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3.“就听见四活物中的一个,如同用雷声说”表示由主那里从至内层天堂出来。这从“四活物”或基路伯和“雷声”的含义清楚可知:“四活物”或基路伯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的圣治和保护,免得有人不通过爱之良善就靠近(对此,参看AE 152, 277节),在相对意义上是指至内层和和第三层天堂(对此,参看AE 313a, 322节);“雷声”是指由此而来的显现。在圣言中,“闪电”、“雷声”和“响声或声音”表示光照、理解和感知(参看AE 273节),以及由此而来的显现。“雷声”表示出于至内层天堂的显现,这一点来自对应关系;因为从该天堂降下来进入世人听觉的声音听上去不是别的;事实上,它们充满整个大脑,从那里传到听觉,并在听觉被感觉为雷声。从中间天堂降下来的声音则不然。这些声音因带着光照流入,故听上去只是像说话一样响亮。
原因在于,从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降下来的事物进入人的意愿,意愿以声音来表达自己;而从中间或第二层天堂降下来的事物进入人的智力,智力以声音的清晰度来表达自己;因为声音在理解力中形成,或取得形式;如此形成、被称为清晰度的声音,通过观念在思维中、通过话语在听觉中呈现自己。因此,那些从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降下来的事物对应于雷声,那些从中间或第二层天堂降下来的事物对应于闪电;因此,在圣言中,“闪电”和“雷声”表示光照、理解和感知。就世上的声音而言,有某种类似这样的东西;当声音从高处降下来,如从高山降到山谷,以及从云层降到大地,由此听到雷声时,声音就会增强;当从第三层或最高层天堂出来的声音滚向较低部分,最终抵达人类听觉所在的最低部分时,也是如此,在这最低部分听上去就像雷声,但只被那些其内层打开的人听见,如这时约翰的内层。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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