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229

229.“神的创造的

229.“神的创造的初始”表示来自祂的信,表面上看,这信是教会的首要事物。这从“初始”和“神的创造”的含义清楚可知:“初始”是指首要之物;“神的创造”是指教会(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神的创造的初始”表示信,是因为这是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所论述的主题;但现在有必要解释一下,信是“神的创造的初始”,也就是表面上看,是教会的首要事物。此处的信是指来自主的信,因为非来自主的信不是教会的信;来自主的信是仁之信。表面上看,这信是教会的首要事物,或说就表象而言,这信是教会的首要原则,因为它首先向教会之人显现;而实际上,仁本身才是教会的首要事物或原则,因为它构成与人同在的教会。

有两样事物构成教会,即仁和信。仁属于情感,信属于由此而来的思维。情感是思维的真正本质,因为没有情感,没有人能思考;在思维中的生命的一切,都来自情感。由此清楚可知,教会的首要事物或原则是属于仁或爱的情感。而信被称为教会的首要事物或原则,是因为它首先出现;事实上,一个人会思考他所相信的东西,并在思维中看见它;但人不会思考以属灵的方式感动他的东西,也不在思维中看见它,而是通过某种与视觉无关,而是与被称为享受或快乐感觉的另一种感觉有关的感觉感知它。由于这种享受或快乐是属灵的,在属世的享受或快乐之上,所以人若不变成属灵的,也就是被主重生,就感知不到它。这就是为何信的事物,因而视觉的事物被认为是教会的首要事物,尽管它们仅表面上是首要的。因此,这被称为“神的创造的初始”,因为字面上的圣言与表象相符;事实上,字面上的表象适合简单人。但像天使那样的属灵人被提升到表象之上,感知到诸如内义上的圣言,因而感知到仁是教会的首要事物或原则,信则由此而来;因为如前所述,不是来自仁,并且不属于仁的信不是信(对此,也可参看《最后的审判》,33–39节)。

教会的首要事物或原则是什么,是信还是仁,这个问题甚至自古时就是一个争议点;那些不知道仁之性质的人声称,信是首要事物或原则;而那些知道仁之性质的人则确认仁是首要事物或原则,信是显现的仁,因为显现给思维上的视觉的仁之情感是信;事实上,当情感的快乐从意愿进入思维时,它取得形式,并以各种形式使自己变得可见。简单人不明白这一点,所以就把出现在他们思维视觉面前的东西当成教会的首要事物或原则;由于字面上的圣言与表象相符,所以这在那里被称为“首先的”、“初始”和“头生的或长子”。由于同样的原因,代表教会之信的彼得被视为使徒之首;而事实上,约翰才是为首的,因为“约翰”代表仁之良善。使徒之首是约翰,不是彼得,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约翰斜靠着主的胸膛,并且跟从主的,是约翰,不是彼得(约翰福音21:20–22)。主的十二门徒代表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2199, 3354, 3488, 3858, 6397节);彼得代表信(AC 4738, 6000, 6073, 6344, 10087, 10580节);约翰代表仁之良善(AC 3934, 6073, 10087节)。

由于同样的原因,流便因是雅各的长子而代表信;人们便以为以他命名的支派是为首的;而事实上,这个支派不是为首的,利未支派才是为首的,因为利未代表仁之良善;因此,利未支派被任命为祭司职分,祭司职分是教会的首要事物。雅各的十二个儿子,或以他们命名的十二支派代表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3858, 3926, 4060, 6335, 7836, 7891, 7996节);流便代表信(AC 3861, 3866, 4605, 4731, 4734, 4761, 6342–6345节);利未代表仁之良善(AC 3875, 4497, 4502, 4503节)。由于同样的原因,创世记第一章在字义上论述的是天地的创造,但在内义上论述的是那时教会之人的新造或重生,那里说首先被造的是光,后来被造的是太阳和月亮(参看创世记1:3–5, 14–19);而事实上,首先被造的是太阳,光则来自这太阳。经上之所以说光是首先被造的,是因为“光”表示信之真理,“太阳”和“月亮”表示爱与仁之良善。创世记第一章所论述的天地创造在灵义上表示并描述了属天教会之人的新造,或他的重生(参看《属天的奥秘》对这一章的解释,以及AC 8891, 9942, 10545节)。“光”表示出于良善的真理,因而也表示信之真理(《天堂与地狱》,126–140节);“太阳”表示爱之良善,“月亮”表示仁之良善,两者都来自主(HH 116–125, 146节)。由此可见“神的创造的初始”表示什么,即表示来自主的信,表面上看,这信是教会的首要事物或原则。


