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6.“使人彼此相杀”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和消灭。这从“杀”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消灭真理;因为在圣言中,“杀”表示属灵地杀,即杀人或他灵魂的属灵部分,也就是消灭真理。它还表示歪曲,因为当真理被歪曲时,它们也就被消灭了;歪曲会产生对真理的不同理解,真理照着各人对它的理解而对各人来说是真理;因为在人里面掌权的爱和原则将一切事物,甚至将真理本身吸引到它们自己这里,并应用于它们自己;因此,当爱是邪恶,或原则是虚假时,真理就染上爱之邪恶,或原则之虚假,从而被消灭。所以这就是“使人彼此相杀”在此所表示的。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尤其当他教会的教义里面没有良善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这一点从前面的话明显看出来,那里说:“他揭开第二印的时候,就有一匹红马出来;它被赐给了那骑马的,要从地上夺去和平。”这句话表示当在良善方面对圣言的理解被摧毁时,教会的第二个状态,这是教会里的纷争的源头(对此,参看AE 361, 364–365节)。
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也就是当没有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时,对圣言的理解,或也可说,对真理的理解,就被毁了(可参看AE 365a节);因为人里面的良善,或也可说,他里面的爱,是他的生命之火,而他里面的真理,或信之真理,是由此而来的光;因此,人里面的良善如何,或他里面的爱如何,他里面的真理就如何,或他里面的信之真理就如何。由此可见,人若处于邪恶,或一种邪恶的爱,就不能处于真理,或处于信之真理;因为从那火发出的光,或光的品质是地狱里的人所拥有的光,这光是一种愚昧之光,就像燃烧的炭发出的光;当天堂之光流入时,这光就变成纯粹的黑暗。这也是当恶人推理反对教会事物时,与他们同在的光,被称为属世之光。
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也表示,它们会歪曲,并由此消灭真理:
耶稣对门徒说,弟兄要交出弟兄,父亲要交出儿子;儿女要起来与父母作对,置他们于死地。(马太福音10:21)
路加福音:
你们要被父母,弟兄,亲戚,朋友交出去。他们要将你们中的一些人处死。(路加福音21:16)
“父母”、“弟兄”、“儿女”、“亲戚”和“朋友”在此并非表示父母,弟兄,儿女,亲戚,朋友,“门徒”也并非表示门徒,而是表示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也表示邪恶和虚假;它还表示邪恶将消灭良善,虚假将消灭真理。这就是这些话或这些名称的含义(参看《属天的奥秘》,10490节)。
903.“根基上有羔羊十二使徒的名字”表示关于主和遵行祂诫命的生活的取自圣言的教义的一切。根基上之所以写有“羔羊十二使徒的名字”,是因为“十二使徒”表示在其一切方面的主的教会(AR 79, 233, 790节),在此表示在其教义的一切方面的该教会,因为他们的名字被写在“十二根基上”,而“十二根基”表示新耶路撒冷教义的一切(AR 902节);“十二个名字”表示它的一切品质,它的一切品质都与教义、因而与该教会中的两样事物或两个元素有关,即:主和照祂诫命的生活;因此,所表示的是这些。新耶路撒冷教义的一切都与这两者有关,因为它们是教义的共性,一切细节都依赖于共性,并且它们也是本质,一切形式事物都从本质发出;因此,它们就像其教义的一切的灵魂和生命。它们的确是两个,但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将它们分离就像把主与人,并人与主分离,在这种情况下,教会是不会存在的。这两者就像律法的两块石版一样结合在一起,其中一块石版包含与主有关的内容,另一块包含与人有关的内容,所以它们被称为约,约表示结合。想想看,如果只剩下第一块石版,第二块被抢走了,或只剩下第二块,第一块被抢走了,那么律法的这两块石版会变成什么样子呢?岂不就像神看不见人,或人看不见神,这一个逐渐远离那一个吗?说这些话,是叫人们知道,新耶路撒冷教义的一切都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有关。对主之爱就是拥有对主之信,遵行祂的诫命,而遵行祂的诫命就是对邻之爱,因为遵行祂的诫命就是向邻舍实行功用。那些遵行祂诫命的人是爱主的,这是主在约翰福音(14:21-24)中亲自教导的。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是一切律法和先知所系于的两条诫命(马太福音22:35-38)。“律法和先知”是指整体上的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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