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5.启5:11.“我又看见,我听见宝座与活物并长老的周围,有许多天使的声音”表示低层天堂天使对主的承认和随之而来的赞颂。这从前面所说的(AE 322节)清楚可知,即他们以这种次序承认并赞颂主:首先是高层天堂的天使,然后是低层天堂的天使,最后是那些在天堂之下的人;因为首先赞颂的“四活物”和“二十四位长老”表示高层天堂的天使(参看AE 322节),但现在提到那些在“宝座与活物并长老周围”的天使表示低层天堂的天使;“在天上,地上,地底下和海里的一切受造物”(对此,参看启示录5:13)表示那些在天堂之下的人。此处所指的,是低层天堂的天使,这一点从以下事实也清楚看出来:经上说他们在“宝座与活物并长老周围”;在圣言中,“周围”在遥远的边界,因而是遥远之物;但在论述天堂的地方,它表示在聪明和智慧的程度上遥远之物,因而表示低下的东西。因为天堂有高层和低层,照着对神性真理和良善的接受,因而照着聪明和智慧的程度而彼此不同。关于众天堂,因而在其中的天使彼此距离的程度,可参看《天堂与地狱》(33, 34, 38, 39,208, 209, 211, 425节)。取决于这些程度的低下的东西就是“周围”所表示的;圣言其它地方的“周围”、“四围”、“远方”、“遥远”、“极”等等也所表相同。
193.“我又要将我神的名写在他上面”表示神性真理必铭刻在他们心中。“写”在某人上面表示铭刻,好叫它可以在他里面,如同他自己的;“我神的名”表示神性真理。此处要说一说这一事实,即:“我神”是指神性真理。在旧约圣言的无数地方,经上都提到“耶和华神”,有时单独提到“耶和华”,有时单独提到“神”;“耶和华”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神”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或也可说,“耶和华”是指神性之爱方面的主,“神”是指神性智慧方面的主;经上提到这两者,是由于在圣言的一切细节中的天堂婚姻,也就是爱与智慧的婚姻,或良善与真理的良善;关于该婚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但在新约圣言中,经上没有说“耶和华神”,而是说“主神”;因为和“耶和华”一样,“主”表示神性良善或神性之爱。由此明显可知,“我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真理。当论及主时,“名”是指用来敬拜祂的一切(参看AR 81节);用来敬拜祂的一切,都与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有关。由于人们不知道主的这些话,即: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是什么意思,所以要予以说明。主在世时,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当祂离开这个世界时,就将神性真理与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完全合一;因为主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变成神性,就像祂把人变成属灵的一样;因为祂首先将来自圣言的真理引入人,然后把它们与良善结合,人通过这种结合变得属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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