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224

224.“并我的新名

224.“并我的新名”表示他们还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这从“我要把我的新名写在他上面”的含义清楚可知,“我要把我的新名写在他上面”是指他们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写在一个人上面”是指植入生活或生命(参看AE 222节),在此是指植入来自仁的信,因为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论述了这信(参看AE 203节);植入这信是指从心里承认。“主的新名”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因为这本名为《启示录》的预言书论述了那些将在新耶路撒冷的人和那些将不在其中的人,没有论述如人们通常所认为的教会的相继状态(参看AE 5节);那些将在新耶路撒冷的人,就是所有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的人。因此,《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97节)末尾说:“主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即:神性本身,神性人身和发出的神性,这是一个来自天堂的奥秘,被揭示给那些将要在圣耶路撒冷的人。”这就是“主的新名”,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这个真理以前在教会不被承认。至于在圣言中,“耶和华的名”、“主的名”和“耶稣基督的名”进一步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26, 102, 133, 148节);所表示的是主的神性人身(AE 26, 102节)。“耶和华的名”之所以表示这神性人身,是因为在圣言中,“名”表示一个状态和一个事物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148节);一切事物在天上和地上被创造和制作所藉由的神性品质就是主的神性人身;如经上在约翰福音所说的: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世界也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3, 10, 14)

由此可见为何“耶和华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主自己在约翰福音说明,在圣言中,“耶和华的名”表示这神性人身: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荣耀”是指作成神性。同一福音书:

耶稣说,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人们;我已让他们认识你的名,还要让它被认识。(约翰福音17:6, 26)


揭秘启示录 #429

429.启9:6.“

429.启9:6.“在那些日子,人要求死,决不得死;愿意死,死却逃避他们”表示那些处于分离之信的教义之人希望在信的问题上,理解力被关闭,意愿被阻止,这样他们就没有任何属灵的光和生命;但主规定,理解力不可被关闭,意愿也不可被阻止,免得人里面属灵的光和生命熄灭。“在那些日子”表示当唯信的教义被普遍接受时,教会的最后状态。“人要求死”表示他们希望在信的问题上,理解力被关闭;“决不得死”表示主规定,这种事不可以发生;“愿意死”表示他们还希望意愿在信的问题上被阻止;“死却逃避他们”表示主规定,这种事也不可以发生;因为这样属灵的光和生命就会熄灭,人会属灵地死亡。“要求”论及理解力;“愿意”论及意愿;“死”论及这两者。显然,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否则,“人要求死,决不得死;愿意死,死却逃避他们”会是什么意思呢?因为“死”不是指其它死亡,而是指属灵的死亡,当理解力从所要相信的事中被移除时,就会造成属灵的死亡;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人不知道他所思考并实行的,是真理还是虚假,因而不知道他是与天堂天使一起思考和行动,还是与地狱的魔鬼一起思考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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