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2.“看哪,我要使他们来在你脚前敬拜”表示这种人死后的状态,他们将在天堂之外,不会被准许进入。这从上下文的联系清楚可知。本节论述了那些声称自己处于真理,其实处于虚假,因未处于仁爱的人。在圣言中,论到这种人,经上说他们将“来到门口敲门”,但未获准进入;“来到门口敲门”就是 “在脚前敬拜”;经上说“在你脚前”,是因为天堂整体上类似一个人;最高或第三层天堂对应于头,中间或第二层天堂对应于身体,最低或第一层天堂对应于脚;因此,站在脚前敬拜是指在天堂之外,并希望准许进入,却不能。天堂整体上类似一个人(参看《天堂与地狱》,59–67等节);天堂有三层(HH 29–40节);最高层天堂形成头,中间层天堂形成身体,最低层天堂形成脚(HH 65节)。由此清楚可知,为何经上说那些在天堂之外的人站在“脚前”。他们无法获准进入,是因为整个天堂照着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形成,并照着这些情感的一切差别而分成各个社群;因此,那些未处于仁爱的人未处于天堂所处的任何情感,因为仁爱或对邻之爱是情感;因此,那些未处于仁爱的人在天堂没有地方,而是在天堂之外;他们当中诸如一直处于邪恶和虚假的那种人就照着他们的爱或情感而与地狱里的人结合在一起,他们也被扔在那里。
这种命运就等待着那些处于唯信,未处于仁爱的人,主在许多经文中预言了这一点。因此,在马太福音:
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所以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说预言,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那时我必向他们声明,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孽的人,离开我吧。凡听见我这话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谨慎的人,把房子盖在磐石上。凡听见我这话不去行的,好比一个愚蠢的人,把房子盖在沙土上。(马太福音7:19–27)
此处描述了那些处于来自仁之信的人和那些处于信,未处于仁的人;“结好果子的树”和“建在磐石上的房子”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仁之信的人;此外,在圣言中,“果子”表示仁爱的行为,“磐石或岩石”表示来自仁的信;而“不结好果子的树”和“建在沙土上的房子”表示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此外,在圣言中,“坏果子”表示邪恶的行为,“沙土或沙子”表示与仁分离之信。论到这种人,经上说,他们将要说,“主啊,主啊,给我们开门”,但答复将是:“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孽的人,离开我吧。”
同样在路加福音:
你们要努力进窄门;因为将来有许多人寻求进入,却是不能。及至家主起来关了门,你们开始站在外面,说,主啊,主啊,给我们开门;祂就回答说,我不认识你们,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那时,你们要开始说,我们在你面前吃过喝过,你也在我们的街上教训过人。祂却说,我告诉你们,我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你们这一切作孽的人,离开我吧。(路加福音13:24–27)
此处再次论述了那些处于信,未处于仁的人;论到他们,经上说他们将“站在外面叩门”,却没有获准进入;“在主面前吃过喝过,在街上被教训过”表示聆听圣言并基于圣言讲道,知道信的事务;但由于这种人未处于仁,所以家主对他们说:“我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离开我吧。”因为主从爱,而不是从分离之信认识所有人。
灯里没有油的五个愚拙童女所表相同,论到她们,经上也说:
她们来说,主啊,主啊,给我们开门;祂却回答,我实在对你们说,我不认识你们。(马太福音25:1–12)
在圣言中,“童女”表示那些属于教会的人;“灯”表示属于信的事物,“油”表示爱之良善;因此,“灯里没有油的五个愚拙童女”表示那些处于信,未处于爱的人。左手边的山羊也所表相同,论到他们,经上说:
祂饿了,渴了,他们不给祂吃、喝;祂作外人,他们不收留祂;祂赤身露体,他们不给祂穿;祂病了,在监里,他们不来探望祂。(马太福音25:41–43)
“右手边的绵羊”在此表示那些处于仁的人;“山羊”表示那些处于信,未处于仁的人。“山羊”表示后者,可参看《属天的奥秘》(4769节);“绵羊”表示前者(AC 4169, 4809节)。
668.“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示圣言的真理公开证明了这一点。“公平”表示神性真理,人当照神性真理生活,从这真理可以知道他的品质,他也将照这真理而受审判;由于这些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而圣言现在被打开了,并证明唯独主是天地之神,所以“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示因为圣言的真理证明了这一点。圣言现在被打开了,并证明唯独主是天地之神,人当照主的诫命生活,当今的信仰应被除去,这一点可从刚刚出版的四教义明显看出来,即:《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就是指这些教义。
由于主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公平”(judgment,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神性真理,“公义”表示神性良善,所以在论述主的许多经文中,经上一起提及“公义和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锡安必因公义而蒙救赎,她那些被带回的人必因公平而蒙救赎。(以赛亚书1:27)
又:
祂必坐在大卫的宝座上和祂的国中以公平公义使国坚立。(以赛亚书9:7)
又: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以公平公义充满大地。(以赛亚书33:5)
耶利米书:
让荣耀的以此为荣耀,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9:24)
又: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在地上掌权作王,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33:15)
何西阿书:
我必以公义、公平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阿摩司书:
公平必如水流动,公义必如洪流涌流。(阿摩司书5:24)
诗篇:
耶和华啊,你的公义好像神的高山,你的判断如同大深渊。(诗篇36:6)
又:
耶和华要使你的公义如光发出,使你的公平明如正午。(诗篇37:6)
又:
耶和华要按公义审判你的人民,按公平审判你的困苦人。(诗篇72:2)
又:
公义和公平是祂宝座的支撑。(诗篇89:14)
又:
我学习你公义的典章;我因你公义的典章一天七次赞美你。(诗篇119:7, 164)
在其它地方,经上说,人们当行公义和公平(如以赛亚书1:21; 5:16; 56:1; 58:2; 耶利米书4:2; 22:3, 13, 15; 以西结书18:5; 33:14, 16, 19; 阿摩司书6:12; 弥迦书7:9; 申命记33:21; 约翰福音16:8, 10)。在那里,“公义”论及真理之良善,“公平”论及良善之真理。
由于“公平”论及真理,“公义”论及良善,所以我们在一些地方读到“真理或真实和公义”(以赛亚书11:5; 诗篇85:11);诗篇:
耶和华的典章是真理,全然公义;比金子可羡慕,比蜜甘甜。(诗篇19:9-10)
主在属天国度中的治理被称为“公义”,在属灵国度中的治理被称为“公平”,这一点可见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214-2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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