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48

348.启5:14.“四活物

348.启5:14.“四活物就说,阿们”表示由主那里从至内层天堂而出的确认。这从“四活物”和“阿们”的含义清楚可知:“四活物”或基路伯,在至高意义上是指圣治和保护方面的主,它们进行保护,免得不通过爱之良善就靠近主(对此,参看AE 152e, 277节);在相对意义上,“四活物”表示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AE 313a, 322节)。“阿们”是指来自神性的确认,以及真理(对此,也可参看AE 34, 238节)。由此清楚可知,“四活物就说,阿们”表示由主那里从至内层天堂而出的确认。主确认了到目前为止,三层天堂的天使所说的话,因为他们所说的一切话都来自主,而不是来自他们自己;事实上,这是对祂人身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为此的赞颂,以及对一切良善和真理,因而一切智慧和聪明都来自祂的感恩;天使不能从自己说这些话,而是从主通过内在指示或流注来说的;因为天使和世人一样,甚至不能从自己说出主的名,因此他们不能从自己承认和赞颂祂;因此,他们所说的话由主通过“阿们”来确认,以此表示信之真理和信本身。此外,根据神性秩序,主确认天使或世人貌似从自己,尽管不是从自己所说的真理;但祂在他们心里通过不明显上升到他们思维的一种肯定或确保,却又通过从内在情感,也就是从平安及其快乐发出的心智的完全默认来确认它们。这就是约翰听到的这明显宣告在纯正内义上所表示的确认。


圣爱与圣智 #41

41.不过,由于这与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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