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46.启3:19.“凡我所爱的,我就责备管教”表示那时或那种状态下的试探。这从“责备管教”的含义清楚可知,“责备管教”当论及那些为自己获得良善,并通过良善接受真理的人时,是指被带入试探;前一节论述了这些人。经上说“凡我所爱的”,是指在处于唯信教义的人当中所有处于良善或仁爱,并由此处于真理或信仰的人。主之所以爱这些人,是因为主存在于良善或仁爱中,并通过良善或仁爱而存在于真理或信仰中,而不是反过来。此处论到那些处于唯信教义的人说,主“责备管教”他们,是因为前面说“我劝你向我买火炼的金子,又买白衣穿上,叫你赤身的羞耻不露出来,又用眼药擦你的眼睛,使你能看见”,这些话表示那些处于唯信的人应当为自己获得纯正良善和纯正真理,以及由此而来的聪明,免得他们污秽的爱出现,也好叫理解力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被打开。当这一切在那些已经处于唯信教义的人身上成就时,他们不能不被引入试探;因为他们所持守的关于唯信和因信称义的虚假原则只能通过试探消除;它们必须彻底消除,因为它们无法与仁之良善结合,只有真理才能与这良善结合;因此,这些真理必须获得,如前所述。诚然,真理通过他们声称,人接受信之后就会被神引领,从而处于仁之良善而有一种结合;但他们仍视这良善为无足轻重,因为他们说,它对得救毫无贡献。他们还声称,没有任何东西能谴责一个接受那信的人,或定他的罪,无论思维和意愿的邪恶,还是生活的邪恶,都不能;又说这样一个人不在律法之下,因为主已经为他成全了律法;因此,除了信之外,不用关注任何东西;他们通过这些东西造成分离。他们之所以结合,是因为不这样,唯信的教义就不会与圣言一致,圣言经常提到仁爱和行为;然而,这种结合不是与那些照着教义生活之人的结合,而是与那些照着圣言生活之人的结合。
经上说“凡我所爱的,我就责备管教”,但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主责备和管教,而是说处于类似虚假原则的地狱灵才是那管教,也就是试探人的。神不试探任何人,这是众所周知的;因此,这句话必须这样来理解,尽管字面上论到神说,祂引入试探,祂行恶,祂投入地狱,以及类似性质的许多事。由此清楚可知,圣言中的神性真理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或从那些被光照的人那里获得的教义,就很少被理解。就试探而言,当人被引入他的自我时,他就进入试探;因为那时,来自地狱、处于他的原则之虚假和他的爱之邪恶的灵人与他联合,并把他的思维保持在其中;但主将他的思维保持在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中;由于那时他也不断思想得救和天堂,所以由此在他里面产生内在的心灵焦虑,他也由此经历被称为试探的争战。然而,那些未处于真理和良善,从而未处于任何基于仁之信的人不能经历试探,因为他们里面没有任何与虚假和邪恶争战的东西。这就是为何如今很少有人被试探,又为何很少有人知道什么是属灵的试探。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那里充分解释了这些事;也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96–201节)从这本书中摘录的内容。
558.“只是住在地与海上的有祸了,因为魔鬼就发大怒下到你们那里去了”表示对那些处于唯信的内在和外在,由此处于生活邪恶之人的哀悼,因为他们的同类从天堂被扔到灵人界,由此与地上的人结合,出于对新教会的仇恨而煽动他们坚持自己的虚假和随之而来的邪恶。“只是住在地与海上的有祸了”表示对教会中那些处于唯信教义之人的哀悼;“祸”表示哀悼(AR 416节);“住在(其)上的”表示教会中那些其教义是唯信的人;“地”是指那些处于唯信教义的内在之人;“海”是指那些处于其外在的人(AR 470节);“大怒”表示对新教会的仇恨,因为它反对“妇人”(AR 525节);“下到他们那里去了”表示下到灵人界的人那里,由于这些人与地上的人结合,所以它也表示下到地上的这些人那里。龙从天堂被扔到灵人界,那里的人与地上的人结合(参看AR 552节)。
“龙”在此被称为“魔鬼”,因为所指的是那些因这异端而处于生活邪恶的人;那些照其信仰的这一信条,即:怀着对父神的信心祈祷的人没有罪,即便他们有罪,这些罪也被赦免了而生活的人,就因这异端而处于生活的邪恶。所有这样的人都因不反省自己而不知道自己里面的任何罪,最终甚至不知道什么是罪(可参看AR 531节)。“龙”和“魔鬼”一样,是指那些处于其欲望的邪恶之人(AR 550节)。每个人都与灵人界里的人结合,因为就其心智的情感和由此发出的思维而言,人就是一个灵;因此,就这些情感和思维而言,他不断与那些处于类似情感,由此处于类似思维的灵人结合。这种结合是这样:如果这种纽带被打破片刻,人就会仆倒死亡。迄今为止,教会对此一无所知,也不知道人死后就是他自己的情感和随之而来的思维,因而是他自己的仁和随之而来的信,没有人能成为与仁分离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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