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38

338.“得权柄,财富,

338.“得权柄,财富,智慧”表示全能、全知和圣治属于祂。这从“权柄”、“财富”和“智慧”的含义清楚可知:“权柄”当论及主时,是指全能;“财富”当论及主时,是指全知;“智慧”当论及主时,是指圣治,也就是神性治理。这就是所表示的,因为除了在一切事物之上的外,没有任何东西能论及主;因此,当经上说祂拥有权柄时,意思是说,祂拥有一切能力,也就是全能;当经上说祂拥有财富时,意思是说,祂拥有一切属灵财富,属灵财富是指聪明,因而是指全知。在圣言中,“财富”表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因而表示聪明(可参看AE 236节)。当经上说祂拥有智慧时,意思是说,祂拥有一切智慧,也就是圣治;因为真正的智慧在于看到什么有利于任何人的永生,并据此决定自己;当人不仅知道这些事物,以其理解力感知到它们,还意愿并实行它们时,这一切就实现了;而神性智慧就是为人提供这些事物;因此,这就是圣治。此外,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圣爱与圣智 #362

5.2意愿和理解力,

5.2意愿和理解力,也就是爱和智慧的容器,存在于脑里面,在它的整体和每个部分中,并由此存在于身体里面,在它的整体和每个部分中
  362.现按以下顺序说明这一点:
  ⑴爱和智慧,以及由此而来的意愿和理解力构成人的真生命。
  ⑵人的生命就存在于脑里面它的最初成分中,以及身体里面它的衍生成分中。
  ⑶生命怎样在它的最初成分中,就怎样在整体和每个部分中。
  ⑷通过这些最初成分,生命从每个部分而存在于整体中,从整体而存在于每个部分中。
  ⑸爱如何,智慧就如何,因而这个人就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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