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7.启3:14.“你要写信给老底嘉教会的天使”表示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也就是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这从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的内义或灵义清楚可知;因为写给众教会的各位天使的信所描述的教会本质只有从内义或灵义才能看出来;事实上,此处所写的内容是预言;所有预言,和圣言中的其它一切事物一样,都是通过对应来写的,以便天堂与教会的结合可以由此实现。结合通过对应关系实现;因为天堂,或天堂里的天使,以属灵的方式理解世人以属世的方式理解的一切,属世事物与属灵事物之间有一种永久的对应关系,通过对应关系有像灵魂与身体之间的那种结合。这就是为何圣言以这种风格来写;否则,它里面就不会有灵魂,因而不会有天堂;如果天堂不在它里面,那么神性也不会在它里面。因此,可以说从写给每个教会的信的内义或灵义清楚看出教会的本质是什么。由此明显可知,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论述的主题是那些处于唯信,也就是与仁分离之信的人。所谓与仁分离之信,就是与生活分离的信,因为仁属于生活;因此,当信与生活分离时,它不在人里面,而是在他外面;因为凡只住在记忆中,从记忆被提取到思维,没有进入人的意愿,并从意愿进入行为的东西,都不在人里面,而是在他外面;事实上,记忆和由此而来的思维只如同外院,通过外院进入房屋;房屋才是意愿。这就是唯信,或与仁分离之信。此外,关于这信的性质,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08–122节),也可参看《最后的审判》(33–39节),《天堂与地狱》(270, 271, 364, 482, 526节);还可参看前面对启示录的解释(AE 204a, 211–213节)。此外,关于何谓仁爱,何谓邻舍,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84–107节),《天堂与地狱》(13–19,528–535节),以及前面的解释(AE 182, 198, 213节)。
692.启16:9.“人被大热所烤,就亵渎那有权掌管这些灾的神之名”表示由于强烈的邪恶欲望所产生的自我之爱的快乐,他们不承认主之人身的神性,然而,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是从它那里流出的。“热”表示邪恶的欲望,这些欲望就包含在自我之爱及其快乐中(AR 382, 691节),因此,“被大热所烤”表示处于强烈的欲望,因而处于爱之快乐。“亵渎神之名”表示否认或不承认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AR 517, 582节)。“亵渎”表示否认或不承认,“神之名”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同时指圣言(AR 584节)。“有权掌管这些灾”表示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是从祂那里流出的,邪恶和虚假通过它们被移除(AR 673, 680, 690节),因为那掌管七灾的七位天使是从法版的帐幕中出来的(启示录15:5, 6),“法版之帐幕的殿”表示天堂的至内层,在那里,主在圣言中存在于其神圣中,并存在于律法,即十诫中(AR 669节);由于“倒出这些灾”所表示的流注(AR 676节)就来自那里,所以很明显,“有权掌管这些灾的神”是指主,流注来自祂。
我们要用几句话解释一下自我之爱的性质;这爱的快乐超过世上所有的快乐,因为它是由纯粹的邪恶欲望构成的,每一种欲望都产生或呼出自己的快乐。每个人都生在这种快乐中,它因促使人的心智不断为自己着想,所以阻止它思想神和邻舍,除非出于自我并关注自我。因此,如果神不支持他的欲望,他就向神发怒,就像他向不支持它们的邻舍发怒一样。当这快乐增长时,它使人不能在自我之上思考,只能在自我之下思考,因为它使他的心智沉浸在他身体的自我中;因此,这人逐渐变得感官化,而感官人以又高亢又傲慢的语气谈论世俗和民事,却只能出于记忆谈论神和神性事物。他若是一个从事民事事务的人,就会承认自然为创造者,承认自己的谨慎为指导者或掌管者,并否认一位神。他若是一个牧师,就会出于记忆谈论神和神性事物,然而却以又高亢又傲慢的语气来谈论,但心里几乎不相信它们。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