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211

211.“自称是犹太

211.“自称是犹太人,其实不是,乃是撒谎的”表示他们自以为处于真理,而事实上,他们处于虚假。这从“犹大”和“撒谎”的含义清楚可知:“犹大”在至高意义上是指属天之爱方面的主,在内在意义,即内义上是指主的属天国度和圣言,在外在意义上是指取自圣言、属于属天教会的教义(对此,参看AE 119节);由此可知,“自称是犹太人”表示自以为处于纯正的教义,因而处于真理本身。“撒谎”表示处于虚假,因为在圣言中,“谎言”表示教义的虚假(对此,参看《属天的奥秘》,8908, 9248节)。那些处于唯信,未处于仁爱的人不知道他们处于虚假,因为他们以为自己处于真理;而事实上,持续不断的一连串虚假从错误原则,即唯信得救流出;一个原则会将一切事物都拉到自己这一边,因为它们必与它联系在一起;这是他们对天堂和教会的事物一无所知的原因。那些处于唯信的人如此无知,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他们不知道什么叫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什么叫属灵之爱,也就是对邻之仁;什么叫邻舍,什么叫良善,什么叫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什么叫属灵生命,什么叫属灵情感,什么叫良心,什么叫选择的自由,什么叫重生,什么叫属灵的试探,什么叫洗礼和圣餐、它们为何被吩咐下来,什么叫圣言的灵义,什么叫天堂和地狱,并且两者都来自人类,以及其它许多事。每当思想这些主题时,虚假就从他们的这种无知中流出,因为如前所述,他们不能从任何光照来思考,或对任何属灵事物拥有任何内在视觉。此外,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相关说明,即:与仁分离之信不是信(AC 654, 724, 1162, 1176, 2049, 2116, 2343, 2349, 3849, 3868, 6348, 7039, 7822, 9780, 9783节);这种信在来世会消亡(AC 2228, 5820节);当唯信被视为原则时,真理就被错误原则玷污(AC 2435节);这些人将不允许自己被说服(AC 2385节);唯信的教义摧毁仁爱(AC 6353, 8094节);那些将信与仁分离的人从内心处于自己邪恶的虚假,尽管他们不知道这一点(AC 790, 7950节);因此,良善不能与他们结合(AC 8981, 8993节);与仁和爱分离的信如同冬天的光,在这光中,地上的万物都枯萎凋零,谷物、果实和花朵没有产出;而出于仁之爱的信如同春夏之光,在这光中,万物都茁壮成长并被产出(AC 2231, 3146, 3412, 3413节);当出于天堂的光流入时,冬天的光,也就是与仁分离之信的光就变得漆黑;这时,那些处于这种信的人就变得瞎眼和愚蠢(AC 3412, 3413节);那些在教义 和生活上将信和仁分离的人处于黑暗,因而处于对真理的无知,并处于虚假(AC 9186节);他们将自己扔进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中(AC 3325, 8094节);他们将自己所扔进的错误和虚假(AC 4721, 4730, 4776, 4783, 4925, 7779, 8313, 8765, 9224节);圣言向他们关闭(AC 3773, 4783, 8780节);他们看不见,也不留意主经常所说关于爱和仁,以及行为的果子和善事的一切话(AC 1017, 3416节);他们不知道什么叫良善,因而不知道什么叫属天之爱,也不知道什么叫仁爱(AC 2417, 3603, 4126, 9995节);仍有智慧的内心简单的人知道什么叫生活的良善,因而知道什么叫仁爱,但不知道与仁分离的信是什么(AC 4741, 4754节)。


揭秘启示录 #400

400.“丢在地上,

400.“丢在地上,树的第三部分被烧了”表示对那些处于教会内在和唯信的人来说,构成教会之人的对真理的一切情感和感知都灭亡了。“雹子与火搀着血”所丢在的“地”表示那些处于教会内在和唯信的人中间的教会。这些人是神职人员(可参看AR 398节)。“第三部分”表示在真理方面的一切或所有,正如“第四部分”表示在良善方面的一切或所有(AR 322节)。“三”表示一切或所有、完全和完整(参看AR 505节);因此,“第三”,也就是“第三部分”所表相同。“被烧了”表示灭亡,在此表示通过“雹子与火搀着血”所指的源于地狱之爱的虚假而灭亡(参看AR 399节)。“树”表示人;由于人之为人,凭的是属于意愿的情感和属于理解力的感知,所以这些也由“树”来表示。人与树之间也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因此,天上会出现树木的乐园,这些树对应于天使们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感知;同样,地狱的某些地方照着那里居民的欲望和由此而来的思维也有结坏果子的树木森林。“树”一般表示在其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感知方面的人,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西结书:
田野的一切树木都必知道,我耶和华使高树矮小,矮树高大,青树枯干,枯树发旺。(以西结书17:24)
耶利米书:
倚靠耶和华的,那人有福了;他必像树栽于水旁,而且结果不止。(耶利米书17:7, 8)
诗篇:
以律法为快乐的人是有福的;他要像一棵树栽在溪水旁,按时候结果子。(诗篇1:1-3)
又:
结果的树木,你们当赞美耶和华。(诗篇148:9, 12)
又:
耶和华的树满了。(诗篇104:16)
马太福音:
现在斧子已经放在树根上,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马太福音3:10; 7:16-20)
又:
你们或以为树好,果子也好;树坏,果子也坏;因为凭果子就能认出树来。(马太福音12:33; 路加福音6:43, 44)
以西结书:
我必点火,吞灭一切青树和一切枯树。(以西结书20:47)
由于“树”表示人,所以经上规定:
在迦南地,可作食物的树的果子要受割礼。(利未记19:23-25)
还规定:
当有城被围困时,他们不可举斧头砍任何结好果子的树。(申命记20:19-20)
以及:
在住棚节,他们拿美好树上的果子在耶和华面前欢乐。(利未记23:40, 41)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经文,它们因数量太多,在此不再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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