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8.“得权柄,财富,智慧”表示全能、全知和圣治属于祂。这从“权柄”、“财富”和“智慧”的含义清楚可知:“权柄”当论及主时,是指全能;“财富”当论及主时,是指全知;“智慧”当论及主时,是指圣治,也就是神性治理。这就是所表示的,因为除了在一切事物之上的外,没有任何东西能论及主;因此,当经上说祂拥有权柄时,意思是说,祂拥有一切能力,也就是全能;当经上说祂拥有财富时,意思是说,祂拥有一切属灵财富,属灵财富是指聪明,因而是指全知。在圣言中,“财富”表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因而表示聪明(可参看AE 236节)。当经上说祂拥有智慧时,意思是说,祂拥有一切智慧,也就是圣治;因为真正的智慧在于看到什么有利于任何人的永生,并据此决定自己;当人不仅知道这些事物,以其理解力感知到它们,还意愿并实行它们时,这一切就实现了;而神性智慧就是为人提供这些事物;因此,这就是圣治。此外,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681.“海就变成好像死人的血;海中一切活的灵魂都死了”表示他们中间的地狱虚假,圣言的一切真理,随之教会和信仰的一切真理都因这虚假而灭绝了。“好像死人的血或血块和血腥物质”表示地狱的虚假;因为“血”表示神性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被歪曲的神性真理(AR 379节);但“好像死人的血”表示地狱的虚假,因为“死”表示属灵生命的灭绝,因此“死人”表示地狱之物(AR 321, 525节)。“一切活的灵魂都死了”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随之教会和信仰的一切真理都灭绝了,因为“活的灵魂”表示信之真理,而“死了的活的灵魂”表示信之真理的灭绝。在圣言中,“灵魂”当论及人时,表示他的属灵生命或他灵的生命,也就是其理解力的生命;由于理解力凭真理而为理解力,而真理属于信仰,所以“灵魂”表示信之真理。这就是“灵魂”的含义,这一点可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以及提到灵魂和心的经文明显看出来。显然,“灵魂和心”是指人的生命,但他的生命来自意愿和理解力,或属灵地说,来自爱和智慧,或来自仁和信;“心”是指来自爱或仁之良善的意愿的生命,“灵魂”是指来自智慧或信之真理的理解力的生命。这就是一些经文(如马太福音22:37; 马可福音12:30, 33; 路加福音10:27; 申命记6:5; 10:12; 11:13; 26:16; 耶利米书32:41和其它地方)中的“灵魂和心”的意思。在单独提到“心”的经文和单独提到“灵魂”的经文中也是如此。经上用这些名称来区分它们,是由于心与意愿和爱的对应关系,以及肺呼吸与理解力和智慧的对应关系,这一点可见于《圣爱与圣智》的第五部分,那里论述了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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