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2a.“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表示将天堂的幸福分享给他们。这从“坐席”的含义清楚可知,“坐席”是指天堂良善的共享。“坐席”之所以表示共享,是因为在圣言中,筵席,节期,午餐和晚餐都表示因爱而联合,因而表示爱之快乐的共享,因为一切快乐皆源于爱。这些事物从饼和酒,以及一起吃的含义中获得自己的含义:饼和酒表示爱之良善,无论属天的还是属灵的;一起吃表示共享和归给。这一点以前由逾越节的晚餐来表示,如今由“圣餐”来表示(参看AE 146节;以及《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0–222节)。经上提到“坐席”,是因为婚礼是在晚餐时分举行的;结婚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以及由此而来的快乐的共享;因此,启示录上说:
凡被召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启示录19:9)
又:
你们聚集来赴大神的晚餐。(启示录19:17)
由于晚餐表示因爱而联合,以及由此而来的快乐的共享,所以主将教会和天堂比作“晚餐”,还比作“婚礼”;在路加福音比作“晚餐”:
家主摆大晚餐,请了许多人;被请的众人都推辞。于是家主动怒,吩咐他的仆人领那贫穷的、残废的、瘸腿的、瞎眼的来;论到那些被请的人,说,他们没有一个得尝晚餐。(路加福音14:16–24)
被邀所赴的婚筵或婚礼(马太福音22:1–15)几乎所表相同。此处“晚餐”表示天堂和教会;“那些被请推辞的人”表示犹太人,那时教会在他们中间;因为教会尤其在圣言所在的地方,以及主通过圣言为人所知的地方。“贫穷的、残废的、瘸腿的、瞎眼的”表示那些灵性上如此,那时在教会之外的人。天堂和教会在此被比作“晚餐”和“婚筵或婚礼”,是因为天堂是天使通过爱与主的结合,以及他们通过仁爱彼此的联合,和由此而来的各种快乐、幸福的共享;这同样适用于教会,因为教会是主在地上的天堂。天堂是天使通过爱与主的结合,以及他们通过仁爱相互的联合(参看《天堂与地狱》,13–19节),以及由此而来的一切快乐、幸福的共享(HH 396–400节)。
在圣言中,许多地方都说,那些被准许进入天堂的人一起吃饭,这在灵义上表示他们要享受祝福和幸福。因此,在那里一起吃饭与“坐席”所表相同,如在路加福音:
从东、从西、从北、从南将有人来,在神的国里坐席。(路加福音13:29)
马太福音:
从东从西,将有许多人来,在天国里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马太福音8:11)
那些将“从东、西、北、南”而来的人是指所有处于爱之良善,由此处于信之真理的人。在圣言中,四个方位就具有这种含义(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41–153);“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表示神性本身和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属天的奥秘》,1893, 4615, 6098, 6185, 6276, 6804, 6847节);因此,“与他们一同坐席”表示与主结合,并通过爱彼此联合,通过这种结合和联合享受永恒的祝福和幸福,这一切唯独来自主。
路加福音:
耶稣说,你们腰里要束上带,灯也要点着;自己好像人等候从婚筵上回来的主人;他来敲门时,他们就给他开门。主人来了,发现这些仆人警醒,他们就有福了;我实在告诉你们,主人必自己束上带,叫他们坐席,进前伺候他们。(路加福音12:35等)
束上带的“腰”表示爱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3021, 4280, 9961节);点着的“灯”表示源于爱之良善的信之真理(《属天的奥秘》,9548, 9551, 9783节);“自己束上带,叫他们坐席,伺候他们”表示赋予他们各种良善。
同一福音书:
我在试炼之中,你们是始终同我在一起的; 我将国委派给你们,正如我父委派给我一样,叫你们在神国里,在我的席上吃喝。(路加福音22:28–30)
“在神国里,在主的席上吃喝”是指通过爱和信与主结合,并享受天上的祝福。
马太福音:
耶稣说,我告诉你们,从今以后,我必不喝这葡萄树的产物,直到我在我父的国里,同你们喝新的那日子。(马太福音26:29)
这番话是主在设立圣餐之后说的;“葡萄树的产物”表示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以及由此而来的祝福和幸福。
在圣言中,“筵席”与“晚餐”所表相同,如以赛亚书:
在这山上,万军之耶和华必为所有人民用肥甘设摆筵席,用精酿的酒设摆筵席。(以赛亚书25:6)
此处论述的是主的降临,“肥甘的筵席”表示良善的归给和共享,“精酿的酒的筵席”,或最好的酒表示真理的归给。“肥甘”表示爱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353, 5943, 10033节);也表示爱之快乐(AC 6409节);“酒”表示仁之良善,这良善本质上是真理(AC 1071, 1798, 6377节)。
252b.十个童女被邀所赴的“婚筵或婚礼”具有同样的含义,对此,马太福音上如此记着说:
天国好比十个童女,拿着灯,出去迎接新郎。其中有五个是谨慎的,五个是愚拙的。愚拙的拿着灯,却没有随身带油;谨慎的拿着灯,又带着油在器皿里。新郎迟延的时候,她们都打盹、睡着了。半夜有喊叫,看,新郎来了,你们出来迎接他。那时那些童女就都醒过来收拾灯。愚拙的对谨慎的说,请分点油给我们;因为我们的灯要灭了。但谨慎的回答说,恐怕不够你我用的;不如你们到卖油的那里为自己买吧。她们去买的时候,新郎到了;那预备好了的,同他进去赴婚筵,门就关了。其余的童女随后也来了,说,主啊,主啊,给我们开门。他却回答说,我实在对你们说,我不认识你们。(马太福音25:1–12)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通过爱和信与主的结合;“婚筵或婚礼”表示这结合;“油”表示爱之良善,“灯”表示信之真理。为清楚说明主在那里所说的每句话都有一个灵义在里面,我想更具体地展开这个比喻的灵义。好比十个童女的“天国”表示天堂和教会;“十个童女”表示所有属于教会的人,“十”表示所有或全部,“童女”表示那些处于对属灵真理和良善的情感之人,这种情感构成教会。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表示教会的“锡安”和“耶路撒冷”被称为“童女或处女”,如锡安的童女或处女,耶路撒冷的童女或处女;启示录说:“童女跟随羔羊。”她们出去迎接新郎所带的“灯”表示信之真理;“新郎”表示在通过爱和信与天堂和教会结合方面的主;因为论述的主题是一种婚姻,该婚姻表示这种结合。“五个谨慎的童女”和“五个愚拙的童女”表示那些处于源于爱之信的教会之人,和那些处于与爱分离之信的人,与马太福音(7:24, 26)提到的“谨慎的”和“愚拙的”所表相同。有喊叫的“半夜”表示最后的审判,一般表示人生命的最后状态,就是他被判定要么上天堂,要么下地狱的时候;“那时愚拙的童女对谨慎的说,请分点油给我们,谨慎的回答说,她们应到卖油的那里买”,表示所有人死后的状态,那时,那些信里面没有爱之良善,或没有源于爱之良善的信之真理的人渴望为自己获得它,但却是徒劳,因为人在世上的生命如何,他仍旧如何。由此清楚可知,“进去赴婚筵”的“谨慎童女”表示什么, “说,主啊,主啊,给我们开门”,得到的回答却是,“我实在对你们说,我不认识你们”的“愚拙童女”表示什么。“我不认识你们”表示主不与他们结合,因为进行结合的,是属灵之爱,而不是没有爱的信;事实上,主与那些处于爱,由此处于信的人同住,祂认识这些人,因为祂自己就是在那里。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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