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6.“使人彼此相杀”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和消灭。这从“杀”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消灭真理;因为在圣言中,“杀”表示属灵地杀,即杀人或他灵魂的属灵部分,也就是消灭真理。它还表示歪曲,因为当真理被歪曲时,它们也就被消灭了;歪曲会产生对真理的不同理解,真理照着各人对它的理解而对各人来说是真理;因为在人里面掌权的爱和原则将一切事物,甚至将真理本身吸引到它们自己这里,并应用于它们自己;因此,当爱是邪恶,或原则是虚假时,真理就染上爱之邪恶,或原则之虚假,从而被消灭。所以这就是“使人彼此相杀”在此所表示的。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尤其当他教会的教义里面没有良善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这一点从前面的话明显看出来,那里说:“他揭开第二印的时候,就有一匹红马出来;它被赐给了那骑马的,要从地上夺去和平。”这句话表示当在良善方面对圣言的理解被摧毁时,教会的第二个状态,这是教会里的纷争的源头(对此,参看AE 361, 364–365节)。
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也就是当没有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时,对圣言的理解,或也可说,对真理的理解,就被毁了(可参看AE 365a节);因为人里面的良善,或也可说,他里面的爱,是他的生命之火,而他里面的真理,或信之真理,是由此而来的光;因此,人里面的良善如何,或他里面的爱如何,他里面的真理就如何,或他里面的信之真理就如何。由此可见,人若处于邪恶,或一种邪恶的爱,就不能处于真理,或处于信之真理;因为从那火发出的光,或光的品质是地狱里的人所拥有的光,这光是一种愚昧之光,就像燃烧的炭发出的光;当天堂之光流入时,这光就变成纯粹的黑暗。这也是当恶人推理反对教会事物时,与他们同在的光,被称为属世之光。
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也表示,它们会歪曲,并由此消灭真理:
耶稣对门徒说,弟兄要交出弟兄,父亲要交出儿子;儿女要起来与父母作对,置他们于死地。(马太福音10:21)
路加福音:
你们要被父母,弟兄,亲戚,朋友交出去。他们要将你们中的一些人处死。(路加福音21:16)
“父母”、“弟兄”、“儿女”、“亲戚”和“朋友”在此并非表示父母,弟兄,儿女,亲戚,朋友,“门徒”也并非表示门徒,而是表示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也表示邪恶和虚假;它还表示邪恶将消灭良善,虚假将消灭真理。这就是这些话或这些名称的含义(参看《属天的奥秘》,10490节)。
452.“有火、有烟、有硫磺,从它们的口中喷出来”表示从内层来看,他们的思维和话语里面什么都没有,从他们那里发出的,只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即意愿的自我,并自我聪明的骄傲,即理解力的自我,以及邪恶和虚假的欲望,即从这两者流出的总体自我。“从它们的口中”是指从他们的思维和话语中;“火”表示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这爱是人意愿的自我(AR 450, 468, 494节);“烟”表示自我聪明的骄傲,也就是他理解力的自我,是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中发出的,就像烟从火中发出一样(AR 422节);“硫磺”表示邪恶和虚假的欲望,也就是从这两者流出的总体自我。然而,这些东西不会从他们的话语中出现在世人面前,但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我们说,从内层来看,他们就是这样。在以下经文中,“火”表示地狱之爱,“硫磺”表示从这爱经由自我聪明的骄傲流出的欲望;以西结书:
我要将火和硫磺如雨般下在他身上。(以西结书38:22)
诗篇:
耶和华在恶人身上如雨般降下火与硫磺。(诗篇11:6)
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报仇之日;溪河必变为沥青,它的尘土必变为硫磺;它的烟气永远上腾。(以赛亚书34:8-10)
路加福音:
到罗得出所多玛的那日,就有火与硫磺如雨般从天上降下来;人子显现的日子也要这样。(路加福音17:29-30; 创世记19:24)
启示录:
若有人拜兽和兽像,这人必在火与硫磺之中受痛苦。(启示录14:9, 10)
又:
那兽、假先知和魔鬼被扔进火与硫磺的湖里。(启示录19:20; 20:10; 21:8)
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气如一股硫磺的溪流,必点燃这一堆。(以赛亚书30:33)
申命记:
全地都是硫磺,盐卤和火迹;没有耕种,没有出产,好像所多玛和蛾摩拉的倾覆一样。(申命记29:22, 23)
约伯记:
硫磺必散布在恶人的居所之上。(约伯记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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