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38

338.“得权柄,财富,

338.“得权柄,财富,智慧”表示全能、全知和圣治属于祂。这从“权柄”、“财富”和“智慧”的含义清楚可知:“权柄”当论及主时,是指全能;“财富”当论及主时,是指全知;“智慧”当论及主时,是指圣治,也就是神性治理。这就是所表示的,因为除了在一切事物之上的外,没有任何东西能论及主;因此,当经上说祂拥有权柄时,意思是说,祂拥有一切能力,也就是全能;当经上说祂拥有财富时,意思是说,祂拥有一切属灵财富,属灵财富是指聪明,因而是指全知。在圣言中,“财富”表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因而表示聪明(可参看AE 236节)。当经上说祂拥有智慧时,意思是说,祂拥有一切智慧,也就是圣治;因为真正的智慧在于看到什么有利于任何人的永生,并据此决定自己;当人不仅知道这些事物,以其理解力感知到它们,还意愿并实行它们时,这一切就实现了;而神性智慧就是为人提供这些事物;因此,这就是圣治。此外,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揭秘启示录 #96

96.“也知道那自称

96.“也知道那自称是犹太人、其实不是的人的毁谤”表示错误断言他们处于爱之良善,而事实上,他们并没有处于爱之良善。“毁谤”在此表示错误的断言;“犹太人”并非表示犹太人,而是表示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抽象地说,表示爱之良善;因此“那自称是犹太人、其实不是的人的毁谤”表示错误的断言,即:爱之良善在他们当中,然而,这些良善并不在他们当中。“犹太人”是指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因为在圣言中,“犹大”在至高意义上是指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以色列”是指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此,“犹太人”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爱之良善的人,“以色列人”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犹太人”是指这些人,这一点可从下面(AR 350节)将引用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关于该主题的相关内容,也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1节)。在抽象意义上,“犹太人”是指爱之良善,因为灵义是从人中抽象出来的(可参看AR 78, 79节)。如果一个人不知道在圣言中,“犹太人”是指那些属于主的属天教会的人,他们就是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那么在阅读先知书的圣言时,他必陷入许多错误;但可参看下文(AR 35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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