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58

359.“他出来征服

359.“他出来征服,并可以征服”表示移除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直到生命结束,以及后来直到永远。这从“征服”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圣言中,“征服”是指属灵地征服,属灵地征服就是制伏邪恶和虚假;但由于只有当这些被主移除时,它们才被征服,所以“征服”表示移除邪恶和虚假。邪恶和虚假被移除,而不是被消灭,或人从它们当中退出,被主保守在良善和真理中(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66节; 《属天的奥秘》,865, 868, 887, 894, 929, 1581, 2116, 2406, 4564, 8206, 8393, 8988, 9014, 9333–9338, 9446–9448, 9451, 10057, 10060节)。经上说“祂出来征服,并可以征服”,“祂出来征服”表示移除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直到生命结束;“并可以征服”表示后来移除它们,直到永远;因为在世上与邪恶和虚假争战,并征服它们,甚至直到生命结束的人,就永远征服了它们;事实上,人由于过去的生活而在生命结束时如何,他就永远如何。“征服”表示属灵地征服,因为圣言在其至内层是属灵的,或在其至内层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而不是世俗事物;字义中的世俗事物只作为一个基础而服务于它的灵义,属灵事物终止于这个基础,并在其中。以下经文中的“征服或得胜、胜了”具有同样的含义。
启示录:
得胜的,我必将神乐园中间的生命树赐给他吃。(启示录2:7)
又:
得胜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启示录2:11)
又:
那得胜又坚持我工作到底的,我要赐给他权柄制伏列族。(启示录2:26)
又:
得胜的,我要叫他在神殿中作柱子。(启示录3:12)
又:
得胜的,我要赐他在我宝座上与我同坐。(启示录3:21)
又:
他们胜过龙,是因羔羊的血,和所见证的圣言。(启示录12:11)
又:
得胜的,必拥有一切,我要给他作神,他要给我作儿子。(启示录21:7)
约翰福音:
耶稣对门徒说,我将这些事告诉你们,是要叫你们在我里面有平安。在世上你们有苦难。但你们可以放心,我已经胜了世界。(约翰福音16:33)
主“胜了世界”表示祂征服了所有地狱;因为“世界”在此表示一切邪恶和虚假,它们都来自地狱(如在约翰福音8:23; 12:31; 14:17, 19, 30; 15:18, 19; 16:8, 11; 17:9, 14, 16)。
在以赛亚书,当论及主时,“征服”具有同样的含义:
这从以东而来,穿从波斯拉所溅的衣服的是谁呢?我独自踹酒榨;民中无一人与我同在;因此我发怒将他们踹下,发烈怒将他们践踏;所以他们的胜利溅在我衣服上,我污染了我一切的衣裳。但我将他们的胜利倒在地上。(以赛亚书63:1, 3, 6)
此处论述了主,祂与众地狱的争战,以及对它们的征服。在其神性人身方面的祂自己在此由“以东,从波斯拉所溅的衣服”来表示,“祂的衣服”表示字面上的圣言,因为“衣服”表示包裹的真理,当论及主时,表示神性真理,因而表示圣言,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在圣言中(参看AE 195c节)。“衣服”在此也表示字义上的圣言,因为它包含包裹的真理,字义是灵义的一件衣服。由于字义上的圣言被犹太人撕裂,神性真理由此被玷污,所以经上说“从波斯拉所溅的衣服,他们的胜利溅在我衣服上,我污染了我一切的衣裳”,“波斯拉的衣服”表示圣言的终端,也就是字义,“他们的胜利溅在我衣服上”表示那些如过去犹太人所行的,以及如今许多人所行的那样,把字义抢夺来支持自己的爱和从那里所孕育的原则之人对真理的错误解释和应用;这一点由“他们的胜利溅在我衣服上”来表示。主独自作战,这一点由“我独自踹酒榨;民中无一人与我同在”来表示,“酒榨”表示从神性真理与虚假争战,因为酒在酒榨里面从葡萄中被压榨出来,“酒”表示神性真理;因此,“独自踹酒榨;民中无一人与我同在”表示独自,没有任何人的帮助。“我发怒将他们踹下,发烈怒将他们践踏”表示主征服众地狱;经上因酒榨而说“我踹下”、“我践踏”,它们表示祂摧毁;经上说“发怒”和“发烈怒”,是因为地狱被摧毁了;这在字义上被归于主,尽管怒气和烈怒并不属于祂,只属于那些反对祂的人;在此处和其它许多地方,经上都是根据表象而如此说的。这些人被征服,并判入地狱,这一点由“我将他们的胜利倒在地上”来表示,“在地上”表示进入诅咒,因而进入地狱。“地”也表示诅咒(可参看AE 304g节)。

