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2.“我听见第二个活物说”表示由主那里从至内层天堂出来。这从前面所说的(AE 353节)清楚可知;因为活物是指基路伯,“基路伯”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圣治和保护方面的主,保护是免得不通过爱之良善就靠近祂;“基路伯”在相对意义上表示至内层天堂(参看AE 152, 277, 3l3a, 322节)。“基路伯”也表示至内层天堂,因为这层天堂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若不通过天堂,主无法被靠近,凡不具有该天堂良善的东西都不允许进入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活物或基路伯有四个,因为“四”表示结合为一体,这是与在那里的人的结合;事实上,主通过来自祂的对祂的爱如此与他们结合。因此,所看到的是四个。由此也清楚可知,此处第二个活物与第一个所表相同,第三个与下文中的第四个所表相同。“四”表示结合(参看《属天的奥秘》,1686, 8877, 9601, 9674节)。
821.“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表示圣言方面的主,即:圣言是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主照着这两者施行审判,将善人与恶人分离。“骑在马上的”,即骑在白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这是圣言方面的主,这一点从启19:13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祂穿着浸满血的衣服,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忠信真实”表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忠信”表示神性良善,因为神性良善是忠信的。当论及人时,“忠信”是指一个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人,因而是指一个处于属天良善的人(可参看AR 744节)。显然,当论及主时,“真实”表示神性真理。“公义”表示良善和真理这两者,在论及主的地方,表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可参看AR 805节)。由此可知,“审判按着公义”表示照着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施行审判。一切审判都是由主通过圣言来实现的,因此,是圣言本身审判每个人(参看AR 233节)。“争战按着公义”表示将善人与恶人分离,这是因为主不与任何人争战,而是将善人与恶人分离;当善人与恶人分离时,恶人就把自己扔进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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