揭秘启示录 #299

299.“骑在马上的

299.“骑在马上的拿着弓”表示他们拥有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教义,他们出于该教义与来自地狱的虚假和邪恶,因而与地狱争战。启示录(19:11-13)所提到的“骑在白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但此处“骑在这白马上的”是指在来自圣言、因而来自主的真理和良善的教义方面的天使人(man-angel);骑着白马跟随主的主在天上的军队(启示录19:14)也是如此。论到启示录19章中“骑在白马上的”,经上说:
有利剑从祂口中出来,可以用来击杀列族。(启示录19:15)
“从祂口中出来的剑”表示与虚假和邪恶争战的圣言的神性真理(AR 52, 108, 117节);但此处经上说,骑在这白马上的“拿着弓”,而“弓”表示与邪恶和虚假争战的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教义。与虚假和邪恶争战也就是与地狱争战,因为邪恶和虚假来自地狱,因此,所表示的,也是这一点。
在圣言中,“弓”表示正反两种意义上的争战的教义,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箭锐利,祂所有的弓都张开,祂的马蹄算如火石。(以赛亚书5:28)
耶利米哀歌:
主张弓好像仇敌。(耶利米哀歌2:4)
哈巴谷书:
耶和华啊,你骑在你的马上,你的弓全然显露。(哈巴谷书3:8, 9)
以赛亚书:
祂将列族交在祂面前,使祂管辖列王。祂把他们如灰尘交与祂的剑,如碎秸交与祂的弓。(以赛亚书41:2)
在这些地方,“弓”因论及耶和华或主而表示圣言,主出于圣言在人里面与邪恶和虚假争战。撒迦利亚书:
我必剪除以法莲的战车和耶路撒冷的马匹,战争的弓也必剪除;他要向列族讲和平。(撒迦利亚书9:10)
耶利米书:
他们弯起舌头,他们的弓是谎言,不是真理。(耶利米书9:3)
诗篇:
看哪,恶人弯弓,使箭在弦上预备妥当,要在暗中射那心里正直的人。(诗篇11:2)
创世记:
他们苦害约瑟,向他射箭,弓箭手以仇恨待他;但他必坐在他弓的力量里,因雅各的大能者的手。(创世记49:23-24)
耶利米书:
要摆阵攻击巴比伦,你们都要弯弓射击她,不要爱惜箭枝,因她得罪了耶和华。(耶利米书50:14, 29)
撒母耳记:
大卫作哀歌,吊扫罗,以教导犹大人弓歌。(撒母耳记下1:17, 18)
这哀歌描述了真理与虚假的争战。
耶利米书:
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看哪,我必折断以拦人的弓,就是他权势的开始。(耶利米书49:35)
以赛亚书:
耶和华使我成为磨亮的箭,把我藏在祂的箭囊中。(以赛亚书49:2)
诗篇:
看哪,儿子是耶和华的产业,箭袋充满了箭的人有福了。(诗篇127:3-5)
“儿子”在此处和在其它地方一样,表示教义的真理。又:
在撒冷有耶和华的帐幕,祂在那里折断弓弦、盾牌、剑和战器。(诗篇76:2-3)
又:
耶和华使战争止息,祂折弓、断枪,把战车焚烧在火中。(诗篇46:9; 以西结书39:8, 9; 何西阿书2:18)
在这些经文中,“弓”表示与虚假争战的真理的教义,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与真理争战的虚假的教义;因此,“箭”和“短枪”(darts)表示真理或虚假。由于在圣言中,“战争”表示属灵的战争,所以战争的武器,如剑、枪或矛(spear)、大小盾牌(shield, buckler)、弓和箭,都表示诸如属于这战争的那类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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