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6.前面说过,此处写信给的“七个教会”不是指七个教会,而是指所有属于教会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一切事物。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从以下考虑看出来:“七”表示所有人和所有事物,名字表示事物。写给这七个教会的内容表示所有属于教会的人,或教会的一切事物,这一点从对写给他们的一切内容的解释可以看出来。因为教会的一切都与这四个共性,即教义,符合教义的生活,符合生活的信仰有关。写给六个教会的信论述了这三个共性:写给以弗所和士每拿教会的信论述了教义;写给推雅推喇和撒狄教会的信论述了符合教义的生活;写给非拉铁非和老底嘉教会的信论述了符合生活的信仰。由于教义无法植入人的生活,变成信的事,除非人与他经遗传所拥有的邪恶和虚假争战,所以写给别迦摩教会的信也论述了这争战;事实上,那里论述的主题是试探;试探就是与邪恶和虚假的争战。写给别迦摩教会的信论述了试探(参看AE 130节);写给以弗所和士每拿教会的信论述了教义(参看AE 93, 95, 112节);写给推雅推喇和撒狄教会的信论述了符合教义的生活(AE 150, 182节);写给非拉铁非和老底嘉教会的信论述了符合生活的信仰(AE 903, 227节)。由于写给这最后一个教会,即老底嘉教会的信论述了那些处于唯信教义的人,信的末尾还论述了源于仁之信的性质,所以对于前面所述,此处要补充的是,爱构成天堂;爱因构成天堂,故也构成教会;因为天堂所有的社群是无数的,都照着爱之情感来排列,每个社群里的所有人也是如此;因此,在众天堂,一切事物都是照着情感或爱来排列的,没有一个人照着唯信而拥有一席之地。属灵情感,或爱是仁;所以显而易见,没有人能进入天堂,除非他处于仁爱。
305.启6:4.“就另有一匹马出来,是红的”表示在这些人中间,在良善方面,因而在生活方面,对圣言的理解彻底灭绝。“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AR 298节);“红”表示被灭绝的良善。白色论及真理,因为它源于天堂太阳的光;红色论及良善,因为它源于天堂太阳的火(可参看AR 167, 231节)。但“红”之所以论及被灭绝的良善,是因为“红”是指地狱的红色,这红色源于地狱之火,也就是对邪恶的爱;作为地狱红色的红色是丑陋、可憎、可怕的,因为它没有活物在里面,全然是死的;正因如此,“红马”表示在良善方面,被灭绝的对圣言的理解。这一点也可从下面对它的描述明显看出来,如接下来经上说:“它被赐给了那骑马的,要从地上夺去和平,使人彼此相杀。”“第二个活物”像牛犊,表示在情感方面的圣言的神性真理(AR 242节),它也说“你来看”,从而说明,在他们中间没有对良善的情感,因而没有良善。红论及爱,无论是对良善的爱,还是对邪恶的爱,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创世记:
祂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在葡萄血中洗了袍褂;祂的眼睛比酒红润,祂的牙齿比奶洁白。(创世记49:11-12)
这些话论及主。以赛亚书:
这从以东而来的是谁呢?祂的服装为何有红色,祂的衣服为何像踹酒榨的呢?(以赛亚书63:1-2)
这些话也论及主。耶利米哀歌:
拿细耳人比雪更白、比奶更亮;他们的骨头比闪光的红宝石更红。(耶利米哀歌4:7)
在这些经文中,“红”论及对良善的爱;在以下经文中,“红”论及对邪恶的爱,那鸿书:
盾牌是红的,这些人都穿朱红衣服;他们的战车在火把的火中,它们形状像火把。(那鸿书2:3-4)
以赛亚书:
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白如雪;虽红如丹颜,必如羊毛。(以赛亚书1:18)
启示录(12:3)中的“红龙”,撒迦利亚书(1:8)中站在番石榴树中间的“红马”并非表示别的东西。类似的话论及源自红色的颜色,如论及朱红色和紫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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