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59

启示录6:3–4

启示录6:3–4
360.启6:3–4.他揭开第二印的时候,我听见第二个活物说,你来看。就另有一匹马出来,是红的;它被赐给了那骑马的,要从地上夺去和平,使人彼此相杀;又有一把大剑赐给了他。
“他揭开第二印的时候”表示那些属于圣言所在的教会之人随后状态的显现(361节);“我听见第二个活物说”表示由主那里从至内层天堂出来(362节);“你来看”表示注意和感知(363节)。
“就另有一匹马出来,是红的”表示在良善方面被毁的对圣言的理解(364节);“它被赐给了那骑马的,要从地上夺去和平”表示因此,不被理解的圣言,由此在教会中产生纷争(365节);“使人彼此相杀”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和消灭(366节);“又有一把大剑赐给了他”表示通过虚假(367节)。

揭秘启示录 #395

395.启8:5.“

395.启8:5.“天使拿着香炉,用坛上的火盛满它,把它倒在地上”表示包含属天之爱在里面的属灵之爱,以及它进入低层区域的流注,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就在低层区域。“香炉”和“香”都表示出于属灵之爱的敬拜,这一点从前面的说明和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盛东西的和所盛的东西所表相同,如杯和盘与酒和食物所表相同(马太福音23:25, 26; 路加福音22:20; 以及其它地方)。“燔祭坛上的火”表示神性属天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因为燔祭坛表示出于这爱的敬拜(可参看AR 392节);“火”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之爱(AR 494节)。属灵之爱,即仁爱,从属天之爱,即对主之爱中获得自己的本质;没有这爱,属灵之爱或仁爱里面就没有任何生命力,因为灵和生命只来自主。在以色列教会,这一点由他们上香时只从燔祭坛中取香炉的火来代表,这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利未记16:12, 13; 民数记16:46, 47);还有:
亚伦的两个儿子因用凡火上香(也就是说,没有从祭坛中取火)而被天上的火烧灭。(利未记10:1-2)
因此,经上也规定:
在燔祭坛上必有常常烧着的火,不可熄灭。(利未记6:13)
这是因为燔祭坛上的火表示主的神性之爱,因而表示对主之爱。“把香炉倒在地上”表示进入低层区域的流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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