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233

233.启3:16.

233.启3:16.“这样,你既是温的”表示那些照着唯信和因信称义的教义生活的人。这从“温的”的含义清楚可知,“温的”是指那些在天堂与地狱之间,从而服侍两个主的人。那些照着唯信和因信称义的教义思考、相信和生活的人就处于这种状态,这一点尚不为人知,因此要说清楚。那些形成教会的人有两种信和由此而来的生活,或生活和由此而来的信之状态;一种状态来自教义,另一种状态来自圣言或基于圣言的讲道。几乎没有人知道这两种状态的存在;然而,它们的确存在,并且在有些人身上行如一体,在许多人身上没有行如一体,我已经通过活生生的经历在刚离世的灵人身上得以看到这一点;因为这些灵人都带着他们生活的一切状态。但只要人们活在世上,他们就无法看到并知道这一点,因为在属灵的事物上,人的灵在自己里面所思想、相信和热爱的东西只能通过言语和外在行为公开显露;就那些属于信的事物而言,这些要么从在教会所领受的教义发出,要么在不出于教义思考的情况下从主在圣言中的诫命发出。有学问的人通常是前一种情况,简单人通常是后一种情况。

因此,首先解释一下出于教义的思维、信和生活是何品质。如今在基督教界,教会的教义声称,唯信得救,爱的生活没有用;还声称,当一个人接受信时,他就称义了;当他如此称义时,自此以后任何邪恶都不再归算给他;因此,人人都得救了,甚至连恶人都得救了,只要他有信,或接受信,哪怕是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接受它。因此,那些出于这种教义思考和生活的人忽略了善行,因为他们以为善行不影响人,或无助于人得救。他们也不关心自己思维和意愿的邪恶,无论这些邪恶是与自己相比对他人的蔑视,还是敌意,仇恨,报复,诡诈,欺骗和其它类似邪恶,因为他们以为这些邪恶不会归算给那些因信称义的人。他们心里说,他们不受律法约束,因为主为他们成全了律法,使他们不在诅咒之下,主已将这诅咒担在自己身上了。这就是为何那些根据唯信和由此称义的教义思考、生活和相信的人不在自己的生活中关注神,只关注自己和世界;那些一生中只关注自己和世界的人便与地狱结合,因为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认为良善或邪恶无关紧要。总之,照着那教义生活就是在生活中确认,思想、意愿或实行良善无关紧要,因为拯救不来自这个源头,还确认,如果他们思想、意愿,并且只要不害怕法律,实行邪恶,这也无关紧要,因为诅咒不来自这个源头,只要他们拥有被称为得救之信的信心和倚靠(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15节)。这些人显然是“温的”,因为每当根据这教义来思考和说话,或讲道时,他们就思想、谈论和传讲神,主,圣言,永生;但当脱离教义来思想和说话时,他们就不思想这些主题了。他们通过这种思维仰望天堂,却通过自己的生活与地狱结合;因此,他们在天堂与地狱之间,而在两者之间,或说处于这种状态的人就是温的。这些话是指着当教会之人的信和生活来自教会的教义时,他们的信和由此而来的生活的状态说的。

现在要说一说当教会之人的信和生活来自圣言时,他们的信和由此而来的生活的状态。那些生在接受唯信和因信称义教义的教会之人,多半不知道唯信是什么,也不知道称义是什么意思;因此,当听到所传讲的这些事时,他们就认为意思是要按照神在圣言中的诫命生活,因为他们认为这就是信,以及称义,不更深地进入教义的秘密。当这些人被教导唯信和因信称义时,他们只认为唯信就是思想神和救恩,以及他们当如何生活;称义就是在神面前生活。在教会里,所有得救的人都被主保守在这种思维和信的状态;他们离世之后就会在真理上接受教导,因为他们能接受教导。但前面所说的那些按照唯信和因信称义的教义生活的人就成了瞎子,因为唯信不是信,因此,唯信称义什么都不是。唯信不是信(参看《最后的审判》,33–39节)。

