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9.“神的创造的初始”表示来自祂的信,表面上看,这信是教会的首要事物。这从“初始”和“神的创造”的含义清楚可知:“初始”是指首要之物;“神的创造”是指教会(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神的创造的初始”表示信,是因为这是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所论述的主题;但现在有必要解释一下,信是“神的创造的初始”,也就是表面上看,是教会的首要事物。此处的信是指来自主的信,因为非来自主的信不是教会的信;来自主的信是仁之信。表面上看,这信是教会的首要事物,或说就表象而言,这信是教会的首要原则,因为它首先向教会之人显现;而实际上,仁本身才是教会的首要事物或原则,因为它构成与人同在的教会。
有两样事物构成教会,即仁和信。仁属于情感,信属于由此而来的思维。情感是思维的真正本质,因为没有情感,没有人能思考;在思维中的生命的一切,都来自情感。由此清楚可知,教会的首要事物或原则是属于仁或爱的情感。而信被称为教会的首要事物或原则,是因为它首先出现;事实上,一个人会思考他所相信的东西,并在思维中看见它;但人不会思考以属灵的方式感动他的东西,也不在思维中看见它,而是通过某种与视觉无关,而是与被称为享受或快乐感觉的另一种感觉有关的感觉感知它。由于这种享受或快乐是属灵的,在属世的享受或快乐之上,所以人若不变成属灵的,也就是被主重生,就感知不到它。这就是为何信的事物,因而视觉的事物被认为是教会的首要事物,尽管它们仅表面上是首要的。因此,这被称为“神的创造的初始”,因为字面上的圣言与表象相符;事实上,字面上的表象适合简单人。但像天使那样的属灵人被提升到表象之上,感知到诸如内义上的圣言,因而感知到仁是教会的首要事物或原则,信则由此而来;因为如前所述,不是来自仁,并且不属于仁的信不是信(对此,也可参看《最后的审判》,33–39节)。
教会的首要事物或原则是什么,是信还是仁,这个问题甚至自古时就是一个争议点;那些不知道仁之性质的人声称,信是首要事物或原则;而那些知道仁之性质的人则确认仁是首要事物或原则,信是显现的仁,因为显现给思维上的视觉的仁之情感是信;事实上,当情感的快乐从意愿进入思维时,它取得形式,并以各种形式使自己变得可见。简单人不明白这一点,所以就把出现在他们思维视觉面前的东西当成教会的首要事物或原则;由于字面上的圣言与表象相符,所以这在那里被称为“首先的”、“初始”和“头生的或长子”。由于同样的原因,代表教会之信的彼得被视为使徒之首;而事实上,约翰才是为首的,因为“约翰”代表仁之良善。使徒之首是约翰,不是彼得,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约翰斜靠着主的胸膛,并且跟从主的,是约翰,不是彼得(约翰福音21:20–22)。主的十二门徒代表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2199, 3354, 3488, 3858, 6397节);彼得代表信(AC 4738, 6000, 6073, 6344, 10087, 10580节);约翰代表仁之良善(AC 3934, 6073, 10087节)。
由于同样的原因,流便因是雅各的长子而代表信;人们便以为以他命名的支派是为首的;而事实上,这个支派不是为首的,利未支派才是为首的,因为利未代表仁之良善;因此,利未支派被任命为祭司职分,祭司职分是教会的首要事物。雅各的十二个儿子,或以他们命名的十二支派代表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3858, 3926, 4060, 6335, 7836, 7891, 7996节);流便代表信(AC 3861, 3866, 4605, 4731, 4734, 4761, 6342–6345节);利未代表仁之良善(AC 3875, 4497, 4502, 4503节)。