揭秘启示录 #748

748.“又要吃她的

748.“又要吃她的肉,用火将她烧尽”表示他们将出于恨恶在他们自己中间谴责和摧毁这种宗教说服特有的邪恶和虚假,视该宗教说服本身为可诅咒的,并把它从他们中间抹去。这话论及新教徒,他们将如此对待淫妇,也就是天主教的宗教说服。“吃她的肉”表示出于恨恶在他们自己中间谴责并摧毁这种宗教特有的东西,也就是邪恶和虚假,如接下来所论述的;“用火将她烧尽”表示视这种宗教说服为可诅咒和亵渎的,并在他们自己中间将它抹去。“用火烧尽”就具有这种含义,这是因为对亵渎圣物的惩罚就是焚烧;因此,按照神性律法:凡因拜别神而亵渎耶和华之名的,必将他们自己和他们所有的一切都用火烧尽(申命记13:12-18);因此,摩西用火焚烧了以色列人亵渎敬拜的金牛犊(出埃及记32:20; 申命记9:21);亚伦的两个儿子因亵渎圣物而被天上的火烧灭(利未记10:1-6);“陀斐特中的火与木柴”只表示地狱之火,这火在等着那些亵渎圣物的人(以赛亚书30:33; 耶利米书7:11, 31-32; 19:5-6; 列王纪下23:10);因为他们在那里以令人发指的祭物敬拜摩洛。
由于但以理书第7章中的“第四兽”表示亵渎圣言,从而亵渎教会圣物的一种宗教说服(AR 717节),所以经上说“它被火焚烧”(但以理书7:11)。由于敬拜人以取代主就是亵渎的敬拜,所以此处经上说,他们“要用火将淫妇烧尽”,以此表示他们必视这种宗教说服本身为可诅咒的,并在他们自己中间摧毁它。“吃她的肉”之所以表示出于恨恶在他们自己中间谴责和摧毁这种宗教说服特有的邪恶和虚假,是因为这就是“吃她的肉”所表示的;事实上,“肉”表示适合人或人所特有的事物,这些事物与良善和真理有关,在反面意义上与邪恶和虚假有关;“吃”表示吞灭(consume),因而表示摧毁。“肉”(flesh,或肉体、肉身、肉欲等)表示适合人或人所特有的事物,这事物本身是邪恶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叫人活着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约翰福音6:63)
又:
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翰福音3:6)
又:
凡接受祂的,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诗篇:
神想起他们不过是肉体,是去而不返的气息。(诗篇78:39)
以赛亚书:
埃及是人,并不是神;它的马是肉,并不是灵。(以赛亚书31:3)
以西结书:
耶路撒冷与她那肉体肥大的埃及人行淫。(以西结书16:26)
马太福音:
耶稣对彼得说,肉和血不会将这些事启示给你。(马太福音16:17)
耶利米书:
倚靠人,以肉为膀臂的,那人该受诅咒!(耶利米书17:5)
由于“肉”(flesh,或肉体、肉身、肉欲等)表示人的自我,那些恨恶别人的人会攻击别人的东西,意图毁灭它们,所以“吃肉”表示这一点,如以下经文;撒迦利亚书:
要死的,让他死吧,要被剪除的,让他被剪除吧,余剩的,让他们彼此吃彼此的肉吧。(撒迦利亚书11:9)
以赛亚书:
他们都要用每张口吃尽以色列;他们各人要吃自己膀臂上的肉,玛拿西吞吃以法莲,以法莲吞吃玛拿西。(以赛亚书9:12, 20, 21)
又:
我必使那欺压你的吃自己的肉。(以赛亚书49:26)
耶利米书:
他们要各人吃自己同伴的肉。(耶利米书19:9)
吃儿女的肉(耶利米书19:9; 利未记26:29; 申命记28:53)表示摧毁自己里面的真理和良善;因为“儿子”表示真理,“女儿”表示良善(参看AR 139, 543, 546, 612节)。此外,在圣言中,经上说“一切肉体”;“一切肉体”表示每个人,或所有人类(创世记6:12, 13, 17, 19; 以赛亚书40:5, 6; 49:26; 66:16, 23, 24; 耶利米书25:31; 32:27; 45:5; 以西结书20:48,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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