由此可见“温的”是指谁,即那些心里这样想的人:如果我思想、意愿并实行良善,这能说明什么呢?因为这样做并不拯救人,我有信就足够了;再者,如果我思想和意愿邪恶,这又能说明什么呢?因为这样做不会诅咒人。他们就这样放松了对自己的思维和意图,也就是自己灵的一切约束;因为正是灵在思考和打算,实行则与其完全一致。不过,要知道,很少有人照着教义如此生活,尽管讲道者以为所有听他们讲道的人都会如此行,或受他们影响。事实上,按照主的圣治,极少有人这样,因为“温”者的命运与亵渎者的命运没什么两样,他们的命运是,他们在世上的生活结束后,他们从圣言所知道的一切都从他们那里被夺走,然后他们只剩下他们灵的思维和爱。当他们从圣言所拥有的思维被夺走时,他们就成了最愚蠢的;他们在天堂之光中看上去就像外面包着一些皮肤的烧焦的骨架。关于亵渎和亵渎者的命运,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72节)。


揭秘启示录 #456

456.启9:20.

456.启9:20.“其余未曾被这些灾所杀的人”表示改革宗教会中那些不像前者那样因幻想的推理、自我之爱、自我聪明的骄傲,和随之而来的欲望而属灵地死亡,却把唯信当成其宗教之头的人。“其余的人”是指那些虽不像前者一样,却把唯信当成其宗教之头的人;“未曾被杀的人”表示那些没有如此属灵地死亡的人;他们所陷入的“这些灾”是指自我之爱,自我聪明的骄傲,以及来自它们的邪恶和虚假的欲望;“火”、“烟”和“硫磺”就表示这三者,如前所述(AR 452, 453节)。下面我们会看到,这就是“灾”的含义。
但必须先说一说这类人,我得以看到他们,并与他们交谈。他们住在西边的北部地区,在那里,其中一些人有带屋顶的小屋,一些人连屋顶也没有。他们的床是芦苇的,衣服是山羊毛的。在从天堂流入的光中来看,他们的脸呈铅灰色,而且显得愚钝、呆滞,缺乏活力。原因在于,他们从他们的宗教中只知道有一位神,有三个位格,基督为他们在十字架上忍受痛苦,他们通过唯信,再加上在殿里或教堂中敬拜,按时祷告而得救。至于与宗教及其教义有关的其它东西,他们就不理会了;因为占据并充满,或说塞满并窒息其心智的世俗和肉体事物,向它们塞住他们的耳朵。他们当中有许多长老,我问他们:“当你们在圣言中读到作为、爱和仁、果子、生活的戒律、悔改,简言之,就是当做的事时,你们是怎么想的?”他们回答说,他们的确读到这些内容,因而看到了它们;但他们仍没有看到它们,因为他们使其心智专注于唯信,故以为这一切都是信,没有想到它们是信的结果。这种无知和愚蠢就盛行在那些信奉唯信,把它当成其宗教全部的人中间,这几乎令人难以置信;然而,我得以通过大量经历见证了这一点。
“灾”(plague,或灾殃)是指属灵的灾,这属灵的灾使人在灵里,或在灵魂方面死亡,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耶利米书:
你的损伤无法医治,你所遭的灾殃极其严重;我必使你恢复健康,给你医好你所遭的灾殃。(耶利米书30:12, 14, 17)
又:
凡经过巴比伦的,都因她的灾殃唏嘘。(耶利米书50:13)
启示录:
在一天之内,灾殃,就是死亡和悲哀,必临到巴比伦。(启示录18:8)
又:
我看见七位天使掌管末了的七灾,因为神的烈怒要藉着这些灾发尽。(启示录15:1, 6)
以赛亚书:
祸哉,犯罪的民族,罪孽沉重的人民;从脚掌到头顶,没有一处完好,尽是伤口、疤痕与新打的瘀伤,未曾挤净,未曾包扎,也没有用油滋润。(以赛亚书1:4, 6)
又:
当耶和华包扎祂百姓的损处,医治他们受灾的伤口的日子。(以赛亚书30:26)
在其它地方也是如此(如申命记28:59; 耶利米书49:17; 撒迦利亚书14:12, 15; 路加福音7:21; 启示录11:6;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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