由于同样的原因,创世记第一章在字义上论述的是天地的创造,但在内义上论述的是那时教会之人的新造或重生,那里说首先被造的是光,后来被造的是太阳和月亮(参看创世记1:3–5, 14–19);而事实上,首先被造的是太阳,光则来自这太阳。经上之所以说光是首先被造的,是因为“光”表示信之真理,“太阳”和“月亮”表示爱与仁之良善。创世记第一章所论述的天地创造在灵义上表示并描述了属天教会之人的新造,或他的重生(参看《属天的奥秘》对这一章的解释,以及AC 8891, 9942, 10545节)。“光”表示出于良善的真理,因而也表示信之真理(《天堂与地狱》,126–140节);“太阳”表示爱之良善,“月亮”表示仁之良善,两者都来自主(HH 116–125, 146节)。由此可见“神的创造的初始”表示什么,即表示来自主的信,表面上看,这信是教会的首要事物或原则。
134.“教导并引诱我的仆人行淫”表示由于唯信,圣言的真理被歪曲。“教导并引诱主的仆人”是指那些能够并愿意在来自圣言的真理上被教导的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被称为“主的仆人”(可参看AR 3, 128节);“行淫”表示玷污和歪曲圣言;“行淫”表示这一点,是因为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当良善与真理分离,并从真理那里被夺走时,该婚姻便破裂了。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而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正因如此,“行淫”表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由于这是属灵的淫行,所以那些凭自己的推理歪曲圣言的人死后进入灵界时,就变成行淫者或性放荡者,或说沉迷于行淫;而且,世人至今不知道的是,那些确认唯信,以至于将仁爱的作为排除在外的人,就处于儿子与母亲通奸的欲望。在灵界,我经常感知到,他们处在犯这种如此可憎的通奸的欲望之中。谨记此事,待死后查证,你就会确信。以前我不敢透露这一点,因为它太刺耳了。
流便与他父亲的妾辟拉通奸就表示这种通奸(创世记35:22),因为“流便”表示这信;由于这个原因,他被他父亲以色列诅咒,后来他长子的名分也被剥夺了;因为他的父亲以色列在预言他的儿子们时,论到流便说:
流便哪,我的长子,你是我的力量,是我能力的开始。但你如水一样轻,必不得超越,因为你上了你父亲的床,玷污了它;他上了我的榻。(创世记49:3-4)
因此,他长子的名分被剥夺了。历代志:
流便本是以色列的长子;但因他玷污了父亲的床,他长子的名分就归了约瑟的儿子。(历代志上5:1)
“流便”代表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后来代表与良善分离的真理,或与仁分离的信,这一点可见于对启示录7:5的解释。
“淫行”表示对圣言中的良善的玷污,和对圣言中的真理的歪曲,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列王纪:
约兰见耶户就说,耶户啊,平安吗?耶户说,你母亲耶洗别的淫行邪术这样多,焉能平安呢?(列王纪下9:22)
“耶洗别的淫行”不是指任何淫行,而是指她的行为,如前所述(AR 132节)。民数记:
你们的儿子必在旷野游牧四十年,担当你们的淫行。(民数记14:33)
利未记:
我必剪除转向交鬼的和占卜的,随从他们行淫的灵魂。(利未记20:6)
出埃及记:
免得你与那地的居民立约,他们随从他们的神就行淫。(出埃及记34:15-16)
以西结书:
