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1.启6:3.“他揭开第二印的时候”表示那些属于圣言所在的教会之人随后状态的显现。这从前面所说的(AE 351–352节)清楚可知,即:“揭开印”表示那些属于教会的人状态的显现;由于有七印,它们被揭开七次,所以所表示的是教会之人的相继状态。但对世上的任何人来说,此处所描述的教会的这些相继状态并不明显,因为它们是对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理解方面的相继状态;没有人看见这些状态,唯独主除外。由于所有在天堂里的人在那里都照着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因而在对圣言的感知和理解方面被依次安排,还由于这本预言书描述了对那些在先前天堂里的人的最后审判,以及对那些在新天堂里的人的安排,所以此处论述了这些状态,因为接下来的事就取决于此。
821.“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表示圣言方面的主,即:圣言是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主照着这两者施行审判,将善人与恶人分离。“骑在马上的”,即骑在白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这是圣言方面的主,这一点从启19:13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祂穿着浸满血的衣服,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忠信真实”表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忠信”表示神性良善,因为神性良善是忠信的。当论及人时,“忠信”是指一个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人,因而是指一个处于属天良善的人(可参看AR 744节)。显然,当论及主时,“真实”表示神性真理。“公义”表示良善和真理这两者,在论及主的地方,表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可参看AR 805节)。由此可知,“审判按着公义”表示照着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施行审判。一切审判都是由主通过圣言来实现的,因此,是圣言本身审判每个人(参看AR 233节)。“争战按着公义”表示将善人与恶人分离,这是因为主不与任何人争战,而是将善人与恶人分离;当善人与恶人分离时,恶人就把自己扔进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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