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2.“又把他们的冠冕放在宝座前”表示谦卑,以及那时从心里对良善丝毫不来自他们自己,相反一切都来自主的承认。这从“冠冕”和“放在宝座前”的含义清楚可知:“冠冕”是指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参看AE 272节);“放在宝座前”,也就是在那里放下来是指出于谦卑承认,由此所表示的良善不是来自他们自己,唯独来自主;因为“放”是指抛弃自我,“放在宝座前”是指承认它唯独来自主。此处“冠冕”所表示的良善是爱与仁之良善;这良善唯独从主流入,并被处于来自圣言的真理的天堂天使和教会成员接受。与天使和世人同在的来自圣言的真理在他们的记忆中;主从这记忆中把它们召唤出来,并随着天使或世人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而将它们与良善结合起来;当照着来自圣言的真理生活时,他就拥有这种情感。结合在内层人或属灵人里面,并由此在外层人或属世人里面实现。这种结合构成活在地上时的人里面的教会,后来又构成他里面的天堂。由此清楚可知,没有这种结合,没有人能得救;还可知,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无法实现,除非人过着爱的生活;过着爱的生活就是实行主的诫命,爱就是实行,因为人所爱的,他就会意愿并实行之,而他所不爱的,他就不会去意愿,从而去实行。
193.“我又要将我神的名写在他上面”表示神性真理必铭刻在他们心中。“写”在某人上面表示铭刻,好叫它可以在他里面,如同他自己的;“我神的名”表示神性真理。此处要说一说这一事实,即:“我神”是指神性真理。在旧约圣言的无数地方,经上都提到“耶和华神”,有时单独提到“耶和华”,有时单独提到“神”;“耶和华”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神”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或也可说,“耶和华”是指神性之爱方面的主,“神”是指神性智慧方面的主;经上提到这两者,是由于在圣言的一切细节中的天堂婚姻,也就是爱与智慧的婚姻,或良善与真理的良善;关于该婚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但在新约圣言中,经上没有说“耶和华神”,而是说“主神”;因为和“耶和华”一样,“主”表示神性良善或神性之爱。由此明显可知,“我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真理。当论及主时,“名”是指用来敬拜祂的一切(参看AR 81节);用来敬拜祂的一切,都与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有关。由于人们不知道主的这些话,即: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是什么意思,所以要予以说明。主在世时,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当祂离开这个世界时,就将神性真理与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完全合一;因为主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变成神性,就像祂把人变成属灵的一样;因为祂首先将来自圣言的真理引入人,然后把它们与良善结合,人通过这种结合变得属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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