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43

343.“愿都归给坐宝座

343.“愿都归给坐宝座的和羔羊”表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这从前面(AE 297节)的阐述和说明清楚可知,即:“宝座”表示天堂;“坐宝座的”表示发出的神性良善,“羔羊”表示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两者充满并构成天堂。由于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良善被祂属天国度的天使接受,神性真理被属灵国度的天使接受,所以经上提到这两者, 即“坐宝座的”和“羔羊”。但在内义上,这两者表示从主的神性人身,也就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而在字义上,它由于接受而被一分为二。构成天堂,并将爱、信、智慧和聪明赋予天使和世人的神性并非直接从主的神性本身发出,而是通过祂的神性人身发出,这发出的神性就是圣灵(参看AE 183节)。

要这样来理解教会的教义所教导的:子从父发出,圣灵通过子发出,主的神性和人身不是二,乃为一位格或一基督;因为主的神性就是那取得人身的,祂因此称它为祂的父;祂没有这样称呼另一神性为父,如今这另一神性作为祂的父取代了祂自己的神性而被敬拜。发出的神性就是那被称为圣灵、神的灵、真理的灵和保惠师的,因为这是灵的神圣,或灵说的神圣神性,不是作为神性的第三个位格而被敬拜的另一神性。情况就是这样,所有处于任何天堂之光的人都能理解这一点。然而,亚他那修所给出的三位一体教义在许多地方声明,这三者为一。当人嘴上说神为一时,让他自我检查一下,他有没有想到三;而事实上,只有一位神,神性的三个名字是一位神的名字。亚他那修因不明白这一点,所以就以为这三个名字是三位神,只是在本质上为一。

然而,当某种东西被归于这一个,不归于那一个时,就不能说它们在本质上为一,因为如此这本质被分开了;因此,一个人名被赋予了每个本质。但当这三者,即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被称为圣灵的发出神性是一个人的名字时,它们就是一个本质(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0–310节)。说这些话是为了表明,“坐宝座的”和“羔羊”不是指两个,而是指一个,即发出神性方面的主。


揭秘启示录 #555

555.启12:11

555.启12:11.“他们胜过他,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话”表示凭圣言的神性真理,因而凭对主是天地之神,十诫的戒律是生活的戒律,一个人必须照之生活的承认所获得的胜利。“羔羊的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可参看AR 379节);“见证”是指神性真理(AR 6, 16节),它尤其在于这两条:主是天地之神,十诫是生活的戒律(AR 490, 506节);因此,十诫也被称为“见证”(出埃及记25:22; 31:7, 18; 32:15; 利未记16:13; 那鸿书17:4; 诗篇78:5; 132:12)。如今,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以为此处“羔羊的血”是指主的十字架受难,这是因为他们把主的十字架受难当成他们的主要信条,声称主由此将律法的定罪转到自己身上,使父满意,并使人类与祂和好,等等。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主降世是为了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而十字架受难是最后的争战,祂通过这最后的争战完全征服了地狱,也完全荣耀了祂的人身,这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2-14节)。由此可见,“羔羊的血”在此不是指十字架受难,如现代教条所说的。“羔羊的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这一点可从以下考虑明显看出来:主是圣言;由于祂是圣言,所以圣言中的神性真理就是祂的血,圣言中的神性良善就是祂的身体。这一点以这种方式变得显而易见:每个人不都是他自己的良善和自己的真理吗?由于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力,所以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意愿和自己的理解力。还有什么构成一个人呢?就其本质而言,人不就是这两者吗?但主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也就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两者也是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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