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211

211.“自称是犹太

211.“自称是犹太人,其实不是,乃是撒谎的”表示他们自以为处于真理,而事实上,他们处于虚假。这从“犹大”和“撒谎”的含义清楚可知:“犹大”在至高意义上是指属天之爱方面的主,在内在意义,即内义上是指主的属天国度和圣言,在外在意义上是指取自圣言、属于属天教会的教义(对此,参看AE 119节);由此可知,“自称是犹太人”表示自以为处于纯正的教义,因而处于真理本身。“撒谎”表示处于虚假,因为在圣言中,“谎言”表示教义的虚假(对此,参看《属天的奥秘》,8908, 9248节)。那些处于唯信,未处于仁爱的人不知道他们处于虚假,因为他们以为自己处于真理;而事实上,持续不断的一连串虚假从错误原则,即唯信得救流出;一个原则会将一切事物都拉到自己这一边,因为它们必与它联系在一起;这是他们对天堂和教会的事物一无所知的原因。那些处于唯信的人如此无知,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他们不知道什么叫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什么叫属灵之爱,也就是对邻之仁;什么叫邻舍,什么叫良善,什么叫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什么叫属灵生命,什么叫属灵情感,什么叫良心,什么叫选择的自由,什么叫重生,什么叫属灵的试探,什么叫洗礼和圣餐、它们为何被吩咐下来,什么叫圣言的灵义,什么叫天堂和地狱,并且两者都来自人类,以及其它许多事。每当思想这些主题时,虚假就从他们的这种无知中流出,因为如前所述,他们不能从任何光照来思考,或对任何属灵事物拥有任何内在视觉。此外,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相关说明,即:与仁分离之信不是信(AC 654, 724, 1162, 1176, 2049, 2116, 2343, 2349, 3849, 3868, 6348, 7039, 7822, 9780, 9783节);这种信在来世会消亡(AC 2228, 5820节);当唯信被视为原则时,真理就被错误原则玷污(AC 2435节);这些人将不允许自己被说服(AC 2385节);唯信的教义摧毁仁爱(AC 6353, 8094节);那些将信与仁分离的人从内心处于自己邪恶的虚假,尽管他们不知道这一点(AC 790, 7950节);因此,良善不能与他们结合(AC 8981, 8993节);与仁和爱分离的信如同冬天的光,在这光中,地上的万物都枯萎凋零,谷物、果实和花朵没有产出;而出于仁之爱的信如同春夏之光,在这光中,万物都茁壮成长并被产出(AC 2231, 3146, 3412, 3413节);当出于天堂的光流入时,冬天的光,也就是与仁分离之信的光就变得漆黑;这时,那些处于这种信的人就变得瞎眼和愚蠢(AC 3412, 3413节);那些在教义 和生活上将信和仁分离的人处于黑暗,因而处于对真理的无知,并处于虚假(AC 9186节);他们将自己扔进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中(AC 3325, 8094节);他们将自己所扔进的错误和虚假(AC 4721, 4730, 4776, 4783, 4925, 7779, 8313, 8765, 9224节);圣言向他们关闭(AC 3773, 4783, 8780节);他们看不见,也不留意主经常所说关于爱和仁,以及行为的果子和善事的一切话(AC 1017, 3416节);他们不知道什么叫良善,因而不知道什么叫属天之爱,也不知道什么叫仁爱(AC 2417, 3603, 4126, 9995节);仍有智慧的内心简单的人知道什么叫生活的良善,因而知道什么叫仁爱,但不知道与仁分离的信是什么(AC 4741, 4754节)。


揭秘启示录 #449

449.启9:17.

449.启9:17.“因此我在异象中看见那些马和骑马的”表示那时发现,他们心智的内层关于唯信的推理都是想象和幻想的,他们自己因它们而疯狂。“看见”表示发现他们的品质;“马”表示他们心智内层关于唯信的推理,在此表示想象和幻想的推理,因为经上说,约翰“在异象中”看见他们。“那些骑马的”表示那些因对圣言的理解而聪明的人,但在此表示那些因与圣言相反的想象和幻想而疯狂的人。
由于他们心智的内层以这些形式出现,而这些形式表示关于唯信的想象和幻想的推理,所以我将他们的一些话公之于众,这些话是我从他们自己的口中听来的;这些话如下:“在人严重堕落之后,唯信不就成了得救的唯一方法了吗?没有这个方法,我们怎能出现在神面前?它不是唯一的方法吗?我们不是生在罪中吗?我们的本性不是因亚当的过犯而完全败坏了吗?除了唯信外,还有其它医治的方法吗?我们的作为能对此有何贡献呢?谁能凭自己做任何善行?谁能洁净、赦免自己,使自己称义并得救呢?功德或寻求功德和自我公义不就潜藏在人凭自己所做的一切作为中吗?也许我们应该做善事,但我们能做一切并成全律法吗?此外,人若冒犯了一条诫命,就冒犯了全部,因为它们是连在一起的。主为何降世,在十字架上忍受如此的痛苦呢?不就是为了从我们身上除去律法的定罪和诅咒,与父神和解,唯独成为功德和公义吗?这功德和公义可以通过信被归给人。要不然,祂的降临有什么好处,或谁会从祂的降临中受益呢?因此,既然基督为我们受苦,为我们成全了律法,又除去了律法定罪的权利,那么邪恶还能再定罪吗?或良善还能拯救我们吗?因此,我们有信的人处于完全的自由,也就是说,可以完全自由地思考,意愿,说话,并随心所欲地做任何事,只要不损害我们的名声、荣誉和利益,不招来民法的惩罚,因为这对我们来说,是一种耻辱和伤害。”再往北游荡的一些人说,为得救所做的善行是有害的、致命的和受诅咒的;在这些人当中还有一些教会长老。
这些话是我所听见的;但他们喋喋不休,喃喃自语的话更多,只是我没有听见。此外,他们说起话来毫无羞耻,肆无忌惮,言行都很淫荡,他们不为任何恶行而害怕或担心,除非出于伪装,或为了显得诚实、体面。这就是那些使唯信成为宗教的全部之人的心智内层,因而其身体的外层。然而,如果一个人直接靠近主自己,就是救主,相信祂,也行善,这两者都是为了得救,并且这个人貌似凭自己如此行,但仍相信这是靠着主,或说相信这是主做的,那么他们所说的这一切话都会崩塌、落空。除非人貌似做这些事,否则信根本不能被赐下,仁也不能被赐下;因此没有宗教,从而没有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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