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7.“又有一把大剑赐给了他”表示通过虚假。这从“剑”的含义清楚可知,“剑”是指与虚假争战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与真理争战的虚假,以及对真理的毁灭(参看AE 131节),在此表示与真理争战并摧毁它的虚假;因为之前经上说“使人彼此相杀”,这句话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和消灭。圣言提到“剑”、“短剑”和“长剑或两刃的剑”;“剑”一般表示属灵的争战;“短剑”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的争战,或源于邪恶的虚假的争战;“长剑或两刃的剑”表示源于教义的真理与虚假的争战,或源于教义的虚假与真理的争战;因为“短剑”是用来武装手臂的,而“长剑或两刃的剑”可以说是从嘴里出来的(如在启示录1:16; 2:12, 16; 19:15, 21)。
373.“尊贵、权能、力量”表示主的属天神性,或主的属天神性事物。前一节说,在圣言中,“尊贵、权能、力量”这三者当用于主时,论及属天神性,或神性之爱,或祂的神性良善。“尊贵”也是如此(可参看AR 249节);“力量”同样如此(参看AR 22节);“权能”又是如此,这一点可从圣言中提到它的经文明显看出来。要知道,在圣言的一切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有些词语与良善有关,有些词语与真理有关;但只有那些研究或专注于灵义的人才能区分这些词语。从灵义可以明显看出,哪些词语与良善或爱有关,哪些词语与真理或智慧有关;从许多经文中可以得知,当经上论述神性良善时,“尊贵、权能、力量”这些词就会出现。“权能”(power,或能力,权柄等)也与神性良善有关,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13:54; 24:30),马可福音(13:25-26),路加福音(1:17, 35; 9:1; 21:27),以及其它地方。在圣言的细节里面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而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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