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45.“尊贵,荣耀”表示一切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因而天使和世人所拥有的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唯独属于祂。这从“尊贵,荣耀”的含义清楚可知,“尊贵,荣耀”当论及主时,是指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参看AE 288节)。由于“尊贵,荣耀”当论及主时,表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所以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天使和世人所拥有的一切智慧和聪明都来自这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这些话是那些在天堂的最低部分或终端的天使说的,他们知道这一点,尽管他们看不见、也感知不到它。事实上,所有属于教会的人都知道,因为根据教义,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神;那些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保持并相信这一点,也不检查这是怎么回事;因此,这些人也在天堂,尽管在天堂的最低部分或终端。但那些变得属灵的人不仅知道,还看见并感知到,事情就是如此;因此,这些人在高层天堂。当这些人进入灵界时,他们在天堂之光中看见并感知真理;他们也不承认世上的许多人所接受的戒律,即:理解力必须在对信仰的某种盲目服从之下。那些在天堂的最低部分或终端的人则不同,因为他们看不见,也感知不到;这些人就停留在这条戒律中;但他们仍被教导,当被教导时,他们就知道真理。
395.启8:5.“天使拿着香炉,用坛上的火盛满它,把它倒在地上”表示包含属天之爱在里面的属灵之爱,以及它进入低层区域的流注,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就在低层区域。“香炉”和“香”都表示出于属灵之爱的敬拜,这一点从前面的说明和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盛东西的和所盛的东西所表相同,如杯和盘与酒和食物所表相同(马太福音23:25, 26; 路加福音22:20; 以及其它地方)。“燔祭坛上的火”表示神性属天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因为燔祭坛表示出于这爱的敬拜(可参看AR 392节);“火”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之爱(AR 494节)。属灵之爱,即仁爱,从属天之爱,即对主之爱中获得自己的本质;没有这爱,属灵之爱或仁爱里面就没有任何生命力,因为灵和生命只来自主。在以色列教会,这一点由他们上香时只从燔祭坛中取香炉的火来代表,这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利未记16:12, 13; 民数记16:46, 47);还有:
亚伦的两个儿子因用凡火上香(也就是说,没有从祭坛中取火)而被天上的火烧灭。(利未记10:1-2)
因此,经上也规定:
在燔祭坛上必有常常烧着的火,不可熄灭。(利未记6:13)
这是因为燔祭坛上的火表示主的神性之爱,因而表示对主之爱。“把香炉倒在地上”表示进入低层区域的流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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