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330

330.“从各支派、舌头中

330.“从各支派、舌头中”表示被所有在教义和生活上处于真理的人。这从“支派”和“舌头”的含义清楚可知:“支派”是指整体上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对此,参看AE 39节);因为十二支派表示这些事物,因此,每个支派都表示真理和良善的某种事物,故“从各支派中”表示从所有处于任何种类的真理和良善的人中。“舌头”是指生活和信仰的教义。“支派”表示整体上的一切真理和良善,这一点将在下面合适的段落得到更充分的说明;同样,“舌头”表示生活和信仰的教义,因而表示宗教信仰。此处只引用《属天的奥秘》关于“支派”含义的说明,即:以色列十二支派代表、因而表示整体上的一切真理和良善(AC 3858, 3926, 4060, 6335节);主的十二使徒具有相同的含义(AC 2129, 3354, 3488, 6397节);有十二个,是因为“十二”表示全部或所有(AC 577, 2089, 2129, 2130, 3272, 3858, 3913节)。由于十二支派代表、因而表示整体上的一切真理和良善,所以它们代表天堂和教会(AC 6337, 6637, 7836, 7891, 7996节)。十二支派照着提及它们的顺序而表示各种事物,因而以不同的方式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AC 3862, 3926, 3939, 4603 seq., 6337, 6640, 10335节);因此,回应能通过乌陵与土明给出,并曾给出,在那里,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字被刻在宝石上(AC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73, 9874, 9905节)。


揭秘启示录 #555

555.启12:11

555.启12:11.“他们胜过他,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话”表示凭圣言的神性真理,因而凭对主是天地之神,十诫的戒律是生活的戒律,一个人必须照之生活的承认所获得的胜利。“羔羊的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可参看AR 379节);“见证”是指神性真理(AR 6, 16节),它尤其在于这两条:主是天地之神,十诫是生活的戒律(AR 490, 506节);因此,十诫也被称为“见证”(出埃及记25:22; 31:7, 18; 32:15; 利未记16:13; 那鸿书17:4; 诗篇78:5; 132:12)。如今,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以为此处“羔羊的血”是指主的十字架受难,这是因为他们把主的十字架受难当成他们的主要信条,声称主由此将律法的定罪转到自己身上,使父满意,并使人类与祂和好,等等。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主降世是为了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而十字架受难是最后的争战,祂通过这最后的争战完全征服了地狱,也完全荣耀了祂的人身,这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2-14节)。由此可见,“羔羊的血”在此不是指十字架受难,如现代教条所说的。“羔羊的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这一点可从以下考虑明显看出来:主是圣言;由于祂是圣言,所以圣言中的神性真理就是祂的血,圣言中的神性良善就是祂的身体。这一点以这种方式变得显而易见:每个人不都是他自己的良善和自己的真理吗?由于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力,所以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意愿和自己的理解力。还有什么构成一个人呢?就其本质而言,人不就是这两者吗?但主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也就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两者也是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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