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6.前面说过,此处写信给的“七个教会”不是指七个教会,而是指所有属于教会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一切事物。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从以下考虑看出来:“七”表示所有人和所有事物,名字表示事物。写给这七个教会的内容表示所有属于教会的人,或教会的一切事物,这一点从对写给他们的一切内容的解释可以看出来。因为教会的一切都与这四个共性,即教义,符合教义的生活,符合生活的信仰有关。写给六个教会的信论述了这三个共性:写给以弗所和士每拿教会的信论述了教义;写给推雅推喇和撒狄教会的信论述了符合教义的生活;写给非拉铁非和老底嘉教会的信论述了符合生活的信仰。由于教义无法植入人的生活,变成信的事,除非人与他经遗传所拥有的邪恶和虚假争战,所以写给别迦摩教会的信也论述了这争战;事实上,那里论述的主题是试探;试探就是与邪恶和虚假的争战。写给别迦摩教会的信论述了试探(参看AE 130节);写给以弗所和士每拿教会的信论述了教义(参看AE 93, 95, 112节);写给推雅推喇和撒狄教会的信论述了符合教义的生活(AE 150, 182节);写给非拉铁非和老底嘉教会的信论述了符合生活的信仰(AE 903, 227节)。由于写给这最后一个教会,即老底嘉教会的信论述了那些处于唯信教义的人,信的末尾还论述了源于仁之信的性质,所以对于前面所述,此处要补充的是,爱构成天堂;爱因构成天堂,故也构成教会;因为天堂所有的社群是无数的,都照着爱之情感来排列,每个社群里的所有人也是如此;因此,在众天堂,一切事物都是照着情感或爱来排列的,没有一个人照着唯信而拥有一席之地。属灵情感,或爱是仁;所以显而易见,没有人能进入天堂,除非他处于仁爱。
578.“全地都希奇跟从那兽”表示那时,这信仰被欢喜接受,并成为整个教会的教义,因为这样他们就不会成为律法之下的奴仆,而是在信仰之下自由了。“全地都希奇”表示对这“致死的击伤”得到医治感到惊讶,随之欢喜接受。“全地”表示整个改革宗教会,因为地是指教会(AR 285节);因此,“全地都希奇跟从那兽”表示这信仰被欢喜接受,并成为整个教会的教义。它被欢喜接受,是因为这样他们就不是律法之下的奴仆,而是在信仰之下自由了;殊不知,事实恰恰相反,即:那些以为自己在信仰之下自由了,或因着这信仰,或通过这信仰而自由了的人却成了罪的奴仆,也就是魔鬼的奴仆,因为罪与魔鬼为一,是一样的;事实上,这样他们就以为律法不会定罪,因此犯了罪却没有律法的定罪就是自由,只要他们有信;而事实上,这才是奴役本身;但当人避开罪,也就是避开魔鬼时,他就从一个奴隶变得自由了。
对此,我补充以下难忘的事:在灵人界,我与教会的一些博士谈论他们所说的“律法作为”是什么意思,他们说他们不在“律法”的枷锁、奴役和诅咒之下,这“律法”又是什么意思。他们说,它们是指十诫的律法作为。然后我说:“十诫都规定了什么?它们不就是‘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这些事吗?难道这些就是你们说‘没有律法作为的唯信使人称义并得救’,从而将其与信分离的律法作为?难道这些就是基督为之作出补偿的?”他们回答说:“是的。”然后就听见有声音从天上说:“谁会如此疯狂?”他们的脸立刻转向一些魔鬼灵,马基雅弗利和许多耶稣会士就在这些恶灵当中,只要保护自己不受世界法律的制裁,他们就允许这一切事;若不是有一个社群夹在中间把他们分开,他们早就彼此结合在一起了。经上说“全地都希奇跟从那兽”,“跟从(或跟随、随从、随等)”那兽是指跟随并服从它,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列王纪:
大卫遵守我的诫命,全心跟从我。(列王纪上14:8)
撒母耳记:
耶西的儿子跟随扫罗出战。(撒母耳记上17:13)
出埃及记:
不可随众行恶,不可在争讼的事上随众附和偏行。(出埃及记23:2)
耶利米书:
你们不可随从素不认识的别神。(耶利米书7:9)
又:
他们随从别神,侍奉他们。(耶利米书11:10; 申命记8:19)
申命记:
随从巴力·毗珥的人,耶和华都毁灭了。(申命记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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