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249

249.“若有人听见

249.“若有人听见我的声音”表示若有人留意主的戒律。这从“听见”和“我的声音”的含义清楚可知。“听见”是指留意,也就是注意观察,并听从或服从;因为经由听觉进入的事物不仅被理解力看见,而且若与人的情感一致,还会服从;内层情感与如此听到的事物联合,但不与只是看到的事物联合。因此,在日常话语中,听和听从有两种含义,即:倾听某人和听从某人,或某人的倾听者和听从者;后者是指服从,而前者是指感知;因此,“听见你”表示服从,只“看见你”表示聪明。在日常话语中,这些含义起源于灵界,人的灵就在灵界(参看AE 14和108节)。“我的声音”,或主的声音或嗓音,是指圣言、教义和由此而来的信的真理,因而是指主的戒律(参看《属天的奥秘》,219, 220, 3563, 6971, 8813, 9926节)。

说若有人留意主的戒律,意思是说若有人愿意认识真理,并从圣言研究或调查它们;凡处于生活的邪恶,确认教义虚假的人都无法做到这一点。那些确认教义的虚假之人只留意圣言中支持他们的虚假原则的东西;至于其它的,他们要么忽略,仿佛看不见,要么败坏和歪曲;而那些处于生活邪恶的人则不关心真理,即便听见真理,也不去听。因此,他们以一种听见的方式,也就是看见并感知真理的方式,而不是以其它方式,也就是听从或服从真理的方式来接受。但那些渴望认识真理,并从圣言研究或调查它们的人是那些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热爱真理,因为它是真理的人。只有那些渴望照着来自圣言的真理,因而照着主的诫命生活的人才处于这种情感。他们就是“若有人听见我的声音而开门,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所指的人。


揭秘启示录 #193

193.“我又要将我

193.“我又要将我神的名写在他上面”表示神性真理必铭刻在他们心中。“写”在某人上面表示铭刻,好叫它可以在他里面,如同他自己的;“我神的名”表示神性真理。此处要说一说这一事实,即:“我神”是指神性真理。在旧约圣言的无数地方,经上都提到“耶和华神”,有时单独提到“耶和华”,有时单独提到“神”;“耶和华”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神”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或也可说,“耶和华”是指神性之爱方面的主,“神”是指神性智慧方面的主;经上提到这两者,是由于在圣言的一切细节中的天堂婚姻,也就是爱与智慧的婚姻,或良善与真理的良善;关于该婚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但在新约圣言中,经上没有说“耶和华神”,而是说“主神”;因为和“耶和华”一样,“主”表示神性良善或神性之爱。由此明显可知,“我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真理。当论及主时,“名”是指用来敬拜祂的一切(参看AR 81节);用来敬拜祂的一切,都与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有关。由于人们不知道主的这些话,即: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是什么意思,所以要予以说明。主在世时,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当祂离开这个世界时,就将神性真理与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完全合一;因为主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变成神性,就像祂把人变成属灵的一样;因为祂首先将来自圣言的真理引入人,然后把它们与良善结合,人通过这种结合变得属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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