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62

362.在列举以色列

362.在列举以色列众支派时,经上既没有提到但,也没有提到以法莲。原因在于,但是众支派中的最后一支,他的支派住在迦南地最远的部分,因而不能表示在新天堂和主的新教会中的任何事物,那里只有属天和属灵事物。因此,玛拿西取代了但,而约瑟取代了“以法莲”(参看AR 360节)。

揭秘启示录 #19

19.“那爱我们,用

19.“那爱我们,用自己的血洗去我们罪的”表示那出于爱和怜悯通过其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改造并重生人的。显然,“洗去我们的罪”是指把我们从邪恶中洁净,从而改造和重生,因为重生是属灵的洗。但“自己的血”不是像许多人所认为的那样,是指十字架受难,而是指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一点可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在这里引用所有这些经文太冗长乏味了,但我们会在下面引用它们(AR 379, 653节)。与此同时,在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0-222节)一书中,可以看到关于圣餐中主的肉和血的含义的阐述和说明;还有关于属灵的洗,也就是重生的阐述和说明(NJHD 202-20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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