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229

229.“神的创造的

229.“神的创造的初始”表示来自祂的信,表面上看,这信是教会的首要事物。这从“初始”和“神的创造”的含义清楚可知:“初始”是指首要之物;“神的创造”是指教会(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神的创造的初始”表示信,是因为这是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所论述的主题;但现在有必要解释一下,信是“神的创造的初始”,也就是表面上看,是教会的首要事物。此处的信是指来自主的信,因为非来自主的信不是教会的信;来自主的信是仁之信。表面上看,这信是教会的首要事物,或说就表象而言,这信是教会的首要原则,因为它首先向教会之人显现;而实际上,仁本身才是教会的首要事物或原则,因为它构成与人同在的教会。

有两样事物构成教会,即仁和信。仁属于情感,信属于由此而来的思维。情感是思维的真正本质,因为没有情感,没有人能思考;在思维中的生命的一切,都来自情感。由此清楚可知,教会的首要事物或原则是属于仁或爱的情感。而信被称为教会的首要事物或原则,是因为它首先出现;事实上,一个人会思考他所相信的东西,并在思维中看见它;但人不会思考以属灵的方式感动他的东西,也不在思维中看见它,而是通过某种与视觉无关,而是与被称为享受或快乐感觉的另一种感觉有关的感觉感知它。由于这种享受或快乐是属灵的,在属世的享受或快乐之上,所以人若不变成属灵的,也就是被主重生,就感知不到它。这就是为何信的事物,因而视觉的事物被认为是教会的首要事物,尽管它们仅表面上是首要的。因此,这被称为“神的创造的初始”,因为字面上的圣言与表象相符;事实上,字面上的表象适合简单人。但像天使那样的属灵人被提升到表象之上,感知到诸如内义上的圣言,因而感知到仁是教会的首要事物或原则,信则由此而来;因为如前所述,不是来自仁,并且不属于仁的信不是信(对此,也可参看《最后的审判》,33–39节)。

教会的首要事物或原则是什么,是信还是仁,这个问题甚至自古时就是一个争议点;那些不知道仁之性质的人声称,信是首要事物或原则;而那些知道仁之性质的人则确认仁是首要事物或原则,信是显现的仁,因为显现给思维上的视觉的仁之情感是信;事实上,当情感的快乐从意愿进入思维时,它取得形式,并以各种形式使自己变得可见。简单人不明白这一点,所以就把出现在他们思维视觉面前的东西当成教会的首要事物或原则;由于字面上的圣言与表象相符,所以这在那里被称为“首先的”、“初始”和“头生的或长子”。由于同样的原因,代表教会之信的彼得被视为使徒之首;而事实上,约翰才是为首的,因为“约翰”代表仁之良善。使徒之首是约翰,不是彼得,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约翰斜靠着主的胸膛,并且跟从主的,是约翰,不是彼得(约翰福音21:20–22)。主的十二门徒代表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2199, 3354, 3488, 3858, 6397节);彼得代表信(AC 4738, 6000, 6073, 6344, 10087, 10580节);约翰代表仁之良善(AC 3934, 6073, 10087节)。

由于同样的原因,流便因是雅各的长子而代表信;人们便以为以他命名的支派是为首的;而事实上,这个支派不是为首的,利未支派才是为首的,因为利未代表仁之良善;因此,利未支派被任命为祭司职分,祭司职分是教会的首要事物。雅各的十二个儿子,或以他们命名的十二支派代表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3858, 3926, 4060, 6335, 7836, 7891, 7996节);流便代表信(AC 3861, 3866, 4605, 4731, 4734, 4761, 6342–6345节);利未代表仁之良善(AC 3875, 4497, 4502, 4503节)。由于同样的原因,创世记第一章在字义上论述的是天地的创造,但在内义上论述的是那时教会之人的新造或重生,那里说首先被造的是光,后来被造的是太阳和月亮(参看创世记1:3–5, 14–19);而事实上,首先被造的是太阳,光则来自这太阳。经上之所以说光是首先被造的,是因为“光”表示信之真理,“太阳”和“月亮”表示爱与仁之良善。创世记第一章所论述的天地创造在灵义上表示并描述了属天教会之人的新造,或他的重生(参看《属天的奥秘》对这一章的解释,以及AC 8891, 9942, 10545节)。“光”表示出于良善的真理,因而也表示信之真理(《天堂与地狱》,126–140节);“太阳”表示爱之良善,“月亮”表示仁之良善,两者都来自主(HH 116–125, 146节)。由此可见“神的创造的初始”表示什么,即表示来自主的信,表面上看,这信是教会的首要事物或原则。


揭秘启示录 #541

541.启12:4.

541.启12:4.“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把它们摔在地上”表示因对圣言真理的歪曲,他们使良善和真理的一切属灵知识或认知与教会疏远,并因应用于虚假而完全摧毁了它们。当论述的主题与那些从圣言来确认异端事物的人有关时,“尾巴”表示被歪曲的圣言真理(AR 438节);“星”表示良善和真理的属灵知识或认知(AR 51, 420节);“第三部分”表示一切或所有(AR 400, 505节);“拖拉着天上星辰,把它们摔在地上”表示使它们与教会疏远,完全摧毁它们;事实上,当它们从天上被拖下来时,也就从教会被拖下来了,因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从主经由天堂被引入教会之人;只有对圣言真理的歪曲才能把真理拖下来,因为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就在圣言中,并源于圣言。
世上的任何人都无法相信,前面(AR 537节)说的“龙”所指的那些人已经摧毁了圣言的一切真理;然而,它们的确被如此摧毁了,以至于连一个教义真理也没有留下来。在灵界,这一点在神职人员中的学者身上被调查过,结果发现确实如此。我知道有几个原因,在此只提其中一个。他们断言,凡从人的意愿和判断发出的,都不是良善;因此,仁之良善或善行,因是人所做的,故对救赎毫无贡献,唯有信有贡献;然而,人唯独凭以下事实而为人,也通过这一事实而与主结合,即:他能貌似凭自己,也就是说,貌似凭自己的意愿照着自己的判断来实行良善、相信真理。如果这唯一的官能从他那里被夺走,那么人与主并主与人的结合的一切能力同时也被夺走了;因为这是爱的互动性(reciprocality),主将这种互动性赐给凡生来为人的人,还把它保存在他里面,直到他生命的结束,然后直到永远。如果这种互动性从人那里被夺走,那么圣言的一切真理和良善也都会被夺走,以至于圣言只是死的文字和空洞的书卷;因为圣言只教导人与主通过仁和信结合,这两者都来自人,就好像来自他自己。
“龙”所指的那些人(如前所述,AR 537节)却打破了结合的这唯一纽带,因为他们断言:从人,他的意愿和判断发出的仁之良善,或善行只是道德、文明和政治的作为,人通过这些作为与这个世界结合,根本不能与神、与天堂结合;当这纽带被如此打破时,圣言的教义真理就荡然无存了;如果圣言的真理被用于确认唯信得救,无需律法的作,那么它们就都被歪曲了;如果这种歪曲继续发展,直到肯定主不是为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在圣言中吩咐善行,只是为了人与世界结合而如此吩咐,那么圣言的真理就被亵渎了;因为这样,圣言就不再是一本圣书,而是一本亵渎的书;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本章末尾的经历。但以理书中论到公山羊的这些话表示类似事物:
公山羊用他的角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在地,并践踏它们;他将真理抛在地上。(但以理书8:10,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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