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4.“并我的新名”表示他们还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这从“我要把我的新名写在他上面”的含义清楚可知,“我要把我的新名写在他上面”是指他们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写在一个人上面”是指植入生活或生命(参看AE 222节),在此是指植入来自仁的信,因为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论述了这信(参看AE 203节);植入这信是指从心里承认。“主的新名”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因为这本名为《启示录》的预言书论述了那些将在新耶路撒冷的人和那些将不在其中的人,没有论述如人们通常所认为的教会的相继状态(参看AE 5节);那些将在新耶路撒冷的人,就是所有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的人。因此,《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97节)末尾说:“主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即:神性本身,神性人身和发出的神性,这是一个来自天堂的奥秘,被揭示给那些将要在圣耶路撒冷的人。”这就是“主的新名”,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这个真理以前在教会不被承认。至于在圣言中,“耶和华的名”、“主的名”和“耶稣基督的名”进一步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26, 102, 133, 148节);所表示的是主的神性人身(AE 26, 102节)。“耶和华的名”之所以表示这神性人身,是因为在圣言中,“名”表示一个状态和一个事物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148节);一切事物在天上和地上被创造和制作所藉由的神性品质就是主的神性人身;如经上在约翰福音所说的: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世界也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3, 10, 14)
由此可见为何“耶和华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主自己在约翰福音说明,在圣言中,“耶和华的名”表示这神性人身: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荣耀”是指作成神性。同一福音书:
耶稣说,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人们;我已让他们认识你的名,还要让它被认识。(约翰福音17:6, 26)
845.启20:4.“我又看见几个宝座,他们坐在上面,并有审判权赐给他们”表示所有人受审判所依照的圣言真理被打开,然后那些被主隐藏的人从低地被提上来,免得他们被那龙及其兽迷惑。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因为他们所坐的“宝座”不是表示宝座,而是表示依照圣言真理的审判;在天上所看到的“宝座”代表审判(可参看AR 229节)。二十四长老所坐,以及“十二使徒”将要坐的“宝座”并非表示别的,所有人都照着圣言的真理受审判(也可参看AR 233节)。由此明显可知,“有审判权赐给他们”表示审判权被赐给圣言的真理。
所指的,之所以是那些被主从低地提入天堂,在此期间被隐藏在低地,免得被龙及其兽迷惑的人,是因为这话论及“被斧头斩首之人的灵魂”和后面提到的“死人”;不是对他们自己来说,他们是死的,而是对其他人来说,他们是死的。他们被隐藏的地方被称为低地,低地就在地狱之上、灵人界之下;在低地,他们通过与天堂相通并与主结合而处于安全状态。这样的地方有很多,他们在那里彼此快乐生活,敬拜主,对地狱一无所知。最后的审判之后,那里的人有时被主提入天堂,当他们被提时,龙所指的那些人就会被移除。我经常被恩准看到他们被提上去,并与天上的天使相伴。这就是圣言中“坟墓开了”和“死人复活”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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