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3.启3:16.“这样,你既是温的”表示那些照着唯信和因信称义的教义生活的人。这从“温的”的含义清楚可知,“温的”是指那些在天堂与地狱之间,从而服侍两个主的人。那些照着唯信和因信称义的教义思考、相信和生活的人就处于这种状态,这一点尚不为人知,因此要说清楚。那些形成教会的人有两种信和由此而来的生活,或生活和由此而来的信之状态;一种状态来自教义,另一种状态来自圣言或基于圣言的讲道。几乎没有人知道这两种状态的存在;然而,它们的确存在,并且在有些人身上行如一体,在许多人身上没有行如一体,我已经通过活生生的经历在刚离世的灵人身上得以看到这一点;因为这些灵人都带着他们生活的一切状态。但只要人们活在世上,他们就无法看到并知道这一点,因为在属灵的事物上,人的灵在自己里面所思想、相信和热爱的东西只能通过言语和外在行为公开显露;就那些属于信的事物而言,这些要么从在教会所领受的教义发出,要么在不出于教义思考的情况下从主在圣言中的诫命发出。有学问的人通常是前一种情况,简单人通常是后一种情况。
因此,首先解释一下出于教义的思维、信和生活是何品质。如今在基督教界,教会的教义声称,唯信得救,爱的生活没有用;还声称,当一个人接受信时,他就称义了;当他如此称义时,自此以后任何邪恶都不再归算给他;因此,人人都得救了,甚至连恶人都得救了,只要他有信,或接受信,哪怕是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接受它。因此,那些出于这种教义思考和生活的人忽略了善行,因为他们以为善行不影响人,或无助于人得救。他们也不关心自己思维和意愿的邪恶,无论这些邪恶是与自己相比对他人的蔑视,还是敌意,仇恨,报复,诡诈,欺骗和其它类似邪恶,因为他们以为这些邪恶不会归算给那些因信称义的人。他们心里说,他们不受律法约束,因为主为他们成全了律法,使他们不在诅咒之下,主已将这诅咒担在自己身上了。这就是为何那些根据唯信和由此称义的教义思考、生活和相信的人不在自己的生活中关注神,只关注自己和世界;那些一生中只关注自己和世界的人便与地狱结合,因为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认为良善或邪恶无关紧要。总之,照着那教义生活就是在生活中确认,思想、意愿或实行良善无关紧要,因为拯救不来自这个源头,还确认,如果他们思想、意愿,并且只要不害怕法律,实行邪恶,这也无关紧要,因为诅咒不来自这个源头,只要他们拥有被称为得救之信的信心和倚靠(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15节)。这些人显然是“温的”,因为每当根据这教义来思考和说话,或讲道时,他们就思想、谈论和传讲神,主,圣言,永生;但当脱离教义来思想和说话时,他们就不思想这些主题了。他们通过这种思维仰望天堂,却通过自己的生活与地狱结合;因此,他们在天堂与地狱之间,而在两者之间,或说处于这种状态的人就是温的。这些话是指着当教会之人的信和生活来自教会的教义时,他们的信和由此而来的生活的状态说的。
现在要说一说当教会之人的信和生活来自圣言时,他们的信和由此而来的生活的状态。那些生在接受唯信和因信称义教义的教会之人,多半不知道唯信是什么,也不知道称义是什么意思;因此,当听到所传讲的这些事时,他们就认为意思是要按照神在圣言中的诫命生活,因为他们认为这就是信,以及称义,不更深地进入教义的秘密。当这些人被教导唯信和因信称义时,他们只认为唯信就是思想神和救恩,以及他们当如何生活;称义就是在神面前生活。在教会里,所有得救的人都被主保守在这种思维和信的状态;他们离世之后就会在真理上接受教导,因为他们能接受教导。但前面所说的那些按照唯信和因信称义的教义生活的人就成了瞎子,因为唯信不是信,因此,唯信称义什么都不是。唯信不是信(参看《最后的审判》,33–39节)。
由此可见“温的”是指谁,即那些心里这样想的人:如果我思想、意愿并实行良善,这能说明什么呢?因为这样做并不拯救人,我有信就足够了;再者,如果我思想和意愿邪恶,这又能说明什么呢?因为这样做不会诅咒人。他们就这样放松了对自己的思维和意图,也就是自己灵的一切约束;因为正是灵在思考和打算,实行则与其完全一致。不过,要知道,很少有人照着教义如此生活,尽管讲道者以为所有听他们讲道的人都会如此行,或受他们影响。事实上,按照主的圣治,极少有人这样,因为“温”者的命运与亵渎者的命运没什么两样,他们的命运是,他们在世上的生活结束后,他们从圣言所知道的一切都从他们那里被夺走,然后他们只剩下他们灵的思维和爱。当他们从圣言所拥有的思维被夺走时,他们就成了最愚蠢的;他们在天堂之光中看上去就像外面包着一些皮肤的烧焦的骨架。关于亵渎和亵渎者的命运,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72节)。
