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9.启3:12.“得胜的,我要叫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表示那些坚定不移的人将处于天上的神性真理。这从“得胜”、“柱子”和“神殿”的含义清楚可知:“得胜”是指在对真理的纯正情感上坚定不移(参看AE 128节),在此是指在来自仁之信上坚定不移,因为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论述的是信(参看AE 203节);“柱子”是指进行支撑的神性真理;“神殿”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在相对意义上是指主的属灵国度,因而是指构成该国度的天堂(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殿中的柱子”表示进行支撑的神性真理,因为“殿”表示天堂,天堂凭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而为天堂;事实上,天堂是指所有天使,因为天堂由天使组成,凭他们而被称为天堂;天使在他们接受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的程度内而为天使;因此,在圣言中,天使也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130, 200节)。由于天堂就是神性真理,而“殿”表示天堂,所以可知,殿的一切事物都表示诸如属于神性真理的那类事物,其中的“柱子”表示进行支撑的神性真理。进行支撑的神性真理一般都是低层真理,因为这些低层真理支撑高层真理;事实上,神性真理既有低层的,也有高层的,正如天堂有低层的,也有高层的。这些都有层级,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38, 208, 209, 211节)。属于较低层级的天堂支撑属于较高层级的天堂;故此处主使得胜的“在殿中作柱子”表示这些人将在低层天堂。那些处于仁之信的人也在低层天堂,低层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在高层天堂,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该天堂由低层天堂或属灵天堂来支撑。从《天堂与地狱》一书中三个相关章节的说明可以对这些事有一个更清晰的概念:其中一章说明,主在天堂里的神性就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HH 13–19节);另一章说明,天堂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HH 20–28节);再一章说明,天堂有三层(HH 29–40节)。
圣言在各处都提到“柱子”,它们表示低层真理,因为它们支撑高层真理。在圣言中,“柱子”表示低层真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耶利米书:
看哪,我今日使你成为全地的坚城,铁柱,铜墙,对抗犹大的列王,首领,祭司,并这地的百姓,他们要攻击你,却不能胜过。(耶利米书1:18, 19)
这些事是对先知说的,因为所有先知都表示神性真理的教义,并且由于此处论述的是其中神性真理被歪曲的教会,所以经上说:“看哪,我今日使你成为全地的坚城,铁柱,铜墙。”“坚城”表示真理的教义;“铁柱”表示支撑它的真理;“铜墙”表示进行保护的良善,“地”表示教会。经上还说:“对抗犹大的列王,首领,祭司,并这地的百姓。”“犹大的列王”和“首领”表示被歪曲的真理;“祭司”表示被玷污的良善,“这地的百姓”表示总体上的虚假;论到这些虚假,经上说,它们要攻击真理本身,但不能胜过。
同一先知书:
你要为自己设立标记,为自己竖起高柱,要留心向大路,就是你可以去的路;以色列的处女啊,你当回到你的城邑。(耶利米书31:21)
此处论述的是教会的恢复。“以色列的处女”表示教会;“设立标记,竖起高柱”表示在诸如为教会根基的那类事物上的教导,这些事物被称为“高柱”,因为它们进行支撑;“要留心向大路,就是你可以去的路”表示通向生活的对真理的情感。
诗篇:
我必按正直施行审判;地和其上所有的居民,都消化了;我要使地的柱子稳固。(诗篇75:2, 3)
“地消化了”表示那些未处于真理,却渴望真理的教会成员;“使柱子稳固”表示那些教会建于其上的真理支撑教会。约伯记:
祂使地震动,离其本位,地的柱子就摇撼。(约伯记9:6)
此处“地”表示教会,“柱子”表示支撑它的真理。又如出埃及记(27:10–12, 14–17)提到的帐幕院子的柱子也表示支撑高层真理的终端真理(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对这一章和那几节经文的解释)。列王纪上(7:2, 6)提到的所罗门建的黎巴嫩林宫的柱子表示类似真理。
列王纪上所描述的所罗门建在殿廊的两根柱子的含义也一样:
他制造两根铜柱,每根柱子高十八肘;第二根柱子围十二肘;又用铜铸了两个柱顶安在柱上;一个柱顶有七个链索,那个柱顶也有七个链索。他将两根柱子立在殿廊前头:立起右边的柱子,起名叫雅斤;立起左边的柱子,起名叫波阿斯。(列王纪上7:15–21)
由于“殿”表示天堂(下文很快会说明这一点),所以殿的一切事物都表示诸如属于天堂,因而属于那里的神性真理的那类事物;如前所述,天堂凭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而为天堂;因此,“殿廊”表示属于终端天堂的事物,由于终端天堂支撑两个高层天堂,所以这两根柱子立在门廊。
692.启16:9.“人被大热所烤,就亵渎那有权掌管这些灾的神之名”表示由于强烈的邪恶欲望所产生的自我之爱的快乐,他们不承认主之人身的神性,然而,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是从它那里流出的。“热”表示邪恶的欲望,这些欲望就包含在自我之爱及其快乐中(AR 382, 691节),因此,“被大热所烤”表示处于强烈的欲望,因而处于爱之快乐。“亵渎神之名”表示否认或不承认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AR 517, 582节)。“亵渎”表示否认或不承认,“神之名”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同时指圣言(AR 584节)。“有权掌管这些灾”表示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是从祂那里流出的,邪恶和虚假通过它们被移除(AR 673, 680, 690节),因为那掌管七灾的七位天使是从法版的帐幕中出来的(启示录15:5, 6),“法版之帐幕的殿”表示天堂的至内层,在那里,主在圣言中存在于其神圣中,并存在于律法,即十诫中(AR 669节);由于“倒出这些灾”所表示的流注(AR 676节)就来自那里,所以很明显,“有权掌管这些灾的神”是指主,流注来自祂。
我们要用几句话解释一下自我之爱的性质;这爱的快乐超过世上所有的快乐,因为它是由纯粹的邪恶欲望构成的,每一种欲望都产生或呼出自己的快乐。每个人都生在这种快乐中,它因促使人的心智不断为自己着想,所以阻止它思想神和邻舍,除非出于自我并关注自我。因此,如果神不支持他的欲望,他就向神发怒,就像他向不支持它们的邻舍发怒一样。当这快乐增长时,它使人不能在自我之上思考,只能在自我之下思考,因为它使他的心智沉浸在他身体的自我中;因此,这人逐渐变得感官化,而感官人以又高亢又傲慢的语气谈论世俗和民事,却只能出于记忆谈论神和神性事物。他若是一个从事民事事务的人,就会承认自然为创造者,承认自己的谨慎为指导者或掌管者,并否认一位神。他若是一个牧师,就会出于记忆谈论神和神性事物,然而却以又高亢又傲慢的语气来谈论,但心里几乎不相信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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