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众目要看见祂”表示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都将承认祂。这从“看见”和“目”的含义清楚可知:“看见”是指理解、感知和承认(参看《属天的奥秘》 2150, 2325, 2807, 3764, 3863, 3869, 4723, 10705节);“目”是指理解力和信(参看《属天的奥秘》,2701,4403–4421, 4523–4534, 9051, 10569节);因而是指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因为这些人拥有信,因而拥有理解力。“目(即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这一点是由于对应;因为理解力就是内在视觉,正是内在视觉藉着眼睛在看;事实上,理解力或内在视觉使眼睛指向它的对象,并为了接受而安排它的许多内在部位。这就是为何虹膜和瞳孔时而扩张,时而收缩,时而模糊,时而清晰,时而闪亮,与理解力的渴望和情感完全同步。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说,思维的情感从眼睛就能看出来。正是由于这种对应,眼睛表示理解力。眼睛也表示信,因为信之真理只住在理解力中;不住在那里的真理不在这个人里面(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36节)。“眼睛或目”在灵义上指信也是由于天使看主的方式;因为天使不断把脸转向主,以信和理解力来看祂;关于这种转动,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23, 142–143, 145, 151, 153, 255, 272, 510节)
867.“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表示他们心智的内层都被敞开,通过来自天堂的光和热的流注,他们在属于爱或意愿的情感,因而在属于信仰或理解力的思维方面的品质,都被看到和感知到了,无论善人还是恶人。“案卷”不是指书卷,而是指那些受审判之人的心智内层;“案卷”是指那些邪恶并被判为死之人的心智内层,“生命册”表示那些良善并被判为生之人的心智内层。他们被称为“案卷”,是因为每个人在世上出于意愿或爱,因而出于理解力或信仰所思考、意图、说和做过的一切都被铭刻在他的心智内层上;这一切都以如此的精确性被铭刻在每个人的生命上,以至于它们无一缺失。当属灵之光,即来自主的智慧,和属灵之热,即来自主的爱,通过天堂流入时,这一切事物的品质都会活生生地出现。属灵之光揭示属于理解力和信仰的思维,属灵之热揭示属于意愿和爱的情感;属灵之光和属灵之热一起揭示意图和努力。情况就是这样,我并不是说理性人能出于自己的理解力之光看出这一点;而是说,他若愿意,就能看出这一点,只要他愿意理解,光照理解力的属灵之光和点燃意愿的属灵之热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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