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7.启3:14.“你要写信给老底嘉教会的天使”表示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也就是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这从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的内义或灵义清楚可知;因为写给众教会的各位天使的信所描述的教会本质只有从内义或灵义才能看出来;事实上,此处所写的内容是预言;所有预言,和圣言中的其它一切事物一样,都是通过对应来写的,以便天堂与教会的结合可以由此实现。结合通过对应关系实现;因为天堂,或天堂里的天使,以属灵的方式理解世人以属世的方式理解的一切,属世事物与属灵事物之间有一种永久的对应关系,通过对应关系有像灵魂与身体之间的那种结合。这就是为何圣言以这种风格来写;否则,它里面就不会有灵魂,因而不会有天堂;如果天堂不在它里面,那么神性也不会在它里面。因此,可以说从写给每个教会的信的内义或灵义清楚看出教会的本质是什么。由此明显可知,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论述的主题是那些处于唯信,也就是与仁分离之信的人。所谓与仁分离之信,就是与生活分离的信,因为仁属于生活;因此,当信与生活分离时,它不在人里面,而是在他外面;因为凡只住在记忆中,从记忆被提取到思维,没有进入人的意愿,并从意愿进入行为的东西,都不在人里面,而是在他外面;事实上,记忆和由此而来的思维只如同外院,通过外院进入房屋;房屋才是意愿。这就是唯信,或与仁分离之信。此外,关于这信的性质,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08–122节),也可参看《最后的审判》(33–39节),《天堂与地狱》(270, 271, 364, 482, 526节);还可参看前面对启示录的解释(AE 204a, 211–213节)。此外,关于何谓仁爱,何谓邻舍,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84–107节),《天堂与地狱》(13–19,528–535节),以及前面的解释(AE 182, 198, 213节)。
494.启11:5.“若有人要伤害他们,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烧灭仇敌”表示那些想摧毁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的人必因地狱之爱而灭亡。“若有人要伤害这两个见证人”表示想摧毁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也就是对主甚至在其人身方面也是天地之神的承认和遵行十诫的生活;这些就是“见证人”(可参看AR 490节)。“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表示地狱之爱;“烧灭仇敌”表示那些伤害它们的人必因地狱之爱而灭亡;但在这里,不要以为火要“从见证人口中”喷出来,它是要从那些想摧毁“见证人”所指的新教会两个基本要素的人(AR 490节)口中喷出来。“火”是指地狱之爱;因为人若不照十诫生活,不靠近神救主和救赎主,就只能处于地狱之爱,并灭亡。
这话和圣言别的地方所说的话很相似,即:有火从耶和华发出烧灭恶人,耶和华出于怒火、愤怒和烈怒行事,此外还有其它类似说法;这些话的意思不是说,这一切来自耶和华,而是说,这一切来自恶人的地狱之爱。在圣言中,经上之所以说这些话,是因为它们是表象;在其字义上的圣言是通过对应和表象来写的。既然经上说“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并且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这火来自那些处于地狱之爱的人,那么就要引用一些经文,其中说到“火来自耶和华”;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气息犹如一股硫磺的溪河,必烧灭它。(以赛亚书30:33)
诗篇:
从祂鼻孔有烟往上冒,烈火从祂口中喷出,连炭也因它烧着了。(诗篇18:8)
西番雅书:
我要将我猛烈的怒气都倾在他们身上,因为我嫉妒的火必烧灭全地。(西番雅书3:8)
以赛亚书:
看哪,耶和华必在火中降临,祂以烈怒施行报应,以火焰施行责罚。(以赛亚书66:15)
又:
耶和华必用吞灭的火焰察罚你。(以赛亚书29:6; 30:30)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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