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8.“得权柄,财富,智慧”表示全能、全知和圣治属于祂。这从“权柄”、“财富”和“智慧”的含义清楚可知:“权柄”当论及主时,是指全能;“财富”当论及主时,是指全知;“智慧”当论及主时,是指圣治,也就是神性治理。这就是所表示的,因为除了在一切事物之上的外,没有任何东西能论及主;因此,当经上说祂拥有权柄时,意思是说,祂拥有一切能力,也就是全能;当经上说祂拥有财富时,意思是说,祂拥有一切属灵财富,属灵财富是指聪明,因而是指全知。在圣言中,“财富”表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因而表示聪明(可参看AE 236节)。当经上说祂拥有智慧时,意思是说,祂拥有一切智慧,也就是圣治;因为真正的智慧在于看到什么有利于任何人的永生,并据此决定自己;当人不仅知道这些事物,以其理解力感知到它们,还意愿并实行它们时,这一切就实现了;而神性智慧就是为人提供这些事物;因此,这就是圣治。此外,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877.“因为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已经过去了”表示不是由主形成,而是由那些从基督教界进入灵界的人形成的天堂,他们在最后审判之日都被驱散了。“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是指这些天堂,不是指其它天堂,这一点可参看前文(AR 865节),那里解释了这些话:
我又看见一个白色的大宝座与坐在上面的,从祂面前天地都逃避。(启示录20:11)
那里说明,这些话表示主对所有先前天堂所施行的普遍审判,这些天堂被那些处于文明和道德的良善,但没有处于属灵良善,因而外在假装基督徒,内在却是魔鬼的人占据;这些天堂与他们的领土或地都被完全驱散了。至于与这个主题有关的其它细节,可参看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最后的审判》,以及1763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最后的审判(续)》;对此,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补充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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