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9.“神的创造的初始”表示来自祂的信,表面上看,这信是教会的首要事物。这从“初始”和“神的创造”的含义清楚可知:“初始”是指首要之物;“神的创造”是指教会(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神的创造的初始”表示信,是因为这是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所论述的主题;但现在有必要解释一下,信是“神的创造的初始”,也就是表面上看,是教会的首要事物。此处的信是指来自主的信,因为非来自主的信不是教会的信;来自主的信是仁之信。表面上看,这信是教会的首要事物,或说就表象而言,这信是教会的首要原则,因为它首先向教会之人显现;而实际上,仁本身才是教会的首要事物或原则,因为它构成与人同在的教会。
有两样事物构成教会,即仁和信。仁属于情感,信属于由此而来的思维。情感是思维的真正本质,因为没有情感,没有人能思考;在思维中的生命的一切,都来自情感。由此清楚可知,教会的首要事物或原则是属于仁或爱的情感。而信被称为教会的首要事物或原则,是因为它首先出现;事实上,一个人会思考他所相信的东西,并在思维中看见它;但人不会思考以属灵的方式感动他的东西,也不在思维中看见它,而是通过某种与视觉无关,而是与被称为享受或快乐感觉的另一种感觉有关的感觉感知它。由于这种享受或快乐是属灵的,在属世的享受或快乐之上,所以人若不变成属灵的,也就是被主重生,就感知不到它。这就是为何信的事物,因而视觉的事物被认为是教会的首要事物,尽管它们仅表面上是首要的。因此,这被称为“神的创造的初始”,因为字面上的圣言与表象相符;事实上,字面上的表象适合简单人。但像天使那样的属灵人被提升到表象之上,感知到诸如内义上的圣言,因而感知到仁是教会的首要事物或原则,信则由此而来;因为如前所述,不是来自仁,并且不属于仁的信不是信(对此,也可参看《最后的审判》,33–39节)。
教会的首要事物或原则是什么,是信还是仁,这个问题甚至自古时就是一个争议点;那些不知道仁之性质的人声称,信是首要事物或原则;而那些知道仁之性质的人则确认仁是首要事物或原则,信是显现的仁,因为显现给思维上的视觉的仁之情感是信;事实上,当情感的快乐从意愿进入思维时,它取得形式,并以各种形式使自己变得可见。简单人不明白这一点,所以就把出现在他们思维视觉面前的东西当成教会的首要事物或原则;由于字面上的圣言与表象相符,所以这在那里被称为“首先的”、“初始”和“头生的或长子”。由于同样的原因,代表教会之信的彼得被视为使徒之首;而事实上,约翰才是为首的,因为“约翰”代表仁之良善。使徒之首是约翰,不是彼得,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约翰斜靠着主的胸膛,并且跟从主的,是约翰,不是彼得(约翰福音21:20–22)。主的十二门徒代表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2199, 3354, 3488, 3858, 6397节);彼得代表信(AC 4738, 6000, 6073, 6344, 10087, 10580节);约翰代表仁之良善(AC 3934, 6073, 10087节)。
由于同样的原因,流便因是雅各的长子而代表信;人们便以为以他命名的支派是为首的;而事实上,这个支派不是为首的,利未支派才是为首的,因为利未代表仁之良善;因此,利未支派被任命为祭司职分,祭司职分是教会的首要事物。雅各的十二个儿子,或以他们命名的十二支派代表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3858, 3926, 4060, 6335, 7836, 7891, 7996节);流便代表信(AC 3861, 3866, 4605, 4731, 4734, 4761, 6342–6345节);利未代表仁之良善(AC 3875, 4497, 4502, 4503节)。由于同样的原因,创世记第一章在字义上论述的是天地的创造,但在内义上论述的是那时教会之人的新造或重生,那里说首先被造的是光,后来被造的是太阳和月亮(参看创世记1:3–5, 14–19);而事实上,首先被造的是太阳,光则来自这太阳。经上之所以说光是首先被造的,是因为“光”表示信之真理,“太阳”和“月亮”表示爱与仁之良善。创世记第一章所论述的天地创造在灵义上表示并描述了属天教会之人的新造,或他的重生(参看《属天的奥秘》对这一章的解释,以及AC 8891, 9942, 10545节)。“光”表示出于良善的真理,因而也表示信之真理(《天堂与地狱》,126–140节);“太阳”表示爱之良善,“月亮”表示仁之良善,两者都来自主(HH 116–125, 146节)。由此可见“神的创造的初始”表示什么,即表示来自主的信,表面上看,这信是教会的首要事物或原则。
759.“地上的客商因她极度奢华就发了财”表示在这个圣统制中,那些通过对圣物的统治来追求神性威严和至高无上的荣耀,并不断通过增加他们名下的修道院和财产,以及他们无止境地从世界所聚敛和累积的财富来坚固它,因而从归给他们自己的属天和属灵的统治中为自己获得肉体和属世的快乐和愉悦的大大小小品级的人。巴比伦的“客商”只能是指在他们的圣统制中,大大小小品级的人,因为在本章第23节经文中,经上说他们“曾是地上的大人物”;让他们“发了财”的“极度奢华”只能是指教条,他们以这些教条为手段来为自己获得对人们灵魂的统治权,从而也获得对他们的财产和财富的统治权。人们都知道,他们无止境地聚敛这些东西,用它们填满自己的宝库;人们也知道,他们贩卖教会的圣物,如通过向修道院、圣徒及其像献上供物和礼物,通过各种弥撒、赎罪券、豁免来出售救赎,即天堂。
谁看不出,如果教皇的统治在宗教改革时期没有被打破,那么他们就会搜刮整个欧洲所有国家的财产和财富,然后成为唯一的领主,而其余的人都成为奴隶?自以前的几个世纪或时代以来,他们不是极其富裕吗?那时,他们有权统治皇帝和国王,如果他们不服从,他们就能把他们逐出教会,并废黜。他们不是仍拥有巨额的年收入,以及装满金银宝石的巨大宝库吗?一种类似的野蛮统治仍占据他们当中许多人的心智;这种统治若超出界限,就只有通过对失去它的恐惧而被约束了。然而,对他们来说,如此庞大的收入、财宝和财产,除了让他们以此为快乐,以此为骄傲,并坚固他们的统治,直到永远之外,还有什么用呢?由此明显可知,“地上的客商因巴比伦极度奢华就发了财”表示什么。在以赛亚书,他们也被称为“客商或商人”:
巴别的居民变得像碎秸,火已将他们烧尽;他们不能救自己的灵魂脱离火焰之手;从你幼年以来,你的客商都是如此。(以赛亚书47:14, 15)
在圣言中,买卖和交易表示为自己获得属灵财富,就是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在反面意义是虚假和邪恶的知识或认知;通过后者赚得世界,通过前者赚得天堂。因此,主将天国比作寻找好珍珠的商人(马太福音13:45, 46);将教会之人比作得到他连得用来做买卖赚钱的仆人(马太福音25:14-30);得到十英镑,同样用来做买卖赚钱的仆人(路加福音19:12-26)。由于“推罗”表示在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方面的教会,所以以西结书的整个第27章都在论述她的交易和获利;经上论到她说:
你靠自己的智慧聪明为自己得了金银收入你的宝库,你靠你交易的丰富智慧为自己增添财富。(以西结书28:4, 5)
在别处:
推罗荒废了,她的客商是王子,她的买卖人是地上的尊贵人。(以赛亚书23:1, 8)
在迦南地的犹太人当中,败坏的教会被称为“贸易之地”(以西结书16:3, 29; 21:30; 29:14; 17:4; 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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