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6.“使人彼此相杀”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和消灭。这从“杀”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消灭真理;因为在圣言中,“杀”表示属灵地杀,即杀人或他灵魂的属灵部分,也就是消灭真理。它还表示歪曲,因为当真理被歪曲时,它们也就被消灭了;歪曲会产生对真理的不同理解,真理照着各人对它的理解而对各人来说是真理;因为在人里面掌权的爱和原则将一切事物,甚至将真理本身吸引到它们自己这里,并应用于它们自己;因此,当爱是邪恶,或原则是虚假时,真理就染上爱之邪恶,或原则之虚假,从而被消灭。所以这就是“使人彼此相杀”在此所表示的。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尤其当他教会的教义里面没有良善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这一点从前面的话明显看出来,那里说:“他揭开第二印的时候,就有一匹红马出来;它被赐给了那骑马的,要从地上夺去和平。”这句话表示当在良善方面对圣言的理解被摧毁时,教会的第二个状态,这是教会里的纷争的源头(对此,参看AE 361, 364–365节)。
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也就是当没有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时,对圣言的理解,或也可说,对真理的理解,就被毁了(可参看AE 365a节);因为人里面的良善,或也可说,他里面的爱,是他的生命之火,而他里面的真理,或信之真理,是由此而来的光;因此,人里面的良善如何,或他里面的爱如何,他里面的真理就如何,或他里面的信之真理就如何。由此可见,人若处于邪恶,或一种邪恶的爱,就不能处于真理,或处于信之真理;因为从那火发出的光,或光的品质是地狱里的人所拥有的光,这光是一种愚昧之光,就像燃烧的炭发出的光;当天堂之光流入时,这光就变成纯粹的黑暗。这也是当恶人推理反对教会事物时,与他们同在的光,被称为属世之光。
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也表示,它们会歪曲,并由此消灭真理:
耶稣对门徒说,弟兄要交出弟兄,父亲要交出儿子;儿女要起来与父母作对,置他们于死地。(马太福音10:21)
路加福音:
你们要被父母,弟兄,亲戚,朋友交出去。他们要将你们中的一些人处死。(路加福音21:16)
“父母”、“弟兄”、“儿女”、“亲戚”和“朋友”在此并非表示父母,弟兄,儿女,亲戚,朋友,“门徒”也并非表示门徒,而是表示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也表示邪恶和虚假;它还表示邪恶将消灭良善,虚假将消灭真理。这就是这些话或这些名称的含义(参看《属天的奥秘》,10490节)。
86.启2:6.“但你有这一件,就是你恨恶尼哥拉派的作为,这也是我所恨恶的”表示他们出于其真理知道这一点,因而不希望作为是为了邀功或回报,因为这违反主的功德和公义。我因启示而得知,“尼哥拉派的作为”是为了邀功或回报的作为。经上说,他们恨恶这些作为,因为教会出于其教义的真理知道这一点,因而不想要这些作为;因此,经上说:“你有这一件。”然而,所有将教义的真理放在第一位,将仁之良善放在第二位的人,都为了邀功或回报而做作为;而那些将仁之良善放在第一位的人则不然。原因在于,真正的仁爱不想邀功或得到回报,它喜欢行善,因为它就在良善中,并出于良善行事;它出于良善仰望主,出于真理知道一切良善都来自主;因此,它厌恶邀功或回报。由于那些首先关注信之真理的人只能为了邀功或回报而做作为,然而又出于其真理知道这些作为要被恨恶,所以他们被告知,他们若不将仁爱放在第一位,就会做当被厌恶的作为之后,现在这句话就来了。我们说,这违反主的功德和公义;因为那些将功置于作为的人将公义归于自己,事实上,他们声称公义在他们那一边,或是他们的份,因为他们已经赚取了功德,然而,这是最大的不义,因为唯独主拥有功德,唯独主在他们里面行善。耶利米书教导,唯独主是公义: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这是祂的名,人必称祂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6; 33: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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