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启示录3:14–22
226.启3:14–22.你要写信给老底嘉教会的天使,这些事是阿们,忠信真实的见证人,神的创造的初始说的,我知道你的作为,你也不冷也不热;巴不得你或冷或热。这样,你既是温的,也不冷也不热,我就要从我口中把你吐出去。因为你说,我是富足,已经发了财,什么都不缺,却不知道你是可怜、困苦、贫穷、瞎眼、赤身的;我劝你向我买火炼的金子,叫你富足;又买白衣穿上,叫你赤身的羞耻不露出来;又用眼药擦你的眼睛,使你能看见。凡我所爱的,我就责备管教;所以你要发热心,也要悔改。看哪,我站在门外叩门;若有人听见我的声音而开门,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得胜的,我要赐他在我宝座上与我同坐,就如我得了胜,在我父的宝座上与祂同坐一般。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让他听。
“你要写信给老底嘉教会的天使”表示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也就是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227节);“这些事是阿们,忠信真实的见证人说的”表示一切真理和信的一切都来自祂(228节);“神的创造的初始”表示来自祂的信,表面上看,这信是教会的首要事物(229节)。
“我知道你的作为”表示唯信的生命(230节);“你也不冷也不热”表示它在天堂与地狱之间,因为它没有仁(231节);“巴不得你或冷或热”表示倒不如没有信,或只有仁(232节)。
“这样,你既是温的”表示那些照着唯信和因信称义的教义生活的人(233节);“也不冷也不热”表示他们在天堂与地狱之间,因为他们没有仁(234节);“我就要从我口中把你吐出去”表示与源于圣言的知识或认知分离(235节)。
“因为你说,我是富足,已经发了财,什么都不缺”表示他们的信,即他们相信自己比其他人更处于真理(236节);“却不知道你是可怜的”表示他们不知道他们的虚假与真理不一致(237节);“困苦、贫穷”表示他们不知道他们没有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238节);“瞎眼、赤身的”表示他们缺乏对真理的理解,缺乏对良善的理解和意愿(239, 240节)。
“我劝你”表示那些处于唯信教义的人改造的方法(241节);“向我买火炼的金子,叫你富足”表示他们必须从主那里为自己获得纯正良善,好叫他们能接受信之真理(242节);“又买白衣穿上”表示纯正真理和由此而来的聪明(243节);“叫你赤身的羞耻不露出来”表示免得他们污秽的爱出现(244节);“又用眼药擦你的眼睛,使你能看见”表示叫他们的理解力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被打开(245节)。
“凡我所爱的,我就责备管教”表示那时或那种状态下的试探(246节);“所以你要发热心,也要悔改”表示叫他们必须拥有仁爱(247节)。
“看哪,我站在门外叩门”表示主的永恒同在(248节);“若有人听见我的声音”表示若有人留意主的戒律(249节);“而开门”表示在心里或生命中接受(250节);“我要进到他那里去”表示结合(251节);“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表示将天堂的幸福分享给他们(252节)。
“得胜的,我要赐他在我宝座上与我同坐”表示坚定不移,持续到生命结束的人将与主所在的天堂结合(253节);“就如我得了胜,在我父的宝座上与祂同坐一般”表示比较像在天上,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合一(254节)。
“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让他听”表示能理解的人都应听从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对那些属祂教会的人所教导和所说的话(255节)。
764.“因她心里说,我坐着作皇后,并不是寡妇,必不见悲哀”表示他们拥有这些东西,因为出于内心因统治的欢喜,以及心智因财富的得意,他们处于倚靠和信心,即:他们将永远拥有统治权,并保护自己;他们永远不会失去这些东西。“她心里说”表示由于内心对统治的欢喜而拥有自信,由于心智对财富的得意而拥有信心。“我坐着作皇后”表示他们将拥有统治权,在此是永远拥有,因为经上接着说“必不见悲哀”。“并不是寡妇”表示他们会保护自己。“寡妇”因没有男人而表示缺乏保护的人。经上说“皇后”和“寡妇”,而不说“君王”和“男人”,是因为所指的是作为教会的巴比伦。“我必不见悲哀”表示他们永远不会失去这两样东西。他们死后就会拥有由此而来的悲哀(可参看AR 763节)。
在以赛亚书,几乎同样的话论及巴别:
你必不再称自己为列国的主母;你心里说,我必永为主母,心中说,惟有我,再没有别人像我;我必不坐着为寡妇,也不知道丧子之痛;但丧子、寡居这两件事在一日之间必临到你。只因你的众多邪术和大量法术,它们必全然临到你身上。你素来倚靠自己的邪恶,说,无人看见我;当你心里说,惟有我,没有别人像我时,你的智慧就迷惑了你;因此,毁灭必突然临到你身上。(以赛亚书47:5, 7-11)
在圣言中,“寡妇”表示缺乏保护的人,因为“寡妇”在灵义上表示一个处于良善,没有处于真理的人。事实上,“男人或人”表示真理,他的“妻子”表示良善;因此,“寡妇”表示没有真理的良善,没有真理的良善缺乏保护;因为真理保护良善。“寡妇”当在圣言中被提到时,就表示这一点(如以赛亚书9:14-15, 17; 10:1-2; 耶利米书22:3; 49:10-11; 耶利米哀歌5:2-3; 以西结书22:6-7; 玛拉基书3:5; 诗篇68:5; 146:7-9; 出埃及记22:21-24; 申命记10:18; 27:19; 马太福音23:14; 路加福音4:25;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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