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4.“又有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点着,那就是神的七灵”表示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的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本身。这从“七”和“在宝座前点着的火灯”的含义清楚可知:“七”是指总体上的一切事物;“在宝座前点着的火灯”是指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的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因为“灯”表示真理;因此,“七灯”表示总体上的一切真理,也就是神性真理;“火”表示爱之良善。灯因看上去在主所坐的宝座前点着,故表示来自主的真理。由于“神的七灵”表示来自主的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参看AE 183a节),所以经上说:“那就是神的七灵。”“七”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256节);“火”表示爱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934, 4906, 5215, 6314, 6832, 10055节)。
“灯”表示真理,这些真理被称为信之真理,这一点从以下圣言中的经文清楚看出来,如诗篇:
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诗篇119:105)
“话”被称为“灯”,是因为它是神性真理。诗篇:
你点亮我的灯;耶和华神使我的黑暗变为光明。(诗篇18:28)
“点亮灯”表示通过神性真理光照理解力,“使黑暗变为光明”表示通过真理之光驱散无知的虚假。路加福音:
让你们的腰束起来,让你们的灯发光。(路加福音12:35)
要束起来的“腰”表示爱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3021, 4280, 4462, 5050–5052, 9961节);“发光的灯”表示源于爱之良善的信之真理。
马太福音:
身体的灯就是眼睛;倘若眼睛是好的,全身就光明;倘若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所以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 23)
眼睛在此被称为“灯”,是因为“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因而也表示信之真理;由于理解力从意愿获得自己的一切(因意愿如何,理解力就如何,或说后者的品质取决于前者的品质,正如信之真理从爱之良善获得自己的一切),所以当对真理的理解来自意愿的良善时,整个人都是属灵的,这一点由“倘若眼睛是好的,全身就光明”来表示。但当理解力是从意愿的邪恶中形成的时,情况恰恰相反;那时,它处于纯粹的虚假,这一点由“倘若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所以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来表示。“眼睛”表示理解(可参看AE 152节);“黑暗”表示虚假(《属天的奥秘》,1539, 1560, 3340, 4415, 4531, 7655, 7711, 7712节)。人若不知道“眼睛”表示理解,根本就不明白这些话的意思。
耶利米书:
我要把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磨石的声音和灯的亮光从他们那里夺走。(耶利米书25:10)
“把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夺走”表示除去源于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内在幸福;“把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夺走”表示除去良善与真理的一切结合,这种结合构成与人同在的天堂和教会;“把磨石的声音和灯的亮光夺走”表示除去仁与信的教义。至于“磨石”和“推磨”表示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4335, 7750, 9995, 10303节)。同样在启示录:
灯光在巴比伦不再照耀;新郎和新妇的声音在那里必不再听见。(启示录18:23)
以赛亚书:
她的救恩如灯燃烧。(以赛亚书62:1)
这句话表示信之真理应当来自爱之良善。马太福音:
天国好比十个童女,拿着灯,出去迎接新郎。五个愚拙的拿着灯,却没有油;而五个谨慎的也带了油。所以新郎来的时候,谨慎的进去赴婚筵,但愚拙的却没有被允许进去。(马太福音25:1–12)
此处“灯”表示信之真理,“油”表示爱之良善。至于这个比喻的其它细节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252b节),那里解释了这些细节。
236.启4:5.“有闪电,雷轰,响声,从宝座中发出”表示来自主的光照、感知和教导。“闪电”因炫目的闪光而表示光照,“雷轰”因震耳的霹雳声而表示感知;当这两者表示光照和感知时,“响声或声音”就表示教导。这些现象看上去是“从宝座中”发出的,因为它们是从人子,或圣言方面的主那里发出的,一切光照、感知和教导都通过圣言从主而来。在圣言的其它地方,“闪电、雷轰、响声或声音”具有相同的含义,如以下经文,诗篇:
你曾用你的膀臂赎了你的民;天空发出响声;雷声进入世界;闪电照亮世界。(诗篇77:15, 17-18)
又:
耶和华的闪电照亮世界。(诗篇97:4)
又:
你在急难中呼求我,我搭救了你;我在隐密处用雷回答了你。(诗篇81:7)
启示录:
我听见一大群人的声音,像大雷的声音,说,哈利路亚,因为主我们的神,全能者掌王权了。(启示录19:6)
由于“闪电、雷轰、响声或声音”表示光照、感知和教导,所以当耶和华降临西乃山,颁布律法时,有雷轰和响声(出埃及记19:16)。当有声音从天上传给主时,它听上去像“打雷”(约翰福音12:28-29)。由于雅各和约翰代表仁爱及其作为,对真理和良善的一切感知都来自这些,所以主叫他们半尼其,就是雷子(马可福音3:17)。由此明显可知,在以下启示录的经文中,“闪电、雷轰、响声或声音”表示类似事物:
我从四活物那里听见一个声音,如同雷声。(启示录6:1)
我听见有声音从天上来,像大雷的声音。(启示录14:2)
当天使把香炉倒在地上时,就有雷轰、响声、闪电。(启示录8:5)
当天使大声呼喊时,就有七雷发声。(启示录10:3-4)
当神的殿在天上开了时,就有闪电,响声,雷轰。(启示录11:19; 在别的地方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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