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70

370.“我听见第三

370.“我听见第三个活物说”表示由主那里从至内层天堂出来。这从前面所说的(AE 353, 362节)清楚可知,那里解释了类似的话。四活物或四个基路伯一个接一个地说话,因为他们所说的话从它的对立面进行对应;事实上,第一个基路伯像“狮子”,第二个像“牛犊”,第三个“有像人一样的脸”,第四个“像飞鹰”;“狮子”表示能力(参看AE 278节);“牛犊”表示良善(AE 279节);“人”表示智慧(AE 280节);“鹰”表示聪明(AE 281节);因此,当像狮子的第一个活物说话时,所描述的是那些属于教会之人的第一个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会有从神性真理的争战(参看AE 355–359节),因为“狮子”表示属于神性真理的能力。当像牛犊的第二个活物说话时,所描述的是那些属于教会之人的第二个状态,即那时,良善被毁了(参看AE 361–367节),因为“牛犊”表示教会的良善。当“有像人一样的脸”的第三个活物说话时,所描述的是那些属于教会之人的第三个状态,这种状态就是,不再有任何真理,因为没有良善,因此不再有任何智慧,因为一切智慧都属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人”表示智慧。当“像飞鹰”的第四个活物说话时,所描述的是那些属于教会之人的第四个状态,即他们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因而未处于任何聪明,因为“鹰”表示聪明。由此清楚可知,四个活物按顺序照着对应,但从对立面来说话。


最后的审判(续) #48

48.我在前面(20

六、灵界中的荷兰人 

48.我在前面(20节)说明,阅读圣言并敬拜主的基督徒在整个灵人界的各民族和各人民的中心,因为他们享有最大、最强的属灵之光;这光从他们如同从一个中心散发到整个周边区域,直至最边远之处,带来光照;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新教徒照着他们对来自主的属灵之光的接受方式而在这个基督徒中心区域内有指定的地方。由于英国人所拥有的这光储存在他们的理解力部分,所以他们在这个中心区域的至内层。由于荷兰人所拥有的这光与属世之光联系更紧密,以至于这光在他们当中不是那么雪白,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不完全透明的品质,这种品质接受既来自属灵之光,同时来自属灵之热的理性,所以他们在基督徒中心区域的东方和南方获得住处:在东方是因为他们能接受属灵之热,这热赋予他们仁;在南方是因为他们能接受属灵之光,这光赋予他们信。

灵界的方位不像自然界的方位,住处的位置取决于对信和爱的接受:住在东方的,在爱和仁上比较突出;住在南方的,在聪明和信仰上比较突出;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141-153节)。他们之所以占据基督徒中心区域的这些方位,另外一个原因是,他们爱的目的是贸易,金钱是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这是一种属灵的爱。然而,如果爱的目的是金钱,贸易成为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那么这就是一种被贪婪所玷污的属世之爱。荷兰人比其他人更拥有刚才所提到的属灵之爱;就其本身而言,这爱等同于公共利益,包含并促进了他们祖国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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