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启1:5.“耶稣基督的”表示来自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这是主在世上的名,因而是祂人身的名;但就神性而言,祂的名字是“耶和华”和“神”。它被称为神性人身,是因为主在世时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事实上,主将它与其神性合一,主的神性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对祂来说是来自父的灵魂,因而对祂来说是祂的生命。因为每个人的灵魂是他的生命,而身体,也就是人身,靠它存活;因此,当神性在主里面与人身合一,如同灵魂与身体合一时,它被称为神性人身。根据教会的教义,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祂的神性与人性为一位格(参看AE10节)。因此,那些思想主的人身,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之人绝不承认“神性人身”这个说法,因为他们分开思想人身和神性,因而可以说思想一个与其灵魂或生命分离的人;然而,这根本不是在思想这个人,更不是思想主。
由于这样一种分离的观念在他们的思维中,所以他们祷告父为了儿子的缘故发怜悯;然而,应当向主自己祷告,求祂发怜悯,根据教会的普遍教义,祂里面的神性就是父所拥有的那种;因为该教义教导:如父一样,子也不受造、无限、永恒、全能,是神和主;无分先后,无别尊卑(摘自《亚他那修信经》)。这也符合主自己所赐下的教义,即:祂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看见祂的,就看见父(约翰福音12:45),因为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约翰福音14:11);祂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由此清楚可知那些越过主,直接接近父的人多么偏离道路和真理。但由于我已经与天使和灵人就这个问题进行了大量交谈,这些灵人活在世上时属于归正会,有些属于天主教,所以我想在下文讲述这些事;从中可以看出,如果主的神性人身不被承认和相信,那么教会将在神性,也就是教会的首要原则方面拥有哪种光。
865.启20:11.“我又看见一个白色的大宝座与坐在上面的,从祂面前天地都逃避;再也找不到它们的地方了”表示主对所有被那些处于文明和道德的良善,但没有处于属灵良善,因而外在假装基督徒,内在却是魔鬼的人占据的先前天堂所施行的普遍审判;这些天堂与他们的领土或地都被完全驱散了,以至于它们都不再出现了。在照字面按顺序解释这些事之前,必须先说一说此处所论述的普遍审判。自主在世上,就是祂亲自施行最后审判的时候起,就允许那些处于文明和道德的良善,尽管没有处于属灵的良善,由此外在看起来像基督徒,而内在却是魔鬼的人在灵人界比其余的人停留的时间更长,灵人界在天堂和地狱中间;最后允许他们在灵人界为自己建造固定居所,还允许他们通过滥用对应和幻想为自己形成伪天堂,他们也的确形成了大量伪天堂。但当这些伪天堂数量激增到一定程度,以至于拦阻了属灵之光和属灵之热从高层天堂下降到地上的人那里时,主就施行了最后的审判,驱散了这些幻想的天堂;这是以这种方式实现的:他们用来模仿基督徒的外在被夺走,内在被打开,而他们内在是魔鬼;然后,他们看上去就是他们本身的样子,那些看上去是魔鬼的人,各人照着其生活的邪恶被扔进了地狱;这是在1757年完成的。关于这次普遍审判,详情可参看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最后的审判》和1763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最后的审判(续)》这两本小著。
现在解释一下:“白色的大宝座与坐在上面的”表示主所施行的普遍审判。“宝座”表示天堂,同样表示审判(AR 229节);“坐在宝座上面的”是指主(AR 808e节)。宝座看起来之所以是“白色”的,是因为审判是根据神性真理来施行的,而“白色”论及真理(AR 167, 379节)。宝座看起来之所以是“大”的,是因为审判也是根据神性良善来施行的,而“大”论及良善(AR 656, 663节)。“从祂面前天地都逃避”表示他们为自己所造的那些天堂(如刚才所描述的),连同他们的领土或地,都被驱散了;因为灵界也有地,和自然界一样(可参看AR 260, 331节);但那里的地,和那里的其它所有事物一样,来自一个属灵源头。“再也找不到它们的地方了”表示这些天堂和他们的领土或地被驱散得如此彻底,以至于它们都不再出现了。由此明显可知,“我又看见一个白色的大宝座与坐在上面的,从祂面前天地都逃避;再也找不到它们的地方了”表示主对所有被那些处于文明和道德的良善,但没有处于属灵良善,因而外在假装基督徒,内在却是魔鬼的人占据的先前天堂所施行的普遍审判;这些天堂与他们的领土或地都被完全驱散了,以至于它们都不再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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