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43.“又买白衣穿上”表示纯正真理和由此而来的聪明。这从“白衣”和“穿上”的含义清楚可知:“白衣”是指纯正真理,因为“衣服”表示真理(参看AE195b节),“白”表示纯正之物,并论及真理(参看AE 196节);“穿上”是指为自己获得由此而来的聪明,因为一切聪明都通过纯正真理获得;事实上,人类的理解力是为了接受真理而形成的,所以形成它的真理如何,它的品质就如何。人们以为理解力也是出于思维推理,出于虚假说话,并通过许多论据确认虚假的能力;但这不是理解力,它只是与记忆一同被赋予人的官能,这种官能与记忆相连,是记忆的一种活动。然而,随着人出于情感接受真理,理解力通过这种官能出生并形成;但出于情感接受纯正真理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不可能的,只有靠着主才可以,因为纯正真理来自主。因此,接受理解或变得聪明唯独由主赋予人,赋予凡使自己接受的人,如前所述(AE 239a节)。因此,这就是“我劝你向我买白衣穿上”所表示的。
6.启1:2.“约翰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从心里,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经上论到约翰说,“他为神的圣言作见证”;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如前所述(AR 5节),所以他在灵义上是指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永远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因而所表示的,这是指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因而是指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而不是“约翰”。这些人“作见证”,也就是说,看见,承认,从心里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那里主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真理,这可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从圣言引用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在启示录中,“耶稣基督”和“羔羊”是指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神”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一切事物都来自这神性。
至于“作见证”的灵义,这论及真理,因为在世上,真理要被见证,当真理被见证时,它就被承认。但在天堂,真理自己给自己作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事实上,当天使听见真理时,他们立刻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中所教导的,所以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并且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真理本身;因此,论到它,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的,而是出于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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