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270

270.启4:4.“

270.启4:4.“宝座的周围,又有二十四个宝座,二十四位长老坐在宝座上”表示在审判之前,主在高层天堂所排列的源于良善的一切真理。这从“宝座”、“它周围的二十四个宝座,和宝座上的二十四位长老”的含义清楚可知:那一位坐于其上的“宝座”是指最后审判方面的主(对此,参看AE 267节),“宝座”表示审判(AE 253a节);“它周围的二十四个宝座,和宝座上的二十四位长老”是指在审判之前,所排列的总体上天堂的一切真理。“二十四”表示所有或全部,“宝座”表示审判,“长老”表示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抽象地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此处指的是高层天堂,因为所有在高层天堂的人都处于源于爱之良善的真理,还因为紧接着论述的是低层天堂。“二十四”表示所有或全部,因为这个数字与“十二”所表相同,“十二”表示所有或全部,并论及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577, 2089, 2129, 2130, 3272, 3858, 3913节)。数字“二十四”与数字“十二”所表相同,是因为它是十二的两倍,一个数字的两倍与相乘得出它的那个数字所表相同(可参看AC 5291, 5335, 5708, 7973节)。

十二使徒将要坐的“宝座”也表示最后审判方面的主,对此,马太福音上说:

你们这跟从我的人,到重生的时候,就是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的时候,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 路加福音22:30)

“十二使徒”表示总体上的一切真理。在以下启示录的话中同样如此:

我看见几个宝座,他们坐在上面,并有审判权赐给他们。(启示录20:4)

审判权赐给那些坐在宝座上的人表示审判唯独属于主,因为在圣言中,“长老”表示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抽象地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审判从这些真理来施行。人若以为圣言中的“长老”和“使徒”是指长老和使徒,就大错特错了;就圣言的灵义而言,所感知到的不是人,而是从人抽象出来的事物,因为属灵之物与人毫无共同之处。就属世的圣言字义而言,情况不是这样;字义不仅提到人,而且许多表述都暗含人的观念,以便圣言在其终端可以是属世的,从而为灵义形成一个基础。“长老”的含义,与“婴儿”、“孩子”、“少年人”、“老年人”、“童女或处女”、“妇人或女人”,以及许多这类词语的含义情况是一样的。就属世意义而言,这些人都被简单地视为人;但就属灵意义,即灵义而言,“婴儿”表示纯真,“孩子”表示仁爱,“少年人”表示聪明,“老年人”表示智慧,“童女或处女”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妇人或女人”表示教会的良善,其它情况也是如此。这同样适用于“邻舍”的属世意义和属灵意义;“邻舍”在属世意义上表示每个人,但在属灵意义上表示这个人里面的良善、真理、真诚和公义本身。凡在自己里面思考,或反思的人都能看出,这就是属灵意义上的邻舍;因为除了一个人里面的良善外,谁会为了其它任何理由而爱他?良善和真理构成这个人,并使他被爱,而不是面容和身体使他被爱。

不过,要回到“长老”的含义。“长老”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他们的经文可以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那时月亮要蒙羞,日头要惭愧,万军之耶和华必在锡安山、在耶路撒冷掌权;在祂的长老面前,必成为荣耀。(以赛亚书24:23)

“月亮”和“日头”表示他们的偶像崇拜、信之虚假和爱之邪恶;“锡安山”和“耶路撒冷”表示天堂和教会;“长老”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故经上说,“在他们面前,必成为荣耀”,因为“荣耀”表示天上的神性真理(参看AE 33节)。

耶利米哀歌:

我的处女和少年人都被掳去。我招呼我所亲爱的,他们却欺骗我;我的长老在城中气绝了。(耶利米哀歌1:18, 19)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教会的荒废,因教会的荒废才有了哀恸;当对真理的任何属灵情感,因而在诸如属于教会的那类事物上的聪明都不复存在时,因此当没有真理时,这种荒废就会发生。被掳去的“处女”表示对真理的属灵情感,“少年人”表示聪明;“掳”是指从这种情感和聪明中移除;气绝的“长老”表示教会的真理。

以西结书:

要将老人、少年人、处女、婴孩和妇女,从圣所起全都杀尽灭绝;于是他们从房前的长老开始。(以西结书9:6)

此处论述的主题也是教会的荒废;“老人”和“少年人”表示智慧和聪明;“处女”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婴孩”表示纯真;“妇人”表示教会的良善;“杀尽灭绝”表示毁坏;他们所开始的“圣所”表示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也就是“房前的长老”方面的教会。

耶利米哀歌:

也不尊敬老人的面。长老从城门口断绝,少年人也不再奏乐。(耶利米哀歌5:12, 14)

“老年人”表示属于良善的智慧;“长老”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少年人”表示聪明。出埃及记:

摩西和亚伦, 拿答, 亚比户, 并七十个长老,而不是其他人,看见以色列的神,祂脚下仿佛有蓝宝石的作工。(出埃及记24:1, 9–12)