耶路撒冷,你倚靠你的美丽,又因你的名声就行淫,与每一个过路的人纵情淫乱。你也和你那肉体肥大的邻邦埃及人行淫,加增你的淫乱。你与亚述人行淫,与他们行淫之后,仍不满足。你增多你的淫乱,直到迦勒底,就是那贸易之地。通奸的妇人竟然接外人,替代丈夫。所有人都是把赏金送给妓女,你却将赏金给所有人,使他们从四围来与你行淫。所以妓女啊,要听耶和华的话。(以西结书16:15-16, 26, 28-29, 32-33, 35等)
在这段经文中,“耶路撒冷”是指以色列和犹太教会;她的“淫行”是指对圣言的玷污和歪曲。由于在圣言中,“埃及”表示属世人的知识或科学,“亚述”表示由此而来的理性,“迦勒底”表示对真理的亵渎,“巴比伦”表示对良善的亵渎,所以经上说,她与他们行淫。以西结书:
两个女子,一母的女儿,在埃及行淫;她们在幼年时行淫;一个在我之下行淫,贪恋所爱的人,就是她的邻舍亚述人。因此,她向他们放纵淫行;她没有放弃在埃及的淫乱。另一个败坏爱情,比她更甚,她的淫行比她姐姐的淫行更多。她加增淫行,贪恋迦勒底人。巴比伦人就来登她爱情的床,以他们的淫行玷污了她。(以西结书23:2-3, 5, 7-8, 11, 14, 16-17 等)
此处“一母的两个女儿”同样是指以色列和犹太教会,他们对圣言的玷污和歪曲在此由上述“淫行”来描述。
在以下经文中也是如此;耶利米书:
你和许多伴侣行淫,你以你的淫行和邪恶玷污了这地。你看见背道的以色列所做的吗?她上各高山行淫。不忠的犹大也离去行淫。她以淫声玷污了这地;她和石头木头通奸。(耶利米书3:1-2, 6, 8-9;以及其它地方)
同一先知书:
你们在耶路撒冷的街上跑来跑去,寻找,看能不能找到一个行公平、求真理的人。我使他们饱足,他们就行淫,成群地进入娼妓家里。(耶利米书5:1, 7)
又:
你那些可憎恶之事,就是在田野山丘上的通奸,嘶声,淫乱的罪行,我都看见了。耶路撒冷啊,你有祸了,你不肯洁净,还要到几时呢?(耶利米书13:27)
又:
我在耶路撒冷的先知中看见在通奸和行在谎言中的可怕固执。(耶利米书23:14)
又:
他们在以色列行了愚昧的事,他们行淫,又冒我的名用谎言说我的话。(耶利米书29:23)
何西阿书:
他们得罪我,我必使他们的荣耀变为羞辱;他们行淫,因为他们离弃耶和华。淫行占据了他们的心。你们的女儿行淫,你们的儿媳通奸。(何西阿书4:7, 10-11, 13)
同一先知书:
我认识以法莲,他已全然行淫,以色列被玷污了。(何西阿书5:3)
又:
在以色列家我见了污秽的事;在那里以法莲行淫;以色列被玷污。(何西阿书6:10)
此处“以色列”是指教会,“以法莲”是指对圣言的理解,教会就出于并照着这理解而形成;因此,经上说:“以法莲行淫,以色列被玷污。”
由于教会歪曲了圣言,所以先知何西阿被吩咐为自己娶妓女为妻,经上说:
你去娶淫妇为妻,收那从淫乱所生的儿女;因为这地大行淫乱,离弃耶和华。(何西阿书1:2)
又:
你去爱一个妇人,就是她同伴所爱的,又是个奸妇。(何西阿书3:1)
由于犹太教会如所描述的那样,所以犹太民族被主称为“一个通奸的世代”(马太福音12:39; 16:4; 马可福音8:38),在以赛亚书被称为“奸夫的种子”(以赛亚书57:3);在那鸿书:
祸哉,这流人血的城,充满谎言,被刺杀的众多,都因妓女淫行繁多,用她的淫行出卖列族。(那鸿书3:1, 3-4)
由于在基督教界,“巴比伦”玷污并歪曲圣言,比其他人更甚,所以她被称为“大淫妇”,以下启示录经文论到她说:
巴比伦叫所有民族都喝了她淫乱烈怒的酒。(启示录14:8)
又:
巴比伦叫所有民族都喝了她淫乱烈淫的酒,地上的列王与她行淫。(启示录18:3)
又:
天使说,我将大淫妇所要受的审判指示你,地上的列王与她行淫。(启示录17:1-2)
又:
祂审判了那用淫行败坏了地的大淫妇。(启示录19:2)
从这些经文很明显地看出,“通奸或行通奸”和“行淫”表示玷污和歪曲圣言的良善和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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