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45

345.“尊贵,荣耀”表示

345.“尊贵,荣耀”表示一切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因而天使和世人所拥有的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唯独属于祂。这从“尊贵,荣耀”的含义清楚可知,“尊贵,荣耀”当论及主时,是指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参看AE 288节)。由于“尊贵,荣耀”当论及主时,表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所以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天使和世人所拥有的一切智慧和聪明都来自这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这些话是那些在天堂的最低部分或终端的天使说的,他们知道这一点,尽管他们看不见、也感知不到它。事实上,所有属于教会的人都知道,因为根据教义,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神;那些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保持并相信这一点,也不检查这是怎么回事;因此,这些人也在天堂,尽管在天堂的最低部分或终端。但那些变得属灵的人不仅知道,还看见并感知到,事情就是如此;因此,这些人在高层天堂。当这些人进入灵界时,他们在天堂之光中看见并感知真理;他们也不承认世上的许多人所接受的戒律,即:理解力必须在对信仰的某种盲目服从之下。那些在天堂的最低部分或终端的人则不同,因为他们看不见,也感知不到;这些人就停留在这条戒律中;但他们仍被教导,当被教导时,他们就知道真理。


揭秘启示录 #414

414.“白昼的第三

414.“白昼的第三部分不发光,黑夜也是这样”表示他们里面不再有来自圣言、服务于教义和生活的任何属灵真理和属世真理。“白昼不发光”是指没有来自太阳的光;“黑夜也是这样”是指没有来自月亮和星星的光。“光”一般表示神性真理,也就是来自圣言的真理;“太阳的光”表示属灵的神性真理;“月亮和星星的光”表示属世的神性真理,两者都来自圣言。圣言的属灵意义中的神性真理就像白天的阳光;圣言的属世意义中的神性真理则像夜间的月光和星光。圣言的属灵意义也流入它的属世意义,正如太阳及其光流入月亮,月亮则间接反射阳光。圣言的属灵意义以同样的方式光照世人,甚至光照那些在阅读属世意义上的圣言时,对属灵意义一无所知的人;但它光照属灵人,就像阳光光照眼睛;而它光照属世人,就像月光和星光光照眼睛。每个人都照着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同时照着他用来打开其理性官能的真正真理而被光照。
在以下经文中,“昼”与“夜”就具有这种含义;创世记:
神说,天上穹苍中要有光体,可以分昼夜;于是神造了两个大光,大光管昼,小光管夜;又造众星。神把它们摆列在天上穹苍中,发光在地上,管理昼夜,分别明暗。(创世记1:14-19)
诗篇:
耶和华造了大光,造日头管白昼,又造月亮星宿管黑夜。(诗篇136:7-9)
又:
耶和华啊,白昼属你,黑夜也属你;亮光和日头是你所预备的。(诗篇74:16)
耶利米书:
耶和华为白昼之光赐下太阳,为黑夜之光赐下月亮和星辰的定例。(耶利米书31:35)
又:
你们若能废弃我所立白昼的约和黑夜的约,使白昼和黑夜不按时轮转,我与我仆人大卫所立的约必废弃;我若没有设立白昼和黑夜的约,立定天地的定例,我也必弃绝雅各和大卫的种。(耶利米书33:20, 21, 25, 26)
引用这些经文,是叫人们知道,所指的是这两种光变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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