这段经文表示只有那些处于良善和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才看见主(参看《属天的奥秘》对这段经文的解释,9403–9411节)。这就是以色列的七十个长老所代表的,也是坐在二十四个宝座上的“二十四个长老”所表示的;这也是“十二使徒”所表示的,论到他们,经上说:“他们要坐在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支派。”“十二使徒”表示源于良善的一切真理(《属天的奥秘》,2129, 3354, 3488, 3858, 6397节);“以色列十二支派”所表相同(AC 3858, 3926, 4060, 6335节);“以色列的长老”也所表相同(AC 6524, 6525, 6890, 7912, 8578, 8585, 9376, 9404节)。


揭秘启示录 #618

618.“除了那十四

618.“除了那十四万四千人以外,没有人能学这歌”表示除了被主接入这新天堂的基督徒外,来自基督徒当中的其他人都不能理解,从而出于爱和信承认,唯独主是天地之神。“这歌”表示对主的承认和荣耀,即:祂是天地之神(AR 279, 617节);“学”表示在自己里面从内层感知到,事实就是如此,也就是理解、从而接受和承认;不这样学的人,学了,却没有学会,因为他没有保留下来。“十四万四千人”是指那些承认唯独主是天地之神的人(AR 612节)。基督徒当中的其他人之所以不能学这歌,也就是承认唯独主是天地之神,是因为他们从小就吸收了这种观念:有神性的三个位格,它们彼此有别;事实上,三位一体的教义上说:“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还有“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尽管那里补充说:这三者为一,然而,他们在思维上仍将神性本质一分为三,而神性本质是无法分割的;由于这个原因,他们靠近父,因为父排在第一位。此外,教会的领袖教导说,他们应祈求父为了子的缘故差圣灵来;通过这种方式,他们关于三个位格的思维观念被确认了,或说被牢固确立,以至于他们不能认为子是神,与父同等,并与父为一,而是认为子与其他任何人同等,尽管就其人身而言,唯独祂是公义,被称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 6; 33:15, 16)。
由于他们的这种思维观念,他们不能理解主既然生在世上,怎么能成为天地之神,更不用说祂是独一神了,尽管他们听到并阅读了前面(AR 613节)所引用的一切经文,以及以下经文;约翰福音: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约翰福音16:15; 12:45)
又: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13:3)
又:
父啊,你曾赐给我权柄管理一切血肉;凡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1-3, 10)
马太福音: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还有,祂从耶和华父成孕,因而祂的灵魂来自耶和华(路加福音1:34, 35, 38);因此,神性本质本身是祂的;此外在其它地方也有其它许多类似的话。谁都能看出,这些话论及生在世上的主;又如:
祂与父为一;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看见祂的,就看见了父。(约翰福音10:28, 38; 14:6-11)
尽管他们可能听到和读到了这些话,然而,他们仍不能放弃在童年时期所孕育,后来又被老师确认的观念,这种观念如此封闭他们的理性官能,以至于他们不能看到,也就是说,不能理解主的这些话: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约翰福音:
不从门进羊圈,倒从别处爬进去的,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约翰福音10:1, 9)
他们也不能明白,主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将这人身与父的神性,也就是自成孕就在祂里面的神性合一,以使得人类在祂里面并通过祂与父神结合成为可能。这就是主降世并荣耀祂人身的原因,主在约翰福音中充分教导了这一点;因为祂说: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约翰福音: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人若不住在我里面,就像枝子一样被扔出去,在火里烧干。(约翰福音15:5, 6)
又:
我为他们的缘故,使自己分别为圣,叫他们也因真理成圣,使所有人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7:19, 21, 23, 26; 6:56; 以及其它地方)
由此清楚看出,主降世并荣耀祂的人身,其目的是让人们在祂里面并通过祂与父神结合,因此要靠近主。主经常说的话也确认了这一点,即:人们必须相信祂,好得永生(参看AR 553节)。
谁看不出,所有这些话都是主指着在其人身里面的祂自己说的?如果祂的人身不是神性,祂永远不会说,也不可能说,祂在人们里面,人们在祂里面,人们必须信祂,好得永生。“奉主的名求父”(约翰福音15:16; 16:23)意思不是说直接靠近父神,也不是说为了子去求,而是说靠近主,并通过祂靠近父,因为父在子里面,他们为一,如祂自己所教导的。这才是“奉主的名”求所表示的,这一点也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不信子的人,已经受了审判,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7, 18)
又:
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路加福音:
耶稣说,凡为我名接待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凡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我来的。(路加福音9:48)
约翰福音: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作成。(约翰福音14:13, 14)
此外在其它地方,经上也说“奉主的名”(马太福音7:22; 18:5, 20; 19:29; 23:39; 马可福音9:37; 16:17; 路加福音13:35; 19:38; 24:47; 约翰福音1:12; 2:23; 5:43; 12:13; 15:16; 16:23-24, 26-27; 17:6)。至于“神的名”是什么意思,“父的名”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可参看前文(AR 81, 165, 58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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