537.“看哪,有一条大红龙”表示改革宗教会中那些将神一分为三,将主一分为二,将仁和信分离,认为拯救人的是信,而非同时是仁,或不是仁和信一起的人。此处和下文中的“龙”是指这些人,因为他们反对新教会的两个基本要素,即: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祂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主就是这位神;仁与信为一,就像本质与其形式为一一样;只有那些照十诫生活,也就是不做这些恶的人才有仁和信;任何人不作恶,避之如反对神的罪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实行属于仁爱的良善,相信属于信仰的真理。
那些将神一分为三,将主一分为二,将仁和信分离,认为拯救人的是信,而不是仁的人反对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凡思考这个问题的人都能看出这一点。我们所说的那些将神一分为三,将主一分为二的人是指那些视三个位格为三位神,将主的人性与其神性分离的人。当照着信条祷告说“愿父神为了圣子差遣圣灵”时,谁会想到别的,或能想到别的?他岂不是向作为一位神的父神祷告,并且为了作为第二位神的圣子,又涉及作为第三位神的圣灵吗?由此明显可知,他虽在思维上视三个位格为一位神,但仍将他们分开,也就是说,当如此祷告时,他将自己的观念分为三位神。这种信仰模式也将主一分为二,因为他只想到主的人性,没有同时想到主的神性;“为了圣子”意思是为了遭受十字架苦难的人身或人性。从刚才所说的可以明显看出,龙所指的那些人是谁,龙想吞吃那妇人的孩子,后来又因这孩子而“将妇人追到旷野”。
这龙之所以被称为“大”,是因为改革宗的所有教会都将神分为三个位格,认为唯有信拯救人,只有零星的一些人不这样思想三位一体和信。那些将神分为三个位格,并坚持《亚他那修信经》中的这些话:“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还有这些话:“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的人;我就说,这些人不能从三位神中造出一位神;诚然,他们可以说他们是一位神,但却不能这样思想。同样,那些认为来自永恒的主的神性是神性的第二个位格,祂在时间中的人性如同另一个人的人性之人也只能将主一分为二,尽管《亚他那修信经》上说,祂的神性和人性是一个位格,如同灵魂和身体一样结合在一起。
这龙被称为“红”,是因为“红”表示源于欲望之邪恶的虚假,也就是地狱的虚假。由于在改革宗教会中,教义的两个基本要素都是虚假,而虚假摧毁教会,因它们夺走教会的真理和良善,所以它们由“龙”来代表。原因在于,在圣言中,“龙”表示教会的毁灭,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耶利米书:
我必使耶路撒冷变为乱堆,为龙的住处,也必使犹大的城邑变为荒场。(耶利米书9:11)
又:
看哪,有大骚动从北方之地而来,要使犹大的城邑变为荒废,成为龙的住处。(耶利米书10:22)
又:
夏琐必成为龙的住处,永远荒凉。(耶利米书49:33)
以赛亚书:
叫它作龙的住处,猫头鹰女儿的苑囿。(以赛亚书34:13)
又:
他的榻在龙的住处。(以赛亚书35:7)
弥迦书:
我必剥光赤身而行,我要哀号如龙,悲鸣如猫头鹰的女儿。(弥迦书1:8)
约伯记:
我呼求,我成为龙的弟兄,鸣角鸮女儿的同伴。(约伯记30:28, 29)
以赛亚书:
鸮鸟必在他宫中回应,龙必在殿内回应。(以赛亚书13:22)
耶利米书:
巴比伦必成为乱堆,为龙的住处,令人惊骇、嗤笑。(耶利米书51:37)
诗篇:
你在龙之地压伤我们,以死荫遮盖我们。(诗篇44:18, 19)
玛拉基书:
我使以扫的群山荒废,把他的产业交给旷野的龙。(玛拉基书1:3)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43:20; 耶利米书14:6; 诗篇91:13, 14; 申命记32:33)。
“龙”在此是指那些处于唯信,并认为律法的作为无助于救赎而弃绝它们的人,这一点在灵界有时通过活生生的经历向我证明。我看见过他们成千上万的人聚集在一起,从远处看,他们就像一条长尾龙,似乎长满了荆棘状的尖刺,这些尖刺表示虚假。有一次,我还看见一条更大的龙,它弓起背,尾巴甚至翘到天上,试图将天上的星辰拖下来。由此在我眼前显明,“龙”不是指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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