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7

37.“众目要看见祂

37.“众目要看见祂”表示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都将承认祂。这从“看见”和“目”的含义清楚可知:“看见”是指理解、感知和承认(参看《属天的奥秘》 2150, 2325, 2807, 3764, 3863, 3869, 4723, 10705节);“目”是指理解力和信(参看《属天的奥秘》,2701,4403–4421, 4523–4534, 9051, 10569节);因而是指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因为这些人拥有信,因而拥有理解力。“目(即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这一点是由于对应;因为理解力就是内在视觉,正是内在视觉藉着眼睛在看;事实上,理解力或内在视觉使眼睛指向它的对象,并为了接受而安排它的许多内在部位。这就是为何虹膜和瞳孔时而扩张,时而收缩,时而模糊,时而清晰,时而闪亮,与理解力的渴望和情感完全同步。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说,思维的情感从眼睛就能看出来。正是由于这种对应,眼睛表示理解力。眼睛也表示信,因为信之真理只住在理解力中;不住在那里的真理不在这个人里面(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36节)。“眼睛或目”在灵义上指信也是由于天使看主的方式;因为天使不断把脸转向主,以信和理解力来看祂;关于这种转动,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23, 142–143, 145, 151, 153, 255, 272, 510节)


揭秘启示录 #276

276.“各拿着竖琴

276.“各拿着竖琴”表示出于属灵真理对主的神性人身的称谢或宣认。众所周知,在耶路撒冷的圣殿,人们用歌唱,同时用相对应的乐器来称谢耶和华。乐器主要是号、鼓、瑟和琴;号和鼓对应于属天的良善和真理,瑟和琴对应于属灵的良善和真理;对应是与它们的声音。至于何为属天的良善和真理,何为属灵的良善和真理,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3—28节)。“竖琴”表示出于属灵真理对主的称谢,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诗篇:

你们要弹琴称谢耶和华,用十弦瑟歌颂祂。(诗篇33:2)

又:

神啊,我的神,我要弹琴称谢你!(诗篇43:4)

又:

我要鼓瑟称谢你,以色列的圣者啊,我要弹琴歌颂你!(诗篇71:22)

又:

琴瑟啊,当唤醒我,主啊,我要在列族中称谢你。(诗篇57:8, 9; 108:2-4)

又:

你们要以称谢回应耶和华,向我们的神弹竖琴。(诗篇147:7)

又:

鼓瑟弹琴称谢耶和华,乃是一件美事。(诗篇92:2-4)

又:

全地啊,要向耶和华发出欢乐的声音,要用琴,用琴和歌唱的声音歌颂耶和华。(诗篇98:4-6; 43:4; 137:2; 约伯记30:31; 以赛亚书24:7-9; 30:31, 32; 启示录14:2; 18:22)

由于“竖琴”对应于对主的称谢,恶灵无法忍受它,所以大卫通过竖琴使恶灵离开扫罗(撒母耳记上16:14-16, 23)。它们不是竖琴,而是对主的称谢,这称谢在约翰听来就像竖琴(可参看AR 66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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