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6.启5:4.“于是我就大哭,因为发现没有人配打开、阅读、观看那书卷”表示如果没有人能知道、认识和探究所有人,以及属于他们的一切事物,由于一切事物的混乱和毁灭而内心悲伤。这从“哭”和“发现没有人配打开、阅读、观看那书卷”的含义清楚可知:“哭”是指悲伤;因此,“大哭”表示发自内心的悲伤,或内心的悲伤;很快会看到,这是由于一切事物的混乱和毁灭。“发现没有人配打开、阅读、观看那书卷”是指没有人能知道总体上所有人和具体的每个人的生命状态(对此,可参看前文,AE 303, 304a节);或也可说,没有人能知道、认识和探究所有人,以及属于他们的一切事物。
至于内心的悲伤(由“我大哭”来表示),是由于如果没有人能知道、认识和探究所有人,以及属于他们的一切事物,一切事物的混乱和毁灭,我要简单解释一下。天使天堂可以存在并持续存在,那里的一切事物都必须处于秩序;因为除非天堂处于秩序,否则它必消散;事实上,天使天堂被分成各个社群,各个社群照着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来排列,这些情感多种多样,并且不计其数。这种排列完全取决于知道一切事物,认识一切事物,探究一切事物,由此布罩和排列一切事物的那一位的无限智慧。这一位是独一的主;因此,在圣言中,经上说,审判是祂的,祂拥有天上地上的一切权柄;在此说,祂拿起书卷,松开其封印。此外,除非天堂处于秩序,否则世界,也就是地上的人不能存在并持续存在,因为世界依赖于天堂及其进入世人的属灵和理性事物的流注;总之,一切事物都会灭亡。不过,从《天堂与地狱》,以及《最后的审判》的阐述,事实上若仔细阅读,从那里的一切内容能更好地理解这些事。之所以说知道、认识和探究,是因为这些事由“打开、阅读、观看那书卷”来表示;因为“书卷”表示与世人、灵人和天使同在的一切事物,或他们在爱和信方面的生命状态;因此,“打开书卷”表示知道这些事物;“阅读书卷”表示认识它们,“观看书卷”表示探究它们。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