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232

232.“巴不得你或

232.“巴不得你或冷或热”表示倒不如没有信,或只有仁。这从“巴不得你或冷”和“或热”的含义清楚可知:“巴不得你或冷”是指倒不如没有信,如下文所述;“或热”是指只有仁。我们将在适当地方解释何谓唯仁;首先在此说明什么叫没有信。那些处于唯信教义的人的确没有信,唯信不是属灵之信,或教会的信;然而,他们拥有一种属世之信,这种信可称为一种说服性的信。因为他们相信圣言是神性,相信永生、赦罪和其它许多事;但对那些没有仁的人来说,这种信是一种说服性的信;说服性的信就本身而言,与对在世上从其他人那里听来并相信的未知之事的信没什么不同,尽管他们看不见,也不理解这些未知的事,只因为它们是由某个被认为值得信赖的人说的。因此,这不是他们自己的信,只是别人在他们自己里面的信;这种信与一个生来瞎眼,触觉迟钝的人对世上的色彩和视觉对象的信没什么两样,而且这样一个人对这些事物持有一种除了他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奇怪观念。这种信被称为历史的信,根本不是属灵的信,不是教会的信所应该是的样子。属灵的信,或教会的信完全来自仁,以至于本质上就是仁;此外,对那些处于仁的人来说,被相信的属灵事物出现在光中。我从经历中声明这一点;因为凡在世上过着仁爱生活的人在来世都会看见他所相信的真理,而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什么也看不见。

尽管如此,纯历史的信仍通过对神、天堂和永生的思考,但仅通过模糊的思考,而不是通过仁爱的情感(因为它没有这种情感)而与天堂有某种程度的结合。因此,这些人通过他们所拥有的情感,也就是爱自己、爱世界的情感而与地狱结合。由此可见,他们在天堂与地狱之间,因为他们用眼睛注视天堂,用心注视地狱。如此行就是亵渎,亵渎者在来世的命运是最糟糕的。亵渎就是相信神,圣言,永生和圣言的字义所教导的许多事,却仍过着违背它们的生活

这就是为何经上说“巴不得你或冷或热”;因为冷,也就是没有信的人不会亵渎;热,也就是只有仁的人也不会亵渎。至于什么是亵渎,它的性质是什么,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69, 172节);什么是说服性的信,它的性质是什么(NJHD 116–119节);以及没有仁,就没有属灵之信(《最后的审判》,33–39节)。现在我简要说明什么叫唯仁。仁本质上是属灵情感,但唯仁是属世情感,不是属灵的;因为仁本身作为属灵情感,是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形成的;它在何等程度上通过这些真理形成,就在何等程度上是属灵的。但唯仁作为属世情感,不是通过来自圣言的任何真理形成的,而是通过听讲述,却没有留意和学习真理而存在于人身上;因此,唯仁没有信,因为信属于真理,真理属于信。


揭秘启示录 #937

937.启22:3.

937.启22:3.“那里必没有咒诅;必有神和羔羊的宝座在城中,祂的仆人都要事奉祂”表示凡与主分离的人,都不会在教会,即新耶路撒冷,因为主自己将在那里掌权;那些处于通过圣言来自主的真理,并遵行祂诫命的人因与祂结合而将与祂同在。“那里必没有咒诅”表示凡使人与主分离的邪恶,或源于邪恶的虚假都不会在新耶路撒冷中。此外,由于邪恶和虚假只存在于接受它们的器皿,即人里面,所以这句话表示凡与主分离的人都不会在那里。在圣言中,“受咒诅的东西”是指使人与主分离,并使他远离主的一切邪恶和虚假;因为那时这人变成了一个魔鬼或撒但。“必有神和羔羊的宝座在城中”表示主自己将在那教会掌权;因为一个“宝座”在此表示一个国度;主的国度就是唯独祂受敬拜的地方。“祂的仆人都要事奉祂”表示那些处于通过圣言来自主的真理之人将与祂同在,并因与祂结合而将遵行祂的诫命。“主的仆人”表示那些处于来自祂的真理之人(AR 3, 380节);“事奉的”表示那些处于来自祂的良善之人(AR 128节);因此,“要事奉祂的仆人”表示那些处于通过圣言从主所获得的源于良善的真理,并遵行祂诫命的人。
由于当今教会不知道与主的结合构成天堂,而结合是通过承认祂是天地之神,同时通过照祂的诫命生活实现的,所以要说一说这些事。人若对它们一无所知,可能会问,什么是结合?承认和生活怎能构成结合?这些有什么必要?难道每个人不能都仅凭怜悯得救吗?除了唯信外,还需要其它得救的方式吗?神不是怜悯和全能的吗?但要让他知道,在灵界,认识和承认产生一切同在,而属于爱的情感实现一切结合。因为灵界的空间只是取决于心智,也就是情感、因而思维的相似性的表象。因此,如果有人要么通过名声,要么通过互动、交谈,或关系而认识另一个人,那么当他出于这种认识的观念想到这个人时,他就会与此人同在,尽管他可能出现在一千斯他丢或斯特迪亚(译注:古希腊长度单位,1斯特迪亚等于157.5米)之外。如果一个人也爱着他所认识的另一个人,他就会与这个人住在同一个社群中;他若从至内层爱着对方,就会住在同一所房子里。这就是在整个灵界中所有人的状态;所有人的这种状态都从以下事实中获得其起源,即:主照着信与每个人同在,照着爱结合。信、因而主的同在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尤其那里关于主自己的真理的知识或认知而被赐予;但爱、因而结合则通过照祂的诫命生活而被赐予,因为主说: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在他那里作住所。(约翰福音14:21-24)
但也要说明这是如何实现的。主爱每个人,愿意与他结合;但只要一个人处于邪恶的快乐,如仇恨和报复的快乐,通奸和行淫的快乐,各种形式的抢劫或偷窃的快乐,亵渎和撒谎的快乐,以及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欲望,主就不能与他结合。因为凡处于这些东西的人都与地狱里的魔鬼为伍。诚然,主甚至也爱地狱里的人;但祂不能与他们结合,除非这些邪恶的快乐被移除;而这些快乐不能被主移除,除非这个人检查自己,以便知道自己的邪恶,在主面前承认并忏悔它们,愿意停止这些邪恶,从而悔改。人必须貌似凭自己做这一切,因为他感觉不到他从主那里做任何事;这种能力没有被赐予人,因为结合若要成为结合,必须是相互的,必须是人与主,并主与人的相互结合。因此,邪恶及其快乐被移除到何等程度,主的爱就进入到何等程度,主的爱是普遍的,面向所有人,如前所述;然后,人就被引离地狱,并被引入天堂。人必须在世上如此行,因为就其灵而言,人在世上如何,就永远如何;唯一不同的是,如果他正确地生活,或生活良好,他的状态就会变得更完美;因为那时,他不再披戴肉身,而是在灵体中属灵地生活,或说作为属灵人以